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90209007 (学运?)
看板NCCU_SEED
标题Re: [转录] Re: 各位同学 大家一起来思考人车事件
时间Tue Apr 5 01:34:16 2005
某位学生议员之解说
谘询服务主要的服务范围在於对学校之「行政处分」、「行政作为」
提出法源上的分析、法规范面合宜性下的建议。
该委员会建制於学生会干事会下之委员会,由干事会提案;
组织条例草案已於上次议会通过,预计94学年度第一学期正式运作
与法律谘询相关的单位在社团有「法律服务社」、以及学生议会的「评议委员会」
但业务范围不甚相同:前者主要是以文山区民众对於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供解答;
而後者是对学生会全部组织委员会所有的决议业务,从学生自治法规的角度评价
当然其中我们能够以学生作为一方当事人,对政治大学-此行政上的公法人
(到底民国几年才要改制成行政法人啊....)
所有作为向法律服务社提问寻求一定的解决途径
不过法律服务社案件大部分都是个人对个人的案件(吧?) 恐怕没有多余的心力
去跟政治大学搏斗... (开玩笑.. 搞不好X系X教授来个勒令歇业咧)
因为最近教授使用power的情况有些夸张、某一些传统而来的习惯逐渐对学生不甚便利
学生自治单位於是想从法律面切入,对所有争议做一个规范面的厘清。
版上的文章大抵是看过了,争点在於既然是建议,
也不算替干事会相关部门的行为方针或是规划做一个背书
另一点在於即使美名为法律谘询委员会,但是我们学生会所有的组织法
并未完全置入学生事务相关规定之中,是处於一个法律位阶未定的状态
(你就知道为什麽有些事情他们可以选择性失忆让时间冲淡一切)
即使在校务会议中学生校代有一定席次,但并不代表在规定上校方完全承认学生自治事项..
(这时候就格外觉得立法委员跟苹果日报亲切得紧,陈洛薇之辈之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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