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法律暗行御使)
看板NCCU_SEED
标题Re: G板有言论
时间Thu Apr 28 00:45:39 2005
※ 引述《phyllis0624 (喔 我主耶稣...)》之铭言:
: ※ 引述《Rechtsanwalt (法律暗行御使)》之铭言:
: : 我是猫空judges,对於你们昨天晚上的表见,有以下几
: : 点浅见,听得进去的话不妨参考一下:
: : 第一、
: : 我是认为,你们应该把「两大诉求的具体东西」写出来,
: : 这样学校就得回应、表示意见。不可能期待行政机关去
: : 帮你们把想法具体化。只有自己动手,才符合「效率」。
: 我们知道这点,所以在办法上有作讨论~
: 我们也办了些座谈想跟 学生讨论
: 至於具体办法
: 是不是可以像 提出学校版 学生会版 和我们的版本 这样的方式
: 来讨论
学校版「我认为」期待不可能!
学生会版你可问问会长,看他们有无意愿。不过我的基本立场是:
学生法庭目前不可能!先让法谘会力量壮大再说!
「如何壮大」我们正一步步进行。
提醒一下,昨天不知你们有没注意:
你们学生法庭的概念和校长理解的其实不太一样!
至於你们的版本如果出来,我会很乐意评释。
: : 第二、
: : 任何公共议题的诉求,固然需要热诚,但更需要专业素
: : 养支撑。在处理一个议题时,都应该彻底了解该议题背
: : 後牵涉的专业领域、背景知识及法律层面。至少,把相
: : 关法律规定都查清楚,确认诉求在现行法律体制下有无
: : 可能?有无违背抵触,是很重要的。昨天研学会有人居
: : 然发言说:「现行大学法里没有授权学校订定奖惩规定」
: : ,就是根本没把法律弄清楚:
: : 第25- 1条 大学为确保学生学习效果,并建立学生行为
: : 规范,应订定学则及奖惩规定,并报教育部备查。
: : 第三、
: : 你们请人来办演讲,内容都具深度水准,在这里也标榜
: : 自己是学术性社团。那「采取行动」上是不是也应该有
: : 格调一点?制作标语尚称创意,但老套港仔江湖片里的
: : 桥段就可以不必了。
: 我们并没有打乱座谈进行的意思
: 我们一直有遵循座谈前段大家所订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 至於在神明前做见证的部分
: 我觉得这是台湾民俗的一部分 就跟西方人上法院要按圣经一样
没有关系,所有行为都会有理由。这点「抗辩」也不错,
我蛮喜欢!跟很多律师法庭上说词很像。:)
: : 第四、
: : 我很欣赏你们对公共议题的关注与热忱,但希望你们能
: : 发展出一套「有效、让人真得觉得你们想做事、想建设
: : 的」处理问题方法。台湾需要的是想做事的人,但多得
: : 是作秀者和政客。我很衷心期盼所有学生的力量能有效
: : 整合,去改变教育行政里的荒诞问题。
: : 请继续努力,共勉之!
: 谢谢 一起努力吧!
请记得法律要弄清楚喔!~~
: : 顺便一提,我已经写信给校长,近期会跟他面谈:会谈
: : 上次惩戒的事件,也会谈你们提出的学生法庭概念,还
: : 有谈学生会法律谘询服务委员会的架构与理念。如果你
: : 们有任何具体想法,有可以写信给我,我会一并汇整所
: : 有资料。
: : 吴俊达(政大法研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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