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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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林全:最低税负制纳入海外所得 至少缓冲三年
时间Fri Nov 4 00:14:31 2005
2005.11.03 工商时报
林全:最低税负制纳入海外所得 至少缓冲三年
王信人、薛翔之、林文义/台北报导
最低税负制的「所得基本税额条例」部分条文昨天获立法院财委会的初审通过,至於各方关切的海外所得是否列入税基?财政部长林全回应,海外所得至少需要三年的缓冲期才能实施,设计配套措施扣除额一、二万美元,并配合租税大赦,如果通过的话,要等九十八年才实施比较容易做得好。
最低税负制法律草案,昨天在立法院财委会审查,虽然有关税率、税基等条文均被保留,但这也是自从民国五十年代赋改会第一任主委刘大中大规模税改以後,国内首度出现的「加税」改革。
林全会後说,总算有些突破性进展,但因为时间卡得很紧,希望十一月底以前能在财委会全部审完,今年才有希望三读通过,明年实施。
所得基本税额条例共分五章、十八个条文,财委会昨天上午进行讨论、质询,下午就进入逐条审查。
重要的条文包括税基、税率、免税额和起徵点门槛等,都被保留下来,包括三、七、八、十二、十三、十五、十六等重要条文保留未过,及第十八条尚未讨论。不过昨天也初审通过各章的名称,及其他的条文,比原先预期的进度快些。
在上午讨论和质询过程中,不分朝野政党都一致支持税改,但是对内容有意见,讨论焦点锁在海外所得、个人的起徵点和免税额八百万元的调降、及信赖保护条款。
到了下午逐条审查时,非属财委会的国民党立委李纪珠以及民进党立委王荣璋主张订二年和三年出日出条款课徵海外所得。
个人的免税额和起徵点八百万元昨天被围剿,认为订得太高,打击面太小,包括赖士葆、林重谟、李纪珠主张降为四百万元,王涂发、邱毅、费鸿泰认为要降为五百万元。
林全说,财政部希望先针对最高税率四○%的高所得者课税,而当免税所得纳进来後,可能连原来课第二高级距税率三○%的人都会被纳进来课税,增加稽徵成本。
虽然昨天在审查中,不论是个人或是企业的税率、税基的条文,统统被保留下来,但对於昨天的审查结果,林全表示,总算有些突破,但如果落到十二月以後再续审会有时间上不确定的风险。
林全并请昨天的主席国民党召委费鸿泰在十一月底以前再安排审查,费鸿泰承诺会再安排半天时间审查,但是前提要求民进党团内部要先把意见整合好;财政部长林全当场说,今天会去向行政院求援先整合执政党的意见。民进党团将在本周五讨论最低税负,得出共识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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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信的人,常聚集一处,一切所有归公用。他们把产业和财物变卖,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宗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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