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WBL (CUWBL)
看板NCCU_WBA
标题[公告] 第十届竞赛规章
时间Sun Sep 15 14:50:05 2019
政大女子篮球联盟竞赛规章(2020/02/19更新)
索引
┌ 一、参赛资格/联队制度/个人身分加入/系队申请补充人员
├ 二、比赛制度
├ 三、比赛时间地点/比赛记录
├ 四、出赛时间/缴交资料
├ 五、延赛次数/延赛时限/补赛
├ 六、比赛服装&相关规定
├ 七、支援人员
└ 八、申诉/罚则/扣除保证金/其他
一、参赛资格/联队制度/个人身分加入/系队申请补充人员
(一) 参赛资格
1.参与球队基本上以系为单位(联队制度请详阅下面说明)。
2.球员必须为本校大一到大四(含延毕)以及研究所在校学生。
3.转系生以及双主修生可以选择一系参加,惟选定後,不得更改,且须在缴交球员名单上注
明。辅系生不得参加非本科系之球队。
4.参加队伍需缴交
4500元报名费以及
1500元保证金,若无任何违规事项,保证金将於赛季结
束後全额退还。
5.报名须由队长
填写Google表单(ptt及脸书粉专皆有连结),并在期限(
2019/09/17)内汇款。
6.前届已转系或双主修并选定其一系队参加之球员,不得在本届变更参加之系队;本届(108
学年)才转系或双主修的学生仍可选择一系参加,不在此限。
7.大学在政大就读的研究生,得参加大学原所属之系队。
(二) 联队制度
1.联队由两个系组成,单一系所人数限制为
3-6人(
不包含原先抽到的自由球员)。
2.若之後新球员加入,单一系所球员人数超过6人,至下一学年超过人数的队伍须独立成一系队,另一方得再重新与别系组成联队。
3.联队视为一个系队,报名费以及支援场次皆以一个系队计算。
4.联队不得申请补充人员。
5.自由球员原被抽中的队伍若组成联队,不得加入联队,必须重新抽签选队。
6.若所属科系成立系队或是联队,自由球员须回归至本科系之队伍。
7.下学期单一系所人数开放至3-7人,然而人数至7人的队伍若维持一样人数,下一学年需独立成一系队(同2.)。
(三) 个人身分加入(自由球员)/系队申请补充人员
1.若一系(包含研究所)无系队运作或未参与联盟,研究所无相对应之大学系所,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由联盟抽签分配至提出申请的系队。
2.若原属系所之球队开始营运,或研究所对应之系队开始营运,则球员应回到相对应之系队或所队(
包含联队)。
3.若提出申请之系队数多於个人申请之球员数,联盟将依照各系队人数分配,人数较少者优先抽签分配。
4.每系队申请人数至多
3人。
每系队分得之自由球员至多
3人。
5.若个人申请球员仍有剩余,再分配至人数较少之系队,不受限於至多3人之规则。
6.若(一)前次被分配到之系队及原系皆无参赛,或(二)前项抽签分配之球员回归本系或相对应之队伍後,球队结束营运,下届再次以个人身分申请,则不再经由抽签直接分配至前次分配之系队。
7.若有球员曾以个人申请方式被分配至两个系队,则以最後被分配之系队为归属。
8.以上申请球员须於抽签结果公布并缴交新版球员名单後始得代表抽中之系队参与比赛。
9.
