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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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最低工资不该是衡量庇护职场身心障碍者就业权益的标准!
时间Fri Oct 21 15:39:23 2005
最低工资不该是衡量庇护职场身心障碍者就业权益的标准!
(王增勇,阳明大学卫生福利研究所助理教授、台北市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专户精神障碍
代表委员)
近日来台北市议员质疑喜憨儿基金会给付给憨儿时薪过低的事件,导致喜憨儿基金会决定
关闭多所庇护职场的决定,事件发展朝向玉石俱焚的方向,令人遗憾。身为就业基金专户
委员,我必须指出这次事情议员所采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适用於以技能训练为目的的庇
护职场的障碍者,整件事情中喜憨儿基金会不应该成为民意代表不了解就业辅导体系下的
牺牲品。
首先,障碍者的就业服务体系依照就业准备程度主要区分为职业训练、庇护职场、支持性
就业、与竞争性就业四个阶段。传统职业训练被批评为脱离真实情境的学习是「隔靴搔痒
」,因此後续发展出庇护职场其特性在於让障碍者可以在经过设计的实际职场中,从「做
」中学习所必须的工作技巧,当就业准备度成熟後,就可以转介到被雇主聘用的支持性就
业。正因为我们要雇用障碍者的职场牺牲营运的效率要求,而提供无压力的情境,允许憨
儿可以从犯错中学习日後谋职所需的技巧,因此国家应该补助这样的职场因为提供训练机
会所损失的产能。喜憨儿基金会的餐厅或是烘焙屋正是这样的庇护职场。因此,庇护职场
的首要功能在於工作技能的获得与工作习惯的养成,而不在薪资。薪资报酬则视职场的营
运获利而定,其目的在於奖励障碍者,而不在於保障障碍者的生活基本所需,因此以保障
劳工基本生活所需的最低工资要求庇护职场的报酬并不合理。
但议员所担心的劳动剥削议题仍有可能发生,障碍者被剥削的形式不仅以提拨过低的盈余
分配比例给障碍者,还包括留用功能好的学员而不进行转介,以致障碍者产生低度就业的
现象。前者正是此次议员质询的重点,这在制度上早已经有防范:凡接受就业基金补助的
单位每季都要将营运收入与薪资报酬报表缴交给劳工局审查,检视的重点不在於是否达到
最低工资,而是提拨比例是否过低,薪资报酬更是申请补助、与後续定期审查的重点。对
於留用障碍者则是有重新职能评估的两年期限。换句话说,障碍者的劳动被补助单位剥削
的风险,早已经有管理机制在进行监督。
这次市议员提出的标准是以劳基法的最低工资来判定喜憨儿基金会剥削憨儿并不恰当,原
因如下:一、庇护职场阶段障碍者的产能必然低於一般人,不能以最低工资来评量,但要
求职场提拨一定比例盈余做为适当报酬则是应该的。二、硬性规定庇护职场薪资不得低於
最低工资,会迫使庇护职场为了追求营业额的成长而减少进用产能较差的障碍者,将剥夺
功能较差的障碍者的学习机会,也会使得现有学员必须直接承受业绩的压力,使得庇护职
场提供障碍者在「受保护」的情境下学习工作技能的原意丧失殆尽。庇护职场是障碍者接
触职场的第一步,门槛应该尽量降低,让更多从未享有工作权的障碍者可以接触就业所带
来的自我肯定与社会连结,硬性规定最低工资无疑机提高门槛,阻碍更多障碍者参与就业
。因此,就业基金专户在审定明年度补助办法时,特别将庇护职场的给薪原则订为「依产
能给予合理报酬」而非「必须符合最低工资」。
从实务面来看,目前台北市障碍者庇护职场可以达到最低工资的并不多,喜憨儿基金会已
经算是其中薪资较高的,独独以喜憨儿基金会为攻击对象,而不同时检讨其他未达标准的
单位,不免让人感到不公平。如果要检讨,也应该检讨制度,才能防弊於後。甚者,以记
者会的方式来进行,对於信誉重於一切的非营利组织更是「未审先定罪」的作法,公益团
体的形象如同皇后的贞操,不容怀疑,喜憨儿基金会多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公益形象更毁
於一旦,所造成的效应更不是事後解释可以弥补的。民意代表固然应该为民喉舌,但如因
为自己的不够了解,就可以一夕间轻易造成憨儿就业辅导的中断、辅导人员的挫折、甚至
断送一个非营利组织辛辛苦苦建立的公益形象,这样的代价未免太昂贵,也太不值得。这
样一再上演的「民代暴力问政」戏码,该适可而止;也请大家继续支持喜憨儿基金会为憨
儿继续付出努力,不要因此而被击垮。
王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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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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