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yjuana (说话是我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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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法律服务社93学年度上学期期末大会会议纪录
时间Sat Jan 15 00:24:26 2005
社长:
1. 这次寄通讯录和通知开会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寄太多会造成垃圾信件的问题,所以可能有很多人不知道要开会的事。这是一个小地方的疏忽,希望大家回去之後对知道也是社员的同学互相通知一下,可以写信给我,我再补寄一次。
2. 接下来是下乡的事情,这件事是我从期初讲到现在,不过报名的大多是大三的同学,呼吁一下大二的同学可以踊跃的参加,因为这样的话下一次就会有大二升大三的学弟妹完全没有经验,而有从头开始的困扰,对於交接上会有断层的问题。我们也许可以增加比较多活动,像东吴在司法院的网站上就有宣传什麽的,感觉就很积极,传承得很好。
3. 还有,这个学期因为干部及社团都是新的开始,所以有一些地方都不是运作得很完善,譬如说对於文书组的同学,在和社团的接触很少,所以可能对於社团比较没有融入的感觉。希望
如果有什麽意见,都可以寄信给我,把你们希望社团的运作方式和举办的活动内容等等都写出来,我会汇集大家的意见,之後对我们干部在作决策的时候会是重要的参考和指标。
4. 下学期开学的时候,会有一个召集新社员的动作,如果学弟妹还有意愿待在社上的话,请记得来个返社登记哦。
解答组:
1. 这个学期解答组的进行主要是大三的同学,希望下学期开始可以有大二的同学跟着去,了解一下实际的状况,接下来大三的时候才会比较进入状况。
2. 希望解答组组员和我的联系可以多一点。
推广组:
1. 有关上次到木栅国中的钱,几个当人头户的同学要记得把钱交给我。
2. 去了木栅国中当讲师的大二同学,要记得交篇心得给我。
3. 下学期有两次出队的机会,分别是北政国中和弘道国中,希望有学弟妹能自愿担任总召,也算是藉机传承下去。(未定)
4. 有关上次办的升学讲座,有先垫钱的学弟妹要来跟我报费用。
5. 社长补充:除了上述的北政、弘道国中的宣导之外,是不是也可以向台北县市其他的高中去推广?譬如像是有校友在本系的那些学校,可以由校友们带头,以法律服务社的名义去向他们说明我们法律系的性质和学习的型态等,这也是一种新的活动方向。(暂定)
文书组:
1. 这学期主要是在作建档的初步工作,因为资料库尚未完备,所以工作的进度不多,等到寒假之後会再跟各组的组长和组员连系,告知工作内容。
2. 希望文书组的同学能够和社团有比较多的连系。
总务组:
1.社员社费还有36个人没缴..请赶快缴钱
2.法服出队讲师费的部分..因为戴智权还没向学弟妹拿钱
所以我实际上也没有收到这笔款项..因此实际收入我就没有打上去..
下学期我再补上..以後我会和戴智权协调..赶在决算表作成之前收齐
避免像这次一样总收入实际比预估的低很多
3.庆功宴是因为法服出队庆功..所以额外多出这笔支出
4.影展权利金和讲师费这学期编列的预算..因为是下学期举办..改列为下学期的支出..
5.台湾本土法学杂志还有1.2月份的没买...以後会在另外买
6.月旦法学杂志和月旦法学教室是一起买的,,之前没有把月旦法学教室列为预算..
所以在决算表这边特别列出..
7.义务律师车马费本来系上会补助..但是因为院秘书要等到会计年度终了以後..
下学期才会给我们这些补助的款项..因为也是实际上没有拿到钱..
就先暂时把他列为支出..等到实际拿到钱後我在把补助的金额写到下学期的预算表里..
也因为这样..所以我们的实际支出的数字比原本预估的支出高很多..
纪录ps.有错的地方请再通知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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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8.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