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魔「法」是一生的修练~)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法服经验的意义
时间Sun Dec 23 00:57:18 2012
《少年法》话说星期五晚上政大法服遇到件「少年法」的案子。
■根据当事人(後述之A)父、母前来陈述,本件案情大致是:两名14岁国三学生A、B
遭另一名别班同学(被害人C)指控,B自後方架住被害人,A则故意用手殴打,造成
C背部、胸部多处挫伤。C在阿嬷陪同下,持验伤单向学校反映,并已向警方提出刑事
伤害告诉。在学校调查中,两名同学A、B否认犯行,均称当时三人是下课时一起在图
书馆嬉闹,其中B并称"A只是跟C打招呼,轻轻拍拍他的背而已"。校方要求三人各自
撰写当时事发经过,A、B所写过程、情节较相符,而与C所写差异较大。另图书馆并无
监视器拍得事发经过,其他可能拍摄到三人返回教室行经路线的监视器,校方则拒绝向
家长透露内容。校方再处理这事件上,似乎希望采取"两边施压,以求息事宁人"的作
法,训导主任甚至告知A爸、妈『人家有验伤单,所以从结果来看,就是你们小孩A不
对』、『A已经被警方用少年虞犯移送,被害人无法撤告』、『警方可随时到学校带A
去警察局作笔录』等语,并透露『C阿嬷要求很简单,只要你们承认小孩作错事,写
个道歉书』。意思是要A赶快『认罪』,不要浪费大家时间,事情很可以简单处理许
多.......经询问A爸、妈,学校从未向渠等表示A在校有任何「异常行径」,且案发
当天A、C的老师也都没有告知家长「当天有事发生」,C当天回
到班上应该没有告知老师被打。
◎A之爸、妈前来求助的主要问题是:
(一)後续A可能面临什麽样的"司法程序"?及法律责任?A去警察局或上法院时,爸
妈可否陪同在场?
(二)本案中,我们可以给他们什麽建议,去处理整件事?比如说,如何和C的家长
(目前似乎仅和阿嬷同住,父母均不在国内)进行沟通、协商?
(三)作笔录时,警方会问些什麽?应该注意什麽事情?(四)如果要签和解书,和
解书的内容要注意什麽?
★在场的我们,没人处理过少年案件,更没人是少年法专家,但有同学修教育法刚学
过「校园霸凌」,大家七嘴八舌就讨论了起来。本案涉及到「少年事件处理法」、
「儿童及少年福利及权益保障法」等特别法,再查询资料过程中,我看到了两个不
错的网页资料,方便大家可以快速地了解「少年事件程序」。
http://www.judicial.gov.tw/ByLaw/law_ch_young1.jsp
http://www.laf.org.tw/tw/b3_1_2.phpmsg1=3&msg2=28&PHPSESSID=ef860or5orbhv5raon4m7upkq5
在每一次的法服过程,我越发现自己的无知,但我仍爱这种不断历练、思索不同问题
的机会,很多时候,甚至是大多时候,我们是需要沈殿内心、用心思考分析,查阅
资料,才勉强可能给当事人或客户一个「还可以的答案或建议」。但我始终相信,这
是一个练等级的修练过程、一辈子的修练。惟有谦逊面对无知与挑战,才有累积解决
问题的历练与经验。
法学院、法学训练的目的,绝对不在教会大家「解决所有人间法律问题」的超能力,
或是「能把整本六法全书及所有学说争议均倒背如流」的超强记忆力,而是培养大家
一套严谨的逻辑思考、分析能力(比如,能把上面A爸、妈问的四个大问题,逐一分解
,越加细分为更精致的法律、事实认定或证据取舍问题,并思考到所有技术、执行面
的落实问题),进而找到解决全部层次问题的正确「法学资料」或「非法学、其他专
业领域的资料」,并且分析其中存在於「各案件利害关系人」的各种利益考量(优缺
、有利不利)。法律人需要培养的,正是一套严谨的思考及辩证技术。
以上一点意见跟大家分享,「身为法律人是一辈子的修练」,共勉之。
吴俊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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