若自由球员认为与抽中之队伍无法配合,可於下一次自由球员抽签再次提出申请重新分配;抽签时将会以不分配到原队伍为优先,惟申请状况难以避免抽到原队伍时,则不考虑不分配原队伍之原则。
备注:研究所及其对应学院
文学院-图档所、宗教所、台史所、台文所、华语硕/博学程
理学院-神科所、应物所、数位内容硕士学程、辅导与谘商硕士学程、
社群网路与人智计算国际研究生博士学程
社科院-国发所、劳工所、社工所、行管硕士学程、亚太研究英语硕/博学程、
应用经济与社会发展英语硕士学程
法学院-法科所
商学院-经管硕士学程、国际经管英语硕士学程、企管所、科智所
外语学院-语言所、中东与中亚硕士学程
传播学院-国际传播英语硕士学程、数位内容硕士学程、传播学院传播硕士学程
国务事务学院-东亚所、俄研所、日本研究硕士学程、国际研究英语硕士学程、
中东与中亚硕士学程
教育学院-幼教所、教育行政与政策研究所、辅导与谘商硕士学程
二、比赛制度
(一) 热身赛
前八报名成功(缴清报名费)之系队获得热身赛资格。
详细规定请见当届热身赛规章。
(二) 例行赛
1.领队会议将抽签分组,分成A/B二组,组内循环打一次例行赛结束之後,各取前四名交叉对战进入季後赛。
2.前一届第一、四名、第二、三名直接分别拆在A/B组,不再抽签。
3.每队一星期至多2场比赛。
4.球队在各组比赛名次,依据其胜负场数,以所得积分计算:
得分高者为胜队,胜一场得2分,败一场得1分,弃权(包括人数不足判定失败者)得0分。
5.若球队在例行赛弃权两次以上,该队於例行赛的所有成绩取消。
6.若两队积分相同,则以两队之比赛胜负关系,判定名次。
7.若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先以三队胜负关系判定名次,若分不出胜负则以得失分差判之,若仍无法判定,则以对战之商率判定名次。
商率:总得分/总失分
(三) 季後赛
1.交叉组合:A1vs.B4 A2vs.B3 A3vs.B2 A4vs.B1,得分高者为胜队,每个对战组合采三战二胜制。
2.每队一星期至多2场比赛。
3.若系队於季後赛赛程公布前放弃晋级资格,则由该组第五名递补;若於赛程公布後放弃晋级资格,视为恶意弃赛,由该对战组合之对队晋级。恶意弃赛之队伍禁赛一年且扣除全额保证金。
4.八强赛及四强赛(三战二胜制),第一场、第二场或第三场被没收比赛(即弃权)时,球队将因「没收比赛」而输掉该系列比赛或决赛,由对队直接晋级。冠亚赛及季殿赛不适用此项规定。
5.四强赛以及冠亚、季殿赛不排实习或经验不足之半薪支援人员。
6.比赛场地在体育馆、河堤篮球场、五期,场地由赛务长全权安排。
7.冠亚季殿军各颁发奖盃一座。
8.本届联盟赛事采行FIBA 2018国际篮球规则,规章若未另行规范者比照办理之。
三、比赛时间地点/比赛记录
(一) 比赛时间地点
1.若比赛安排於体育馆、河堤运动场,比赛时间为星期一10:00-14:00、星期二至五12:00-14:00、星期五18:00-19:00。(一34CD、二CD、三CD、四CD、五CDE,共13个时段)
2.若比赛安排於五/六期运动场,比赛时间为星期一10:30-13:30、星期二至五12:30-13:30。
3.比赛场地主要以体育馆第四场地为主,河堤中间场和五期篮球场为辅。
4.比赛球员席以记录台面向球场方向为基准,左边为浅色队伍,右边为深色队伍,若经队长协调互换深浅色,球员席仍须依照赛程分配使用,以免造成混淆。
(二) 比赛记录
1.每场比赛由联盟记录员负责填写记录纸及计时工作。
2.比赛进行中犯规、违例不停表;例行赛
前三节最後30秒犯规、违例停表,
第四节最後2分钟犯规、违例、进球停表。
3.季後赛因采行
进攻时间24秒,故前三节改为最後24秒犯规、违例停表。
4.记录员於开赛後任何时间,发现球衣背号与球员姓名不符(无论是否已上场),得随时要求裁判暂停比赛,更正错误,教练或队长(副队长)将被宣判一支技术犯规。
5.比赛进行中,若发现未登录联盟球员名单上之球员(冒名顶替)或不符参赛资格,经对手检举并查证属实,该场比赛以没收比赛论,
抗议队20:0获胜,
