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LawServe (政大法律服务社)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公告] 证书取得制度草案
时间Thu Dec 1 00:05:49 2005
此制度本即适用於所有社员
只是未列入章程
为保障关於证书取得之信赖
拟将本草案列入章程
请社员详读之
任何疑议请於开会前三日po版
所有疑议将於期末大会解答与讨论
章程 第七条
附件1法律服务社证书取得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法律服务社之服务证书,用以证明社员义务性法律服务之经验与贡献。
第二条 学期制
服务期间以学期为单位,参与二学期以上得申请证书。
第三条 报名手续
学期初以PTT站内信寄至ncculawserve 社团信箱,新旧社员皆需报名,以确认是
否开始或继续参加。
第四条 开会
Ⅰ 期初、末大会为社团最重要会议,仅能请假一次,两次未到则该学期服务内
容作废。
Ⅱ 各组长若举行该组之全体会议,即於社版公告需全组员到齐之集会,未能席
者,需为请假手续;三次未为请假手续者,该学期服务内容作废。
第五条 签到与请假
Ⅰ 开会签到原则:
签名,视为出席。出席而未签名,请於开会当日结束前,寄信至社团信箱,
标题为「签到补正」,内容需注明日期。
Ⅱ 会前请假原则:
事先於社版告假或;当日开会前自行或请社员代为告知组长。但临时不克出
席,需於会後一日内於社版补正请假手续,并叙明理由。
第六条 服务
社员一学期至少参与该组活动一次以上,服务内容需纪录以作为发放证书考核标准。
但该组另有组内决议考核标准者,以该组决议为准。
第七条 证书颁发
Ⅰ 证书以申请一次为限。但证书有毁损遗失或错误,得申请补发,并缴回毁损
或错误之证书。
Ⅱ 参与两学期以上後,社员於确定不再参与社团,得向社长提出证书之申请,
由社团干部审核通过者,获颁证书。
第八条 办法之修改
社团干部决议後交由社员大会同意行之。有决议经公布而尚未经同意者,仅拘束该
学期参与之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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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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