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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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老公死了 居留没了 外籍配偶 盼修改移民法
时间Wed Mar 15 15:07:50 2006
老公死了 居留没了
外籍配偶 盼修改移民法
〔记者郑学庸/台北报导〕老公过世,老婆就得滚蛋?
外籍配偶在正式取得我国国民身分前,每1至3年就必须至户籍地警察机关申请短期延期居留,但有不少外籍配偶却在先生过世後,因为婆家争夺遗产或「丧失利用价值」、婆家拒绝担保居留而必须被遣送回国;为此社运团体昨天召开记者会,要求中央比照美国作法,对於遭恶意遗弃、家暴或丧偶的外籍配偶,给予永久居留权利。
警政署外事管理科表示,移民法虽规定外籍配偶一旦丧偶,可以申请继续居留,但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管理办法却规定,外籍配偶一旦依亲对象与居留原因消灭时,原则上不得继续居留;警政署坦承,现有法令对於外籍配偶的居留要件定义不明确,让外事警察备感困扰,只能期盼中央及早成立移民管理专责单位、修改移民法来解决。
23岁的越南籍新娘范女士自从先生罹患癌症过世後,婆家就因担心她依法继承先生遗产而从此反目,拒绝为她办理延期居留;前不久本报独家披露范女士遭遇後,彰化县外事警察一改先前态度,同意她延期居留一个月,但就在农历春前,却又迳行将她的居留证作废。
由妇女新知基金会等社运团体组成的「移民/移住人权修法联盟」昨天为此召开记者会,痛批台湾的婚姻移民政策;包括范女士以及另外两位处境相同的外籍配偶,昨天都现身一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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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婆婆驱逐 代办业者抢钱
〔记者郑学庸/台北报导〕社运团体表示,外籍配偶自行申请延期居留困难重重,但代办业者却能打通重重关卡,很难不让人怀疑是否有存在不法勾当。
因为丧偶而被婆婆要求驱逐出境的范女士,尽管在台无不良行为,但说什麽都办不成延期居留,不过,就在过去一年间,却也一再有代办业者和她接洽、索价10万元,胸有成竹地表示「保证办到好」;外籍配偶自行申办各种居留、归化事宜,一共只需1万4000元,但若委由业者代办,却可能得花上3万至10万元不等的高价。
放高利 周息8000元
长期关注外籍配偶处境的世新大学教授夏晓鹃指出,依法旅行社不得代办婚姻仲介及移民业务,但这些代办业者却几乎都是旅行社业者;夏晓鹃指出,外籍配偶必须出示财力证明才能成为我国国民,许多业者因此以「周息8000元」的高利借款给外籍配偶,她说,如果以借款100万元来计算,利息就高达96万,几乎是本金的一倍。
保障新移民居留权 移民法规应增防家暴条款
■苦劳报导2006/02/20
不合时宜的移民法令及执行心态,常常成为压迫新移民的共犯。由於现行法令对於新移民离婚或配偶死亡後,居留权益如何维系上规定不明确,以致於不少惨遭家暴的新移民女性,因为担心离婚後被迫离开台湾选择忍气吞声。移民/移住人权修法联盟今天召开记者会,要求修订移民法,增列防家暴条款,保障新住民女性的居留权。
在现行的入出国及移民法中,虽然规定「外国人於居留期间因依亲对象死亡,得申请继续居留。」但「这个『得』字却在执行上有许多的学问」,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夏晓鹃这麽说。
今天移盟特别找了三名越南籍配偶参加记者会,这三名台湾新移民,都是嫁来台湾後丈夫因故过世,却面临居留权到期,即将被强制遣返的命运。
目前地方警政机关在审核能否居留时,要求新移民提出夫家同意居留的保证书,但由於夫家常常因为担心新移民女性依法继承先生遗产,拒绝为其办理居留证延期。而地方警政机关却因为地方人情压力,使得新移民明明有权居留,却横生阻拦。
另外,就算夫家同意新移民女性居留,也得面临审核延期居留的手续繁复问题。今天一名新移民配偶就表示,为了顺利居留,只好委托人代办,但在一年间陆陆续续收了26000多元的手续费,但延期居留仍然下不来。
夏晓鹃表示,经过计算,延期居留的手续如果自己办,所有手续费约为14000元左右,但目前的委托代办的行情是26000至30000元,政府的繁杂手续,只是肥了中间的代办人而已。
移盟强调:「有些事情政府不修法就可以改进。」移盟表示,政府首先要简化办理延期居留的流程,按照入出国及移民法的精神,应该是新移民配偶有意愿留在台湾,地方警政机关就应该依法办理,不应该创造一些「需经夫家同意」等等非法定程序,变相侵害新移民配偶的居留权。
此外,针对目前移民法规「离婚後,居留到期即赶走」之规定,无视许多新移民女性可能因为家暴、夫妻失和等,但为居留而隐忍的状况。移盟表示,可以仿效美国U-VISA之规定,对於受虐之外籍配偶,给予其居留权,以保障身为台湾社会一份子之新移民女性之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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