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练魔「法」吧!)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Re: [公告] 关於法律服务社空间可能变动之消息
时间Fri Mar 7 02:06:31 2008
谨建议一点:
新场地是否有设置网路,可供法服即时线上查询法源资料库,及其他
面谈谘询所需用网路资料?
这点应该列入「决定场地是否搬迁」时之重要考虑因素。
因为,单凭法典和书籍,实际上根本没办法处理当事人问题,
法服现场需要的是更细腻的资料库,随时都可能要去查网路。
另建议:法服面谈时,各组轮流推派一人,准备笔记型电脑,
以便直接打字进行「案情整理」,改变向来手写纪录
方式,并可线上查询资料。
吴俊达 律师
※ 引述《miranda0402 (无有畏惧-风中绽放)》之铭言:
: 昨天下午(3/5)院长出席学校的总务会议,
: 育成中心主任於会中提议,以地换地。
: 将美发厅二楼之空间(原属於育成中心所有)
: 以交换现有法律服务社等空间。
: 在总务长及育成中心主任坚持下,
: 院长与他们到美发厅二楼场堪一下,
: 确认该空间比目前法服空间大。
: 总务长当场允诺,
: 如果法学院愿意移到新的空间,
: 该空间之整修费用则由总务处负担之。
: 院长希望法服社的成员可以找一天跟他面谈,
: 徵询学生的意见,
: 看是否要挪到新的空间。
: 因为可能也涉及第二会议室及电访室的挪动,
: 所以希望法辩队的成员也可以出席,
: 因此希望社长可以跟法辩队队长协调一下,
: 先确认会出席的人员,
: 在确认两组人员可以出席的时间,
: 协调後告诉我确定的时间,
: 我在去跟院秘预约。
: 以上简单说明。
: 谢谢你们的帮忙!
: Mir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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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meyu:推~完全同意 03/07 08:40
2F:推 miranda0402:谢谢你的建议! 03/07 09:16
3F:推 jerryya:我觉得在跟院长谈话之前是不是要让学弟妹先去看看场地呢? 03/07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