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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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韩警强制解散铁路工会罢工
时间Fri Mar 3 20:10:51 2006
【深度网摘】
民主劳总与铁路工会展开罢工,韩国政府进行镇压
韩国工运反对非正规雇用行动後续报导
■苦劳论坛2006/03/01
◎作者:杨伟中
导读
(一)工会罢工动态
韩国工运反对非正规雇用有两条基本战线:在全国层次反对恶法,在企业体层次进行劳资对抗,反对非正规雇用扩大,要求将非正规职转为正规职。这次罢工斗争也是沿这两条战线开展。
民主劳总为反对关於非正规雇用的相关法律,於2月28日下午一点起发动了罢工,据工会称有15万人投入罢工。1日工会将在各地举行集会,2日将再度进行总罢工。
韩国铁路工会在政府强制仲裁的压力下,仍於3月1日凌晨1时展开了罢工,就韩国铁道公社的估计,韩国高铁的全国运行率仅为33.8%,新村号客运、木槿花号客运、货物列车运行率也仅为12.5%、17.4%、17.7%。看来罢工的冲击的确是产生了。
铁路工会的诉求包括:解雇者的复职;废除对高速铁路(KTX)女乘务员等非正规职的差别待遇;补充人力及阻止结构调整;保全公务员年金利益损失;废除非正规职和正规职的差别待遇;收回铁路商业化及加强公共性。除了劳资议题外,最後一项的社会性诉求也值得注意。
至於首尔地铁方面,劳资已达成协议,罢工没有启动。
(二)统治阶级对策
可分三部分来看:政府、资方、媒体。
目前看来,政府仍计画强行通过法案,同时已经宣称民主劳总的行动是「非法的政治性罢工」,将针对工会领导展开逮捕,法院也已针对铁路工会三名领导人发出拘捕令,同时还会有後续更多动作。建设交通部则计画动用军人等替代性人力来维持铁路营运。
镇压铁路工会罢工看来是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方面,中央劳动委员会需万启动紧急仲裁权,根据韩国法令启动紧急仲裁权後的15天内,工会不能罢工。如果工会执意罢工,将视为作非法,有关人员将被判一年以下徒刑或一千万韩元以下罚款。另方面,劳动部、法务部、建设交通部在2月28日晚上10点召开记者会,针对铁路罢工进行恫吓。
资方方面,韩国资本家代表性组织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已经放话:「将全面追究展开非法罢工工会的民事、刑事责任」。事实上,上各月初,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总会长李秀永已经放话要进行「企业罢工」,因为「政府和政界偏袒劳动界」,还攻击韩国工会已不再是「经济工会」,而变成「政治工会」、「意识型态工会」。相关报导可见《朝鲜日报》今年2月9日新闻〈若政府继续偏袒劳动界企业家也举行罢工〉。
铁道公社则一方面要求罢工工人於上午九点回到岗位。资方态度强硬的表示:「对於不执行返回工作岗位的命令者,将视为无意在铁道公社工作、违反就业规则和人事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媒体方面,韩国两大报之一的《东亚日报》以社论抨击工会,和台湾官商及媒体一样,媒体一方面宣称政府法令目的在於保障非正规职员工,一方面又拿出国际竞争力作为说词,强调必须要有「灵活的劳动市场」,企业也要有权「自由录用与解雇正规职员工」。指责工会的立场是保护既得利益,又妨碍国际竞争力。
(三)初步感想
对官商(从台湾、大陆到韩国、欧美)来说,「非正规雇用」是世界潮流,而且是必须誓死扞卫的,原因很简单:不这样做就无法挽回利润率,并和各国大小资本家厮杀。这也是韩国至少从金融危机以来,统治阶级的基本大政方针,工会虽然多次反抗,但是总是未竟全功。官商的三大法宝是明显奏效的:
一、意识型态灌输(国际竞争力、世界潮流)。
二、以「劳资政协商」等所谓「社会对话」对付工会,可以达到要嘛收编工会,要嘛分裂弱化工会的效果,还可以赚个民主协商的美名。
三、国家强力镇压,绝不手软。
对工会和工运来说,情势其实很清楚,不根本变革体制,非正规雇用问题大概无法根绝,但是明显工运实力目前仍做不到这点,而运动圈内部又有改良与革命、温和与激进之分。工运的下一步是什麽,韩国工运内又有什麽讨论?这些从主流媒体上都看不到,却是重要的问题。民主劳动党在斗争中扮演什麽角色,也值得关注。希望有机会再进行深入了解、报导。
由於篇幅的关系,这里仅转贴三篇我认为比较重要的、资料性的剪报,包括《东亚日报》社论、东亚日报上一篇关於非正规雇用新法令的问答、以及镇压工会的报导,其他的新闻用连结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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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雇用解雇都容易才能解决非正规职问题
东亚日报2006.3.1
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前天处理了旨在消除非正规职业差别的法案,即,通过了《期间制及短时间劳动者保护法》修订案和《派遣劳动者保护法》、《劳动委员会法》修订案。这意味着消除对非正规职的歧视将有法可依。
法案的核心是,将企业直接雇用的临时劳动者(合同职)和人力供给企业派遣的劳动者雇用时期都定为2年,如果超过该期限,就将其视为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事实上的正规职业」。当初政府案中规定为「3年」,但国会接受了劳动界的要求,缩短为2年。就超过使用时间後的雇用保障问题,政府案中的「限制解雇」也修改成「无限期合同」。
非正规职业劳动者如果向劳动委员会申请差别救济,资方有责任证明不存在歧视。这一部分也接受了劳动界的主张。政府原来推进的派遣劳动行业扩大方案也在国会被排除。
结果,由於正规职化和差别纠正的负担,企业都不愿意雇用非正规职业劳动者,即使雇用也会在2年内将其解雇,这种恶性循环的现象非常令人担忧。因此,经济界内抗议称:「(该法案)和提高劳动市场灵活性及国际竞争力背道而驰。」而韩国民主工会则表明了接受的意向。
但是,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提出的「事由限定」要求被拒绝後,开始声称要展开总罢工斗争。「事由限定」要求是说,只有在疾病和生育等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临时劳动者。他们主张,只有限定雇用时间的录用事由,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非正规职业,但如果这样,很有可能将550万名非正规职业劳动者中的大部分人从工作岗位上赶走,民主劳总究竟是真的不知道这样的事实,还是佯装不知道?回避雇用灵活性并声称保护非正规职业的做法只不过是要一味袒护正规职既得权利罢了。
金融危机过後,「铁饭碗」正规职业工会助长了非正规职业的激增。企业如果不能自由录用和解雇正规职业劳动者,今後就很难落实非正规职的正规职化。目前得到工会保护的正规职试图全面保住既得权利,并全面消除非正规职,那麽试问,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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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职法案质疑解答
东亚日报2006.3.1李恩雨
Q:金某以合同工方式进入公司,他长期都是非正规职期限制工人。实行《非正规职法》之後,他能立即成为正规职工人吗?非正规职期限制的概念是什麽?
