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yet (hai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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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关於社课执行的注意事项(给活动组看的)
时间Sat Sep 16 16:25:39 2006
※ 引述《ieoieo (我爱自己)》之铭言:
: 2006.9.12 顾问委员会 会议记录
: 一、会议主题:2006年(95学年度)法律服务社社课内容
: 二、会议内容:
: 1.95学年度第一学期社课时间:
: a.推广组(大一二):每周四晚上七点至九点(因为周三敏慧晚上有课)
: b.解答组(大三四):每周一晚上七点至九点
: 2.课程规定:
: a.每位社员必修该组社课时数2/3,皆可选修法律专业课程。
意思是解答组三堂要到二堂以上吧
但我认为第一堂入门所有社员都应该出席
因为那天课程内容很重要 且会确认解答组员的班表
大家都到会方便许多
能否强制规定呢?
另外 如果真的有人不克出席
会有书面资料做为补课用吗?
: b.课程数为每组每学期六堂,共计12小时。
: c.本学年度时数未满8小时则以退社论。
: d.社课亦应案证书取得制度第五条签到与请假之规定办理。
: e.社课由顾问委员会及活动组共同研拟,活动组执行(含借教室、邀请讲师、
: 讲师费提报给总务、印上课讲义)
: f.课程内容由讲师负责设计,但顾问委员会应订出社课内容之范围。
: e.大二可旁听解答组面访过程,但应先报名并配合解答组时间,比免人数
: 过多。
这个是由解答组负责的吗?
如果是我要跟彦婷讨论一下细节
: h.原本讨论时想让大二参加解答组的衔接课程,但是按照课程设计,
: 大二生上衔接课程时是上学期,受解答组训练可谓过早也过於沉重,
: 因为同时有推广组的事务要进行,我和姿嫺讨论的结果是,往後应
: 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开设解答组衔接课程,而今年大二同学就以推广
: 组社课来计算,若想来修衔接课程则如同法律专业课程,属於选修性质。
: 不过因为暑假就会开课,所以也可以等到自己修完大二课程之後,再来上
: 会比较容易进入状况。
: i.往後解答组的社课全属於法律专业课程,而大一二的同学也可以来选修。
: 3.课程内容:
: a.推广组专门课程:由顾问敏慧及登智负责与茹嫒、奕榔研拟,配合推广
: 组活动进行。
: 本学期社课时间如下:9/28、10/12、10/26、11/2、11/30、12/14
: b.解答组衔接课程与法律专业课程:
: 9/25 〈1〉解答组入门─案件纪录、注意事项(解答伦理)
: 讲师:顾问姿嫺及小严
: 内容:如何纪录案件,案件解答流程,解答时之注意事项,符合标
: 准及不符合标准之范例讨论,及法服信件。
: 本堂课预计在一个半小时以内结束。
: 10/23 〈2〉解答组进阶─询问技巧
: 讲师:目前欲询问律师学长俊达、昭龙、琬铃
: 本堂课至少应有两个律师在场,则另寻律师学长姐协助。
: 内容:先由学长姊讲述询问时应注意事项,并分享执业时遇到的
: 案例状况。再拿既有案例来进行模拟询问当事人的情境,
: 模拟时,由一位学长姐担任当事人,而由解答组员进行询问。
: 每场次安排两位解答组员,两位皆负责询问,一位担任解
: 答员,一位担任纪录。
: 10/30 〈3〉解答组实务─实境模拟
: 讲师:目前欲询问律师学长俊达、昭龙、琬铃
: 本堂课至应排两个律师在场,若否则另寻律师学长姐协助。
: 内容:拿既有案例来进行模拟询问当事人的情境。由顾问担任当事
: 人,两位解答组员负责询问、记录与解答。该组将有一位学
: 长姐在旁观看,解答完後由学长姐进行优缺点评价。
: 11/27 〈4〉消费纠纷
: 讲师:目前预计邀请消保官(希望由黄立老师介绍)
: 内容:讲解消费者保护法的实务运作及相关案例解析。
: 概略介绍消保官的工作内容。
: 12/11 〈5〉契约订定之技巧与陷阱 ◎定型化契约
: 讲师:预计邀请有实务经验之教授
: 如黄立老师、杨方贤老师、消保官
: 12/18 〈6〉多层次传销规范及法律服务技巧
: 讲师:预计邀请公平交易委员会 苏敏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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