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爱自己)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Re: 关於解答组社课的事情
时间Fri Sep 29 13:13:20 2006
姿嫺
我跟经洋谈了一下
他是说可以改成讲座的形式
我们觉得法律专业课程的部分应该要把它的性质重新定位成
社团讲座之一部
连同影展.国考研究所座谈会....等讲座形式合并为社团讲座
由於我认为请外面的讲师来上课
上课的参与人数低於15个实在是很少
(六次上课下限是需来四次,另外两次则是可以请假,
也就是说之後的三次法律专业课程人解答组人数不一定会15人全到)
而且我问过大一二的学弟妹
有些是认为以後再来上就可以了
因为他们推广组已经有事情要做
不一定会来参加
我们无法掌握参与人数
对社团而言并没有达到原始的目的
也就是说
活动组花了人力和时间办活动
却只办给社团中的少数人
到不如让全社团的人一同参加
变成讲座的方式
事前先统计好大家有兴趣的题目
然後再进行讲座的执行
连络讲师确定讲师的时间
似乎是比较好的活动进行策略
不过法律专业课程还是解答组的必修
这一点仍是不变的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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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能昏人,是人皆有所昏
有所不见,为不见者所昏
有所见,为见者所昏
唯一无所见者不昏
不昏
然後昏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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