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魔「法」是一生的修练~)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Re: [重要] 关於案件记录表
时间Tue Oct 19 00:41:55 2010
参加系上的法服已经十年了(从大三起),我觉得如果你真的想从法服过程中
学到东西,最好的作法就是针对每个案件,好好去深入分析研究,写出一份案
件分析报告,从程序到实体,把相关的事实确认、证据对应及法律适用的问题,
都好好查阅实务见解,整理出来。
现在面谈运作的过程,要当场能够好好深入学习,事实上的确有困难。有时候
光是将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确认清楚,就要花掉很多时间,加上「整理争点」
或「当事人问题所在」也需要时间,而确认问题点之後相关实务见解往往还需要
进一步详查。说实在,当场要大家写出一份「内容无误」的案件纪录,真的是
不可能的任务,要我当场写大概也写不出来。
所以我建议,每个案件在接案时就一并留下当事人的联络方式,尤其是e-mail,
然後案件可以分配给一位负责同学,面谈纪录後的相关问题,就让负责同学进一
步回去研究、查阅资料後写出拟答或建议内容。然後,拟答、建议内容再经过
研究生、义务律师的确认後,再正式传送给当事人(注记仅是非正式建议,仍
有法律见解、证据及事实判断的风险,相关争议之处理作法仍应寻求执业律师
的正式谘询建议)。当然,还需要相关配套的讨论。
以上的作法有双重好处,一来同学真正可以练习从头到尾尝试解决一个Case,
而案件解答的品质也更能够提升,因为是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後的解答。至於,
面谈过程都比较偏向案件涉及问题结构的「初步分析」,即初步先将当事人的
问题,逐一有层次、逻辑性地分解开来,着重培养同学分析、思考的能力。
除非很明确可以当场确认对错的法律问题,大家的讨论都可以继续延伸到面谈
後负责同学的写作上,即负责同学应该依照大家面谈讨论时谈到的所有问题,
进一步查阅资料(实务见解优先)补充说明,提出一份完整的报告。这份报告
经研究生、当日值班的义务律师确认而定稿後,不只寄给当事人,也要寄给参
与讨论的同学,以让大家从中学习。经过大家一起努力出来的结果,也可以集
结成资料库,类似案件也可以归纳出一套处理的SOP须知,例如关於「车祸纠纷」
的处理须知,公布在法服的网站或Blog上。
看到大家很热心、尽力在法服的推广、宣传工作上,实在很感动。如果案件的
处理方式也能适当地调整,朝「解答品质提升」和「帮助同学学习」两目的兼
顾的方向上再努力,相信法服社的未来发展会更无限量。
※ 引述《b61424 (smile)》之铭言:
: 哈罗各位夥伴~
: 关於案件记录表的问题,基於老师希望请研究生学长姐、律师
: 先帮我们看过的原则,仍维持解答组组长所宣布之原则(即希望还是想办法找学长姐签名)
: 至於方式不拘,可以跟学长姐约时间或联络方式,或者到15楼研究中心找他们都可以,学
: 长姐们人都很nice的 :)
: 我想,老师的用意应该是让我们更有效率的学习吧?毕竟有问题马上更正,这样印象
: 理论上是最鲜明的;我知道这样的要求,很可能让大家有压力或困扰,但还是希望能够
: 多多担待了,也烦请大家体谅解答组干部的辛劳,不要要求她们帮忙拿给学长姐签名,
: 不然她们可能会每天都到研究中心报到...(可能会默默被法研所所有学长姐认识吧!)
: 法服值班除了服务外,附加价值应该就是学习,这应该就是法服特别有意义之处吧!
: 案件纪录很可能也是我们学习的起点,它虽然有点严肃,却很重要,似乎也是很棒的学习
: 材料。 :)
: 最後想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配合,让社团运作顺利,也希望这些比较琐碎的要求,
: 不会影响大家的热忱与心情。也许我们做得不够好,但我们都努力着 :)
: 所以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再提出喔!
: 凯如
: p.s.请大家寄信给我的时候,附上您的大名,不然我都要研究好久才知道您是谁,
: 麻烦大家不要害羞,一定要署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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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72.151
1F:推 Lectured:推!但现在最大的阻力是院方! 10/19 10:47
2F:推 legist:大推! 10/20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