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dy (我只能加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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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不动产证券化〞三大投资优势
时间Fri Oct 10 11:26:25 2003
受益凭证 Beneficiary Certificate
投资人购买共同基金时,信托人或者基金公司会发行所谓的受益凭证给投资人,以表彰受
益权。该凭证在法律上被视为有价证券,在进行任何的转换或赎回前,均须将此受益凭证
交回给基金公司,若不慎遗失,补发事宜可谓非常费时,故除非特别要求,否则大多不主
动发给投资人。现行大多基金公司不发行受益凭证(受益人要求才发给),而以买卖通知
确认单代替。受益凭证原则上有记名式和无记名式两种,实务运作上以记名式居多。对於
封闭式的基金,不论记名与否,均可自由转让,也就是记名式的受益凭证,须由受益人背
书交付转换,无记名式的受益凭证则以交付转让方式即可。
商业不动产贷款抵押受益证券」(Commerc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y ,CMBS)
简单来说就是银行把他持有的商业不动产的债权,切割成很多等份,然後发行出去给大众
投资人.例如:台北101若向台湾银行借钱100亿,则需要把那一栋楼抵押给银行,银行固定收取利
息.但是银行觉得这样回收可能要30年阿,流动性太低了.因此把他切割成10000份,卖给投
资人,银行就先把未来的钱收到了,而投资人就持有10000分之一的债权,每年固定收取利息
类似债权一般
优点就是银行可以让手上的资产更加灵活运用 而投资人可以稳定的获取利息收入或是101
大楼的租金收入,类似债券而不受景气影响
嗯...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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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成功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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