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对了啦~)
看板NCCU_SEED
标题[剪报] 这不付那不付通通都不付 工伤协会要求落实职灾医疗给付
时间Fri Apr 14 19:51:32 2006
这不付那不付通通都不付
工伤协会要求落实职灾医疗给付
■苦劳报导2006/04/13
自从全民健保实施之後,劳保普通事故的医疗给付并入健保,使得劳保医疗给付的部份,仅仅剩下职灾给付,但在劳保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六条里,又将职灾医疗费用的规定,准用健保的规定,这使得职灾的受害者,在无法获得健保给付的情况下,同样无法获得劳保的给付;今(4/13)天上午,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工人立法行动委员会及天主教越南办公室等团体,到劳委会前,由工伤者现身说法、并演出行动剧,要求劳委会尽速解决此一问题;劳委会劳工安全卫生处处长林进基表示,目前针对修法与修正行政命令部分,尚在研议中。
今天上午,台北的天气突然变得阴冷、飘下细雨,带着各种不同工作创伤的劳工聚集在劳委会前,同样的保费,健保交了一份、劳保也交了一份,却因为莫名其妙的规定,造成经济陷入困境的职灾劳工,得面对庞大的医疗费用压力。
早在去年七月,因锰中毒造成职灾的电焊工蔡侑晋,就曾因此一问题,造成无法晶片植入、改善病情,当时工伤协会曾前往劳委会陈情(请参见当时工伤协会新闻稿),九个月时间过去了,蔡侑晋已经过世,而当时说在「研议中」劳委会,也仍在「研议中」。
因工伤造成胸椎到腰椎受伤、下半身瘫痪的陈先生坐着轮椅到场,他说,自己因为职灾而失去工作,目前行动要依靠轮椅,就算接受职业训练,也很难再找到工作,但由於职灾医疗给付准用健保规定的关系,去年七月,健保部分负担的规定改变,使得他一个月必须再多付出两千多块医疗费用,这种负担,对失业者来说,是极其严重的压力。
除此之外,制度设计的缺陷,不断使得劳保所要保障的对象,被抛弃在应有的保护伞之外,同样腰椎受伤、坐着轮椅的宋先生说,因为已经超过劳保老年给付的年龄,依据职灾劳工保护法第三十条,无法再参加劳保职灾给付,但是精神再生复健的医疗一直在进行,这些费用已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此外,工伤协会秘书长黄小陵也指出,像是烧烫伤的工伤者,需要开刀处理组织增生的医疗,却经常被认定为「美容外科」手术,被劳保条例第四十四条排除。健保实施前,许多劳保给付的项目,因为有了健保,都不再给付,工伤协会杨国祯批评,这种现象是两份保险,没有一
份保障。
面对工运团体的诉求,劳委会安卫处处长林进基会同劳保处、劳保局科长,把一行二十多个人请到会议室去,基本上,官方对於这诸多问题都是承认的,无论是劳保条例、职灾保护法中排除的规定,需要修法、或者是施行细则、行政命令,需要劳委会内部协调、林进基说,目前已经找专业医师开出劳保开放项目的草案、送到劳保监理委员会研议中,同时,林进基也认为,光是列举式的开放项目不足够,将来也考虑纳入,只要有医嘱,认为对工伤者确实有效、有帮助的医疗项目,也可以经专业团队监定认可後,个案同意给付;劳方和官方存在歧见的地方,看来仅剩下劳保
处科长黄肇凯仍坚持,实验阶段、高风险的医疗不能纳入,这也就是说,对於已经过世的蔡侑晋来说,植入晶片的遗愿,仍是落空;黄小陵认为,如果不是到最後关头,病人也不会选择高风险的医疗,但相对於职灾造成的生命危险,哪种风险算是「高」?以及劳委会仍坚持的「必要」是什麽?由谁决定?仍是充满问题的。
官方看似有诚意做些事情,不过重要的「时间」呢?似乎没有个答案;而在个案认定给付的规划里,所谓「专业团队」是什麽?以及「合理」、「风险」这些抽象的名词,恐怕是职灾议题里,永远无法解决的难题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4.15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