A:金某(33岁)是某大企业的电脑程式师。1999年,他以合同工方式进入公司,工作年限已进入第6年。每年2月,金某都会重新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所以他是非正规职期限制工人。
如果2007年1月实行《非正规职法》,他能立即成为正规职工人吗。回答是NO。
根据新法律,如果期限制工人工作2年以上,就被当作是签订了无限期合同。但是这适合於2007年1月以後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新合同的人。就是说,2007年1月以前工作的时间不属於新法律规定的「2年工作期间」之内。
因此,金某在2007年2月再次签合同之後,再工作2年,即工作到2009年2月以後,才能被认为是签订了无限期合同。就是说,到2009年2月以後,他才能成为正规职工人。
Q:实行该法律以後,派遣工人与派遣时间无关,立即就能成为正规职工人吗?违反该条款的业主将受到处罚吗?
A:回答是「Yes」。
大型建设公司——D建设公司总经理秘书朴某(27岁,女)属於派遣公司,她从2005年2月开始,以2年合同期在现公司工作。2007年2月,她的工作时间就达到新法律规定的派遣工人2年工作时间。派遣工人与期限制工人不同,2007年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义务雇佣标准「2年工作时间」内。因此,如果朴某在现公司工作到2007年2月以後,那麽D建设公司就要义务性地雇用朴某。若违反,D建设公司就要支付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Q:劳务、特殊工人,年薪工人等会如何?
A:大企业清扫工崔某(53岁)是属於劳务公司的工人。即使实行新法律,原则上他也没有成为正规职的可能性。因为关於正规职的新法律并不包括劳务工人和特殊工人。高尔夫球场球童、辅导班教师等特殊工人也是如此。
派遣工人和劳务工人的相同点是,都不是在自己工作的公司领工资。两者的不同点是,派遣工人接受自己工作公司的义务指示,但劳务工人却不是。
年薪制工人也不会受到此法律的影响。因为虽然年薪制工人签署为期1年的合同,但这是关於年薪的合同,与工作时间没有什麽关系。因此,通常只要签订年薪合同,就当作是正规职工人。
虽然是年薪制工人,但如果是以1年等时间单位规定工作时间的合同制工人,就会受到期限制工人的待遇,同时受到此法律的保护。
Q:对短时间(零工、时间制)工人会有什麽影响?
A:关於便利店兼职等每周工作时间不到40小时的短期工人还没有相关规定。虽然是短期工人,但是如果签署1年时间为单位的合同,就能享受期限制工人的待遇。
另外,如果新法案在3月初的临时国会上得以通过,那麽从2007年1月开始,该法案就适用於300人以上企业,而从2008年1月开始,适用於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企业,从2009年1月开始,阶段性地适用於100人以下企业,而对5人以下企业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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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令抓捕铁道工会三名领导
联合通讯社2006.3.1
就铁道工会罢工,员警厅1日从法院领到了对大田列车维修厂本部长裴相万(音)等铁道工会3名领导人的拘捕令,并着手缉捕。另外两人是顺天支部长金顺基(音)和荣州支部长金奎勇(音)。
警方称,除上述三人外,还向法院申请了多次拒绝到场接受询问的金荣勋(音)委员长等铁道工会首尔地区8位核心领导人的拘捕令,法院近两天就会决定签发与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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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朝鲜日报〈铁路地铁工会宣布将同时发起罢工〉2006.2.28
东亚日报〈民主劳总昨天展开总罢工〉2006.3.1
联合通讯社有三篇即时报导,请至该社网站「联合网」:
〈政府决定对铁道公社劳资纠纷启动紧急仲裁权〉2006.2.28
〈铁道工会进入罢工 首尔地铁劳资达成协议〉2006.3.1
〈铁路罢工首日全国各地受停运影响〉2006.3.1
本文同时刊载於作者Blog:宇文芹.中国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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