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LawServe (政大法律服务社)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Re: [问题] 问问题...
时间Sat Oct 23 08:24:28 2004
※ 引述《killer01 (killer01)》之铭言:
: 抱歉, 因为我在南部, 无法到贵校去当面问, 所以想说如果我 mail 给贵社,
: 那有机会收到回信吗? 我想请教的是关於智慧财产权的问题.
: 因为主持了某看版, 但是有法律上的问题.
您好,本社并没有提供书面的谘询服务。
若您有问题而无法亲自前来,可以利用电话谘询的方式(进板画面有电话)。
其实从民国五十九年开始到民国八十多年期间我们大部分是以书面回函方式
来提供法律谘询,甚至与警广合作,将所有法律问题转介至本社。
但是采用书面的结果却是解答不够正确、误解法律争点的後果。因为对於
不懂法律的当事人来说,陈述一件案件事实往往无法确切说明相关的法律争点,
甚至表达出与真正事实相差甚远的案件事实(非故意,而是表达能力所致),
而利用口语的诘问、引导方式,可以让解答者真正了解到隐藏的争点所在。
(否则法院根本不须言词辩论程序,迳以书面即可下判决)
以往书面回函的操作结果,造成某些当事人在法律诉讼过程中,直接在庭上
将政大法律服务社的解答书面拿给法官。但如前所述,该解答是建立在与真正
事实有所差距的事实上,导致法官与当事人对於政大法律服务社的能力感到质疑
,所以在几年前本社就已取消此种服务方式。
若有不便之处敬请见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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