扣保证金500元。若赛後检举,需抗议队提出证明,抗议成功则惩处同上。
6.赛後请裁判和记录员签本名,以示负责。
胜队给予红色记录单;
败队给予黄色记录单。
7.记录长在比赛结束後将比赛记录贴文并在三天内更新战绩表,若发现问题请随时询问记录长。
四、出赛时间/缴交资料
(一) 出赛时间
1.各系队需在公告期限内缴交可出赛时间,一星期至少要排出
3天6个可出赛时段及
不限天数3个勉强可出赛时段。同时需缴交一周3个 X:30-Y:30 之出赛时段,便於若有六期运动场之赛程时安排。
2.每系可於公告时限前更换可出赛时间
1次,若无更换则依照原可出赛时间安排赛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赛。
3.若未在期限内缴交完整出赛时间&勉强出赛时间,将视对战队伍可出赛时间安排赛程,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赛。
4.若下学期已确定无赛程且无晋级可能之系队,可免交下学期可出赛时段,但须於期限内以学校信箱寄信告知赛务长。
5.若两系队可出赛时段&勉强可出赛时段没有交集,赛务长将寄学校信箱通知双方队长,要求两系自行协调,两系需在
96小时(4天)内回覆,若未在时限内回覆协调结果,将由赛务长自行安排,排定之赛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赛。
(二) 缴交资料
1.各系队队长资料需在公告期限内(
2019/9/20)缴交,包含系级、姓名、手机。各系队球员名单需在公告期限内(
2019/9/17)缴交,第一学期球员名单补增删截止日为
2019/9/29。
2.第二学期原则上在公告期限内办理增删,次数只有
1次。
3.第二学期遭禁赛之队伍不需缴交以上三项资料(增删球员名单、出赛时间、队长资料)。
4.若未在公告期限内缴交球员名单,视为放弃缴交并算入增删球员名单使用次数;若最迟於该队第一场例行赛赛程公布前(含热身赛)仍未缴交,视为放弃该场热身赛(不影响球队积分)或判定该场例行赛弃权(影响球队积分)。
5.球员名单应包含系级、姓名、背号、身分别备注(如转系生、双主修生),前三项资料不得空白,否则视为未缴交。
6.每位球员皆须附上学生证之照片或扫描图像以证明身分,若无学生证可附上全人发展网页截图证明。
7.每学期自增删期间後,球员名单之系级、姓名、身分别备注不再更动,背号则可更动
。(
自由球员增删不在此限)
8.比赛前应由记录员或裁判将球员名单交予双方教练或队长(副队长),勾选12位登录球员和5位先发球员以及教练栏,双方队长发现背号与球员名单不同时应在勾选时一并更正。若无教练或队长(副队长),请指派熟悉球队运作之人代为勾选。
9.勾选12人登录名单及先发5人时,务必确认球员姓名及球衣背号与名单相符,倘若背号不符,请务必清楚标示更改後之背号(建议使用红笔)。
五、延赛次数/延赛时限/补赛
1.球队可提出延赛,例行赛-可延赛次数为
1次
季後赛-八强赛及四强赛可延赛次数共
1次
-冠亚赛或季殿赛可延赛次数为
1次
2.除学期首周赛程外,每月最後一周公布下个月份赛程,第一周之赛程需在前一周三前提出延赛,其余延赛皆须於
两周前之周三提出申请。
3.季後赛赛程安排,不在上述规范中。赛务长将於前轮赛果确定後两日内(含当日)公告赛程於联盟版上。
4.首周赛程,原则上为十月份的第一个礼拜,请各系队密切注意联盟社团公告赛程时间。
5.欲延赛之系队需於
脸书社团贴文,时限为「
当周赛程前两周的星期三23:59前」,由赛务长更新赛程,以学校信箱告知赛务长但未贴文则不予受理。
6.比赛前,天候条件不佳,无法正常进行比赛,由联盟在赛事进行前1小时贴文决定是否如期举行,不再另行通知系队,请系队当天密切注意社团公告。
7.遇雨延赛之赛程由赛务长另外安排赛程;倘若两系无交集协调出来之时段,需自遇雨延赛当日起算
48小时(2天)内,协调出新时段供赛务长排赛;若未在时限内回覆协调结果,将由赛务长自行安排,且排定之赛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赛。
