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爱自己)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这部份是我思考後对解答组社课的想法
时间Sun Oct 1 16:10:34 2006
既然咱们姿嫺跟佑轩很少上版讨论事情
而刚好要凑齐三个人开会也不是很方便
所以说
我把我已成定论的想法po上来
由经洋和活动组自己决定日後社课执行的事宜
以下是我的想法
当初设定解答组社课是六次中至少要到四次
也就是说
原则上解答组成员六次都要到
只要解答组成员在指定的社课时间能够来
那麽基本人数就会是15人
引发这次我个人对於之後法律专业课程人数及效果的忧虑
在之前我已经提出来了
办活动不管是任何形式的座谈会
对於讲师而言
人数和听众的反应都是很重要的
这样往後要再找同一位讲师或请他引荐讲师时
都会有所帮助
我个人并不希望法律专业课程只有解答组的成员来
而是希望所有的社员都能来
主要原因并不是为了日後办活动的方便
而是因为当初把法律专业课程设定必修给解答组成员
导致推广组成员可会误认为来或不来都无所谓
实际上法律专业课程是开放给所有社员的
这部分我相信所有参与过社课讨论的人以及看过会议纪录的人
都了解这一点
也就是说
法律专业课程是以讲座的形式办理
但当初并没有指明这一点
仅仅只是说这是解答组的必修
"概念"上导致"瑕疵"
所以我希望这部份的瑕疵能被修正
因为"说法"的不同会引发不同的态度和结果
以上的解释引导出来一个结论
活动组的成员在宣传法律专业课程上势必要以讲座的方式办理
讲座的宣传跟向解答组成员宣传的形式是不同的
讲座基本上都有人数的需求
例如前一年办影展时
我们借了100人次的演讲厅作为影展场地
也就是说
人数上势必不会只向社内宣传
而是开放给全校的宣传方式
那麽活动组在办任何活动时
就应该对於活动有基本企划和执行方案
而我个人认为法律专业课程不能只有解答组的15人
而应该要有达到社员数约一半30人的人次
最後
因为因为之前会议纪录已经公布社课时间
也设定好题目及可能的讲师
我认为这学期就按照当初开会的结论去做即可
没有必要再变动
差别仅仅在於活动组需要努力做宣传
让讲座的人数不要少的太难看
人数的拿捏自己心理要有谱
之前对玮庭说暂停找法律专业课程的讲师的建议
现在已经没有存在的理由
至少姿嫺的回覆也认为照着原订计画执行
透过详细的思考以及与经洋.登智的短暂讨论
列出如上的结论
仅供经洋及活动组参考
不代表顾问之决议(我们并没有为此事特别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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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经洋和登智都认为顾问要开会决议
但我觉得和姿嫺.佑轩约好时间开会不是件容易的事
更何况这种也需要玮庭来参予的会议
如果每次遇到问题都要特别约时间开会
而不能利用社版或msn讨论
我认为这种形式不够积极
我认真的希望不论是我杞人忧天或是问题被认同存在 而提出的疑问
任何顾问都能够给予帮助及回应
我认为如果只是我一个人在思考然後给予建议
到底是"我脑袋有问题"还是"问题真的存在"?
我真的无法判断
所以还是希望遇到问题时
能够大家一起讨论并且提供意见
这才是一个没有沟通障碍的社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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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40.203
※ 编辑: ieoieo 来自: 218.167.40.203 (10/01 16:11)
1F:推 bigbigmilk:我赞同 AND 有事可以找我 我不忙小严 OK 10/02 00:34
2F:推 ieoieo:你不是说你中午要练球~~不过我觉得似乎是我比较忙.但我好奇 10/02 19:38
3F:→ ieoieo:的是,你平常没课的时间其实可以来社办,虽然我也不知道你平 10/02 19:39
4F:→ ieoieo:常在做什麽....无论如何,来社办show一下也是很酷的,不然学 10/02 19:41
5F:→ ieoieo:弟妹跟你都不熟,这样玩漆弹就不好玩了.....(社团需要你) 10/02 19:42
6F:推 tiner:文章太长,我看不懂小严想说什麽,能不能简单说明 10/03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