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ce (BUSY BEE)
看板NCCU_SEED
标题用禁止代替讨论,你们为何不服?
时间Tue May 23 23:13:13 2006
用禁止代替讨论,你们为何不服?
专门”关心学生”的学务处 ”最新版”社团辅导办法第十五条 背後的逻辑教条
第一、 喝酒易滋生事端、发生车祸,宣导如何正确使用太慢,直接禁止比较省事。
第二、 菸酒类不适合饮用是普世价值,只是校外的大社会太软弱造成此等罪恶盛行
,我们政大负责培养下一代规训好的精英,当然不能有相关自由选择权!
第三、 宿舍的全家便利商店不归学务处管,当然可以卖!出事又不是我们学务处丢
官,社团活动的形象会造成我们学务处有人丢官,当然要强硬一点啦!
1. 研究报告未出炉?修法程序未经公听讨论?
学务处总是不断苦口婆心的告诫同学,喝酒容易滋生校园问题所以不鼓励学
生在校园内饮酒,唯恐造成不可承担之後果,这我们十分同意。但社团活动
喝酒造成事端的推论犯了逻辑上的「不当连结」谬误,我们十分担心教授研
究法太久没用就忘了,难怪我们学术排名直直落。
希望的建议:
第一、 喝酒肇事的案例中社团活动在这两年中占的百分比有多少?请公布数据及研
究报告,否则只是推论和猜想而已。
第二、 「不鼓励」学生饮酒与「禁止」学生饮酒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强度的落差,我
们希望学校可以提出更缜密的理由和公开讨论的程序过程,与学生作沟通协
调再送入学务会议讨论,而不是”临时”排入第二案。
2. 学生事务处,管控乎?辅导乎?
我们政大虽然曾经是思想控制的党校,这几年我们也看到校方愿意面对学生
讨论的友好态度,学生事务处也一再强调「站在学生的立场思考」,而非上
对下之军事化之管理。我们教育场所的公共规范,应该要有民主示范效果,
学生们对自己切身事务的独立思考与形成共识的过程,跟一个好的规范法案
应具有同等价值。
3. 内部矛盾,双重标准乎?
校园内的矛盾现象真令人无所适从,一方面让全家与憩贤楼理查的店进驻校
园公然在校内为商家贩卖与推广酒类,但另一方面却又透过内规禁止学生在
校内举办相关活动,这样的差别是因为有没有给学校”回馈金”的差别吗?
不禁令人怀疑学校是否是”向钱看”?商家攸关着学校的收入所以碰不得,
学生们没钱就不要惹事找麻烦,面对如此的差别,我们怎能相信学校是为学
生着想,而不是希望大家都只能跟校内签约商家买,想大赚回馈金?
想跟大家讨论沙盘推演
而我们目前想到的方式:
讨论第二案”校方”版修严法案中提出延至下一次学务会议讨论,而两次会议中由校方
和学生方面各自去作意见调查和公听讨论会,下一次提出各自的草案,两案并陈表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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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60.123
1F:推 spicy3:如果这是新闻稿,文字上需要再修一下(职业病) 05/23 23:21
2F:推 spicy3:另,商家的那段逻辑以及标题因果关系有点不明确 05/23 23:21
3F:推 spicy3:再来是声明团体 05/23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