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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转录] 法学教育改革的联合声明
时间Mon Jul 17 02:39:43 2006
※ [本文转录自 MCU-LAW 看板]
作者: ericjen (我不是乡民...囧) 看板: MCU-LAW
标题: [转录] 法学教育改革的联合声明
时间: Thu Jun 29 03:39:57 2006
台湾各大专校院法律相关院系所主管针对目前法学教育改革的联合声明
发表声明者认为,我国法学教育之改革有其必要,应朝向国际化、专业化、多元化与
在地化发展,未来法学教育应重视教学内容及考试方法的改革、并达成与实务接轨、
培育国际化法律人才的之目的。
目前总统府人权委员会透过会议所规划的法学教育改革提案,亦即2008年大学法律系
入学学生不得参加律师、司法官考试的提案,并非是有权机关做成的最後定案,且尚
未成为既定政策。
2006年6月27、28日,参与本次声明的各大学法律系所代表,在分别与教育部杜正胜
部长以及考试院姚嘉文院长开会沟通後,大家认知到,未来法学教育如何改革、以及
所涉及2008年之律师司法官考生应考资格,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法学教育界对於改革
的方式与细节,在理解上有所落差,还待进一步深化讨论,始能形成具体共识。
我们认为,目前教育部所规划的法律专业研究所,乃未来可行的改革方向之一,并非
唯一,此点已经获得教育部的肯认。考试院亦表示,关於律师司法官考试资格之变更
,必须由法律制定,并非考试院或教育部单方决定;何况,目前立法院仅有「高等考
试法官检察官律师考试条例」草案,并无任何与考试资格相关之议案,在没有任何政
策存在下,大学法律相关系所的学生(无论新生或旧生),其参与律师司法官考试之
资格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我们欣见法学教育的改革已经启动,但我们要强调的是:改革方向目前尚无共识、亦
未定案。任何攸关学生应考与服公职权益之变动,均有必要与各法律系所做更深入的
讨论。法学教育的改革不可抹煞过去多年来,学界及实务界因台湾民主化而蓬勃发展
的成果!期盼政府及各界,能共同关心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并一起为我国法治化与
国际化而努力!
联合声名名单如下:(依回覆连署先後顺序排之)
政治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黄程贯教授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教授
辅仁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猷龙教授
台北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何之迈教授
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刘尚志教授
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代理所长李崇僖助理教授
中正大学法学院代理院长兼系主任萧文生教授
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兼系主任郭丽珍教授
逢甲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所长林廷机副教授
崇右技术学院财经法律系系主任王国治助理教授
中兴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系主任高玉泉教授
文化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姚思远副教授
铭传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兼法研所所长汪渡村专任教授
东海大学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兼法律系所主任李成副教授
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系主任杨竹生副教授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郭明政教授
政治大学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所长陈惠馨教授
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林志洁助理教授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蔡明诚教授(个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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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ZeiPan:汪的头衔还满长的~~不过现在才发现他当上所长了-.- 07/06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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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kude:感觉这篇声明没什麽重点 07/17 18:27
3F:→ kude:SORRY..路人路过.不小心就随手回了.请见谅 07/17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