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icy3 (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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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剪报] 执政者的野蛮游戏—集游恶法当修执政者的野蛮游戏—集游恶法
时间Mon Apr 17 09:27:57 2006
林吉洋(清华大学社会学研究所硕士生)
法国学者傅柯提出权力经济学的观点,认为权力会使用成本最小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益
,所以统治者愿意容忍、包庇某些有利於巩固统治权的非法行为,而却不能容许政治上挑
战统治者的行为。例如司法体制对於关说、特权可以推说不知,却可以言词凿凿,起诉无
辜学生。
实务上统治者不可能完全禁止人们从事任何不法活动,所以法律权力行使因而遵循政治指
导原则、以及「柿子理论」:一方面对执政党动员游行逾时违纪睁只眼闭只眼,另一面却
又协助资方骚扰破坏工会罢工、干预学生的反对学费调涨示威,对公民自发的游行请愿活
动说「这个违法、那个不行」、甚至逮到机会杀鸡儆猴--专挑软的吃!
「选择性执法」正是法律为政治玩物的恶果,对宪法保障公民权利之侵害、诋毁民主法治
的正义基石。集会游行恶法让执政当局假借似是而非的「保障社会秩序」名义,公然侵害
公民对公众事务不满的行动表达,肆无忌惮地侵害人权。漠视宪法保障之公民权。
公民权利为宪法所明文保障,威权时代可以公然行使违宪恶法,在野时曾经宣称集游法为
恶法的民进党上台後恶法犹存,荒谬如此,为什麽呢?—就像权力者对情治特务系统独有
锺情,因其有利於执政者清除政治阻碍、对付政敌,所以集会游行恶法仍在,用以威吓公
民请愿使傲慢的统治当局粉饰太平,这样的野蛮作法跟老共对付法轮功,难道有更文明之
处。
一道看不见的独裁权力,在正当的请愿游行、罢工时,任意搬弄法律条文来威吓骚扰公民
权行使。所以,当市民看见镇暴警察举起「违法行为」时,请记得,集会游行不是「暴民
」行为,是公民正当权利。而使用「暴力」而知法玩法者是谁呢?俗谚毕竟不无道理:「
官字两个口,你不得不低头!」。
在此呼吁政界人士与法学人士,以及关心公民权利的社会大众,让我们把威权时期制订的
集会游行恶法,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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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还没贴过?
简单感人,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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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剑飞雪人不离人剑不离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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