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喔 我主耶稣...)
看板NCCU_SEED
标题[转录]高成炎!哈哈~~这个好笑
时间Mon Apr 25 00:23:49 2005
※ [本文转录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paleshelter (夜里的火车) 看板: NTUniNews
标题: 高成炎!哈哈~~这个好笑
时间: Sun Apr 24 03:37:09 2005
※ [本文转录自 NCCU_SEED 看板]
作者: paleshelter (夜里的火车) 看板: NCCU_SEED
标题: 高成炎!哈哈~~这个好笑
时间: Sun Apr 24 03:36:34 2005
黄光彩案 台教会要求教育部撤换偏颇官员
中时电子报 20050424
中央社
尽管教育部二十日已决定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长黄光彩资格不符,
并将报请行政院撤销校长聘任,这起资格案仍未落幕;台湾教授协
会今天再度召开记者会,力挺黄光彩,并要求教育部撤换立场偏颇
的官员,恢复黄光彩名誉。
台师大资讯系教授高成炎指出,教育部常务次长周灿德二十日宣布
黄光彩资格不符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将撤销黄光彩的
聘任,但隔天周灿德却对媒体表示,台师大重组校长遴选委员会後
,黄光彩可改由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的条件,再度报名
参选,如此说法,令人不解。
高成炎说,教育部人事处二十日发布新闻稿写着「至於黄光彩先生
是否适用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与会人员均认为事
涉当时遴选认定时与其他候选人评比之共同基础,故不得由教育部
以本案之接作为认定之依据」。
高成炎指出,由新闻稿可明显看出教育部人事处长朱楠贤等人也认
为黄光彩符合第十条第三款资格,但却立场偏颇的认为,如果去年
以第十条第三款的条件,台师大校长遴选委员去年就不会选择黄光
彩,如此说法,简直是「强词夺理」。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上午也在会议中对照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十
条款项的条文说,第三款的「曾任大学或独立学院教授五年以上」
,「曾任教育行政职务三年以上」,与第四款「曾任政务官二年以
上」,这些单项工作年资都没注明「合计」,可见第十条第一款中
的「合计」,是指「教授或相当於教授之学术研究工作」以及「教
育行政职务」二项的「合计」,而非指教育行政工作必须「合计四
年以上」。
他说,就像去市场买东西,如果只买苹果,不会说「合计」多少钱
,如果买了苹果又买芭乐,才会说合计多少钱,这麽简单的逻辑大
家都知道,可是教育部却要硬拗成「教育行政职务必须合计至少四
年」,所以黄光彩在新加坡大学系统工程学院的三年二个月,并不
符合资格,教育部官员的逻辑概念实在匪夷所思。
在场台师大教授们一致表示,教育部长杜正胜应撤换这些立场偏颇
、知法犯法的教育部官员,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处理,也应尽
速认定黄光彩的合法资格。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0.228
1F:→ paleshelter:台湾教授协会要不要去跟爱国同心会交流一下?140.112.230.228 04/2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0.22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