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0614 ()
看板NCCU_WBA
标题Re: [问题] 对於个人报名球员的几点意见
时间Sun Oct 9 12:44:56 2011
感谢联盟的讨论及回应
我想针对几点之前说明不够清楚的地方再补充
※ 引述《yggub (どーもくん)》之铭言:
: 规章一、8.後半段
: 若人数较少之球队无意申请补充人员,将开放人数足够且不同院之球队申请。
: 并未排除人数足够之系队申请补充人员
: 在本次个人申请及系队补充 人数足够的系队不在分配之列
: 在分配之後 申请补充之系队若人数显已足够
: 才公告开放人数足够之系队申请
: 联盟只处理人数问题
: 分配至人数较少的系队之目的在於平衡人数
: 而非平均战力
: 系队强弱问题在联盟所能处理的范围之外
: 每届毕业的球员、新进之球员 孰强孰弱 都是系队的"运气"
: 联盟并非职业联赛 无多余成本举办选秀会
联盟先告知几个队长申请个人报名球员的系级姓名
依同学院分配後,再让几个队长依剩下的人填好志愿序回传
这样就能在网路上解决
需要很高的成本吗???
就以联盟公布的资讯举例
有选秀资格的为欧语─哲学─法律─公行
(顺位排行不再解释)
而个人报名球员有7位:
ABC政治系、D经济系、E外交系、FG资管系
第一轮,依同学院分配:
欧语→X、哲学→X、法律→X、公行→ABC
第二轮,让剩下3个系填3个志愿
假设欧语填1FG 2D 3E
哲学填1FG 2E 3D
法律填1D 2E 3FG
那麽最後结果便是:
欧语→FG、哲学→E、法律→D、公行→ABC
若法律放弃选秀,且欧语、哲学志愿序不变
那再看分配人数是否定一上限
无上限→欧语DFG、哲学E、公行ABC
2人为上限→欧语FG、哲学DE、公行ABC
3人为上限→欧语DFG、哲学E、公行ABC
当然,填志愿序是非公开程序,以免显得对个人报名球员不够尊重
: 且选秀更可能让自认球技、观念不好的球员更不敢参与联盟 并非联盟本意
: 另将系队定义为「强队」,背负太多压力
: 定义为「弱队」,否定了球员的努力,也许别人努力练球要变强,你没看到
: 反用上一届名次判定系队之强弱,有失公平,亦非联盟宗旨
之所以用上一届名次判定强弱
这是比较来说相对客观的方式
虽并非完全公平,但误差不会太大
我称为强队也只是采用一般人熟悉的称呼(前文中应没提到弱队二字)
是依据排名标准而并不带有价值上的判断
况且我前文所述中,人数仍是一大依据
这亦只是提供多一点的系队一个机会
若有选秀机会的系队自认实力够强,要放弃选秀那我们也同样敬佩
: 诚然 系队重视联盟高强度比赛 强弱胜负至关重要
: 但我们肯定的是球员的努力 我们能提供的协助只在人数这部分
: 而非以选秀、划分强队弱队之方式 来补齐各系竞争力
: 更鼓励球员个人申请 不必担心自己球技、观念不好 而遭排斥
所以我也说了
我最希望的方式是让他们凭自由意愿选择
我相信一定会有无意见的人
所以申请补充的队伍还是能分配到
也能避免有队伍分配到1个去年拿到4次MVP、1个去年拿到1次MVP及1个研究生的情形
: 关於探询个人意愿此点
: 已在规章更改理由处说明
: 同院认识机会较高 校内外盃赛成为对手的机会也高
: 为避免影响原系队认同、凝聚及兼顾交流之目的
: 将个人分配至不同院乃一折衷之办法
同样以我自己为例
我原系队为新闻,现打中文
已经在比赛中遇过多次
有时候还是一样回去找新闻系练球
多年来也没有您所担心「战术外漏」或者「影响原系队认同」的情况
不知是因为我为特例还是刚好我待的系队心胸都很宽大?
: 但仅有研究所而无大学部之所 采分配至同院系队之办法
: 若同院无任一系参加联盟 才分配至不同院
: 仅此回覆
: 感谢你提供宝贵之意见
: 第二届联盟
谢谢联盟的费心
如前文所说,我尊重联盟最後决议
之後不会再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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