作者wj886886886 (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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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险内容(自己看一下吧)
时间Fri Feb 26 00:13:42 2010
*投保项目:
南山人寿旅游平安险,保险金额新台币100万元,医疗给付金额新台币10
万元整。
保险给付项目:
1. 给付项目:意外身故给付或丧葬费用给付
保障内容:
被保险人於契约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超过
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证明被保险人之死亡与该意外伤害事故具
有因果关系者,不在此限。
2. 给付项目:意外残废给付
保障内容:
被保险人於契约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致成残废者,本公司给付残废保险金,其金额按
给付比例计算。但超过一百八十日致成残废者,受益人若能证明被保险人
之残废与该意外伤害事故具有因果关系者,不在此限。
3. 给付项目:重大烧烫伤给付
保障内容: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成下列重大烧烫伤情形之一者
(1)身体蒙受二度烧烫伤面积大於全身20%
(2)身体蒙受三度烧烫伤面积大於全身10%
(3)颜面烧烫伤合并五官功能障碍
4. 给付项目:伤害医疗给付
保障内容:
被保险人於契约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经登记合格的医院或诊所治疗者,本公司就其实际
医疗费用,超过全民健康保险给付部分,给付伤害医疗保险金。但超过一
百八十日继续治疗者,受益人若能证明被保险人之治疗与该意外伤害事故
具有因果关系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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