8.如在比赛中途下雨,由裁判判定是否继续比赛;若无法继续进行,则由裁判宣布停码表时间,并记录比赛中断时之比数、恢复比赛之球权。未完成之赛程由赛务长另外安排,原则同第7条。
9.未完成之赛程视为补赛,不受每队一星期至多2场比赛之限制。
六、比赛服装&相关规定
1.赛务长学期初调查各系队球衣颜色,为避免各队制作新球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学期中有
1次机会更改球衣颜色。
2.比赛球衣深浅分配依据对战组合决定,在前之队伍着浅色,在後之队伍着深色。
3.若同为相近浅色,则在後之队伍应着同样颜色之深色系T恤或无袖背心;若同为相近之深色,则在前之队伍应着同样颜色之浅色系T恤或无袖背心,且仅球裤有号码,T恤或无袖背心不得有号码,以免裁判混淆。
4.如需号码衣,请各系队自行向体育室申请借用。
5.禁止在球衣上面另贴背号。
6.若球衣颜色不符,或是需着同样颜色之深/浅色系T恤或无袖背心的状况而未依规定穿着时,
经对队同意後,酌扣保证金200元,比赛得照常进行;若对队不同意,则穿着不符规定者不得上场。
7.根据国际篮球规则,球衣颜色之浅色定义以白色为主,其余色系原则判断为深色。
8.经两队自行协调同意後,可互换球衣深浅颜色,需於赛事当场告知记录员以及执法裁判。
9.球衣内可穿着有袖上衣,但露出部分须与球衣底色相同。
10.球员需将上衣紮进球裤,禁止佩戴耳环、手表等饰品(若无法拿下得用白色透气胶带包覆),以归责本为主要原则;若有其他配带物由裁判裁定,长发球员请将头发束起。
11.对战队伍球员席,请距离球场中线五公尺以上(体育馆柱子後);加油团或个人物品(人、球鞋、衣服、冰袋、背包、球、球袋、瓶装水等)请勿占据球场两边底线,以免妨碍比赛进行以及裁判执法。
12.暂停及替补皆需由
场下的队员向记录员请求,
不得由场上的球员提出。但若该球队场下无适当人员(如队长、教练等)可在适当时机提出暂停或换人之请求,该球队须在开赛前告知记录员,方得由场上队长提出请求;惟场上队长仍需利用空档,至记录台前一公尺以内的距离,向记录员明确示意暂停或换人。
13.联盟不提供比赛双方赛前练球场地及时间。
14.双方系队自行协调是否需要清理场地(ex:拖地、扫树叶),并於开赛前完成。
15.非当场比赛之球队,请勿进入球场,以免影响比赛进行。
16.比赛结束之球队,应迅速离开球场,并将自身物品及垃圾带走,不得丢弃於场内。
17.比赛结束後,胜利之队伍负责将记分板推回放置处。
18.前场次比赛结束,联盟有权要求随即进行下一场比赛。
七、支援人员
1.每个参赛队伍都须派出至少
2名人员(1名裁判、1名记录员)支援联盟运作,可一人同时支援两项。
2.为达到培育联盟支援人员及维持联盟赛事正常运作之目的,各系支援人员之裁判应至少1名、至多3名,鼓励各系队推派2人以上,记录台至少1名、至多5名,
联盟当届干部亦得为支援人员。
未支援之队伍扣除全额保证金。
3.支援人员名单应於公告期限内缴交,支援人员身分不限该球队之成员,亦不限性别,愿意代表该系作为支援人员即可。名单应包含系级、姓名、电话、脸书名称。
4.未缴交支援人员名单影响比赛进行者,将以扣赛作为惩处。
5.於支援名单缴交期限後新增之支援人员,须有执照或拥有吹判、记录经验,且
仅能具有自愿支援人员之身分,不得算为参赛队伍之支援人员,亦不计入参赛队伍支援场次中。
6.支援人员有义务参加联盟举办的研习会,在裁判记录台版每周填/推班表、贴检讨文。
7.未推班表满3次,不剔除名单,扣除已支援场数1次,依其支援类别决定扣除场次的类别(ex:支援裁判未推班表则扣原支援裁判场数1次)。
8.研习会缺席未请假者,将直接从支援名单中踢除。
9.在支援人员名单内但未参加研习会,也未填班表、推班表者,视为没有支援。
支援场数
记录台:上学期
3场、下学期
2场
裁 判:上学期
1场、下学期
1场
实习场次得算支援场数 0.5 场
10.热身赛不算入支援场次。
11.若有系队在第一学期结束时未达到上学期的支援场数,该系队将被取消下学期的参赛资格(不论进入季後赛与否);下学期结算时未达下学期支援场数,酌扣保证金500元。
