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夜里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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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 急速处分,延选国代
时间Wed May 11 10:06:4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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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eshelter (夜里的火车) 看板: NTUniNews
标题: 转贴 急速处分,延选国代
时间: Wed May 11 10:06:37 2005
2005.05.11 中国时报
急速处分,延选国代
陈长文(作者为律师)
这个星期六,就要举行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了。
然而,不要说选民不知道选出这届的国大代表能作什麽?
事实上,这届的国大代表选出来的结果,很可能根本就是「什
麽也不能做!」因为规范「国民大会代表能做什麽」的「职权
行使法」还躺在立法院里,动弹不得。
没有了职权行使法的国民大会代表,要如何「合法」的行
使「职权」?最简单的一个问题就是:立法院修宪案通过的门
槛到底是「二分之一」、「三分之二」还是「四分之三」呢?
或有谓,国民大会代表选出後,可以自订国大的职权行使
法。有疑者一,制定职权行使法本身,即为一种「职权」,没
有「职权行使依据」的国民大会代表,又如何确定其有制定职
权行使法的「职权」呢?惟从道理言,由於立法怠惰,为免国
民大会代表空转,无职权依据而定职权行使法,可谓不得已之
策,过不在国民大会代表,尚难谓无理。
但有疑者二,则是,当讨论职权行使法修宪门槛时,要采
二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三呢?职权行使法通过当下,往往就等
於确定了修宪案之过与不过。这时,单单门槛如何订,恐怕就
足以让各政党与联盟在国大议堂争执一个月了。依宪法增修条
文规定,国大的任期与集会同,而且限定为一个月,於是很可
能的情形是,国代们在议场上吵了一个月的国代职权法後,就
草草散场了,而修宪案,连碰都没能碰。
换言之,在立法院不通过国代职权行使法的情况下,不管
认不认同国代有权自订职权行使法,很可能的结果都是,会选
出三百位,到国大议堂去养蚊子的国大代表?而办这样的国大
选举,中选会单单文宣费,就花了高达二千多万元(这些「宣
传费」省下来,可以提供二千多个贫苦儿童一年的营午餐费)
,而整个选务费用,则高达数亿之谱。
更离谱的是,选出来的国大代表,还可坐领二十多万元的
高薪。人民真的是冤到了极点。物价腾贵、薪水日少,都快养
不活自己不说,还得大方献纳,缴税去办选举、养三百位最後
连「赞成」、「反对」票可能都没机会投的「任务型国大」,
人民怎能不生气?
依八十九年新修的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第四项後段规定:
「国民大会职权调整後,国民大会组织法应於二年内配合修正
。」
然而,时过五年,我们的立法院却迟迟未订出包含在广义
「组织法」中,最重要的「国民大会代表的职权行使」规定。
已然严重违反宪法所交托的立法义务,立法院的各党各派,都
该受到最严厉的谴责。其立法怠惰更将虚耗数亿元的人民公帑
,这些钱,人民可不可以向立法院二二五位怠於立法的立法委
员追讨?(若以八亿元计,则每位立委应赔偿国库三百五十万
元)
面对立法怠惰即将造成极为严重的宪政危机以及国民大会
空转的政治灾难,笔者认为,各参选团体或立法委员,应立刻
向大法官会议提出「急速处分」的声请,要求大法官对此次的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作出延後办理的急速处分,并作出解释,
要求立法院尽速限期完成国大职权行使法的立法,俟职权行使
法通过後,再进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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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陈长文也太多事了
其实这次修宪不过是最好的
林义雄头壳坏去
帮助国民党以及民进党千秋万世掌控台湾政坛干什麽?
如果修宪修成政党比例代表席次大增
那还可以支持
搞成比例代表制只有三十五席
还以为这样可以削弱台湾黑金
县长选举台湾黑金还少了吗?
林义雄在想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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