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ginner007 (beginner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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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嘉义县牡蛎养殖渔业权 草案通过
时间Wed Dec 12 19:01:37 2007
本文取自【2007-12-12/联合报/C1版/嘉义.教育】
嘉义县沿海牡蛎养殖业者每次重大灾害都无法获得政府救助,县农业局昨天指出,县务会
议已通过牡蛎养殖区划渔业权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将送县议会审议通过後实施,但嘉义县
牡蛎养殖产销协会理事长王永顺表示,数千名蚵民对於海域使用费有很大歧见,县府迳行
实施将引发纷争。
县农业局长连忠勇表示,沿海东石、布袋到外伞顶洲约2万公顷海域是全台最大的牡蛎产
区,目前养殖户约4000户,去年总产量约8911公吨,产值12亿4747万元,分占全台总产量
31%、总产值41%。
他说,牡蛎养殖业者常因风雨等灾害未列入救助而叫苦连天,县府首开先例在外海2万公
顷海域规划45个区域渔场,去年发出首批的第42区渔场28张区划渔业权执照,今年继续办
理20、21、30、40区渔业权执照申请,其他渔场预计3年内完成。
牡蛎养殖区划渔业权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明定牡蛎养殖区划渔业权存续时间5年,申请人需
缴交登记费、海域使用费,使用费另由县府公告,渔民在养殖期间如未依规定缴纳海域使
用费,不列入天然灾害救助对象。
王永顺表示,蚵民不反对缴交登记费等,但对於县府研拟的海域使用费有很大反弹声音,
因为县府计划每公顷收取1万5000元至2万元使用费,以现在普通户养殖面积平均9公顷计
算,每年至少缴交10多万元,等於1年辛苦工作赚的钱都缴给政府,根本无法生活。
王永顺说,养殖海域不是全部放养,县府以面积计算使用费并不合理,蚵民主张以蚵条数
量计算,考虑养殖成本等因素後建议每条收费0.2元,由於要缴交使用费,蚵民自然据实
申报,灾害救助也有依据,希望县府先取得蚵民共识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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