12.上学期被禁赛之队伍,下学期仍须完成支援场次,未达成酌扣保证金500元。
13.支援人员尽量在表定比赛时间前十分钟或整点到达地点,缓冲时间为5分钟(ex:12:00的比赛,在12:05以内到皆不算迟到);若支援人员迟到,当次支援场数不算且不支薪(迟到以10分钟内为限)。
14.裁记推班表後无故未到者该次支援场数不算并倒扣一场,且不支薪;无故未到两场则从支援人员名单踢除。
15.支援後须於五日内至贴文留言检讨文,否则视为未完成支援,不计入场次。
16.若未来星期一早上在六期有赛事,则该时段班表会多排一位备用裁判,以防有裁判因不可抗力因素缺席。
17.备用裁判若有执行工作以正常方式计算支援场数和支薪,若无则予以50元的观赛实习奖励。
18.支援人员相关细则、奖励、罚则依照脸书社团(女盟裁记版)之公告办理。
八、申诉/罚则/扣除保证金/其他
1.若球队抗议比赛结果时,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刻通知执法裁判,并在记录单「抗议球队队长签名栏」上签名。联盟将召开委员会处理,委员会成员出席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会议决议始有效。
2.若裁判有严重错误疏失,经裁判长判定或委员会决议,应禁止吹判若干场次并再教育之。
3.比赛中所有判决依照裁判的判决为主;若判决有争议,当系队得提供录影画面时,只有每节最後一击才可以看影片,予以改判。
4.根据FIBA 2018国际篮球规则,若球员累积单场被判两次技术犯规、或两次违反运动精神犯规,或一次技术犯规和一次违反运动精神犯规时,在剩余比赛时间中,应取消其该场比赛之资格。
5.如球员斗殴或被吹判夺权犯规,应禁赛三场(下三场比赛)。
6.情节重大者,由联盟委员会讨论处理。
7.例行赛赛程公告前申请退赛者,扣除保证金半额;例行赛赛程公告後申请退赛者,扣除保证金全额。
8.对於其他违规行为联盟保留扣除保证金、扣/延赛次数的权力。
9.联盟保留修改规章的权力。
第十届政大女子篮球联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102.2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CCU_WBA/M.1568530210.A.878.html
※ 编辑: CUWBL (223.137.102.26 台湾), 09/15/2019 14:51:30
※ 编辑: CUWBL (223.137.102.26 台湾), 09/15/2019 17:28:41
※ 编辑: CUWBL (223.136.226.163 台湾), 09/15/2019 18:06:38
※ 编辑: CUWBL (223.136.226.163 台湾), 09/15/2019 18:20:16
※ 编辑: CUWBL (223.140.168.46 台湾), 09/15/2019 21:08:41
※ 编辑: CUWBL (223.140.168.46 台湾), 09/15/2019 21:13:52
※ 编辑: CUWBL (223.140.168.46 台湾), 09/15/2019 21:16:04
※ 编辑: CUWBL (118.233.153.3 台湾), 10/13/2019 00:08:05
※ 编辑: CUWBL (118.233.153.3 台湾), 02/19/2020 11:40:49
※ 编辑: CUWBL (118.233.153.3 台湾), 02/19/2020 11:42:30
※ 编辑: CUWBL (118.233.153.3 台湾), 02/19/2020 11:43:01
※ 编辑: CUWBL (118.233.153.3 台湾), 02/19/2020 11:44:12
※ 编辑: CUWBL (118.233.153.3 台湾), 03/04/2020 02: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