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连城诀)
看板NCCU_SEED
标题[转载]浅谈派遣劳动的问题
时间Sat Feb 5 13:51:17 2005
※ [本文转录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paleshelter (连城诀) 看板: NTUniNews
标题: [转载]浅谈派遣劳动的问题
时间: Sat Feb 5 13:51:02 2005
看看另一种派遣劳动的看法
虽然有点诱导
但还是可以参考一下
~~~~~~~~~~~~~~~~~~~~~~~~~~~~~~~~~~~~``
作者: wcr (wcr) 看板: Salary
标题: [转载]浅谈派遣劳动的问题
时间: Thu Feb 3 11:11:28 2005
标题\浅谈派遣劳动的问题
作者\郑津津(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
----------------------------------------------------------------
今天之所以劳动派遣,会在全球产生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其实跟全球化是
分不开的,因为在全球化这个趋势之下,所有的企业都要面对非常庞大,
来自於全世界的竞争压力,企业为了要生存,为了要让自己的企业更壮大
,通常第一步当然要做的是什麽?就是要控制成本。那要怎麽控制成本呢
?很多跨国企业正是带着很雄厚的资金、全世界到处跑,去找劳务最便宜
的国家去那边生产。
但对於某些产业,比如高科技业,今天这个资本跑到劳务成本很低的地方
,可能却没有那种专业技术,所以他只好还是在劳务成本比较高的国家从
事生产,可是这时候总是要想别的方法来节省他的成本;非典型劳动就在
这里慢慢被展开,因为所有的企业都在绞尽脑汁在想,如何在现行的法令
之下去取得他所需要的劳动力,而且企业要付的成本是最少的,不止是成
本最少,而且还要最有弹性的,换句话说就是我不要冗员,所以就要经过
精密的控制,尤其对於劳动力的效率这部份,所以我想这都是一个蛮大的
原因。
美国的派遣动机
今天台湾派遣劳动所产生了很多问题,如果我们把他跟其他的派遣劳动国
家所产生的问题去做比较的话,我觉得台湾的派遣劳动问题是跟别的国家
不太一样的。
举例来讲,例如美国,通常会去使用所谓的暂时性劳务提供,一般都是因
为企业需要那种临时性、短期性的劳动力,就有点像我们劳基法里面,可
以签订定期劳动契约的那种情况,由於这些事业的人力,他们的临时性或
短期性很明显,所以用派遣方式是被认为让企业能弹性运用的一种模式;
其实这是很能理解的,例如公司只要用一个人,期间是三个月、五个月、
六个月的,美国的公司大部份并不太会为了要用时间这麽短的人,而去进
行招募,因为招募也是要成本的,而且招募不不是登个广告然後人就来了
,因为公司并不是要一个经常性雇用劳工,所以相对之下也不会花那麽大
的成本去招募这些人,所以这些公司会去找派遣公司,去告诉他我要什麽
人,你派来给我用。
这里招募成本是什麽?要派机构就是想要享受现成的,人家帮你找好给你
用,由派遣公司去媒合的对价跟你自己去招募的对价是不一样的;同样的
,要试用一个人也一样,比如说在美国想要雇用一个人,公司通常希望先
试用一下,例如三个月,看看这个人表现怎麽样,这对公司来讲也是一个
成本,那为什麽不去用派遣的方式,你派来给我用,用不好就退,再换一
个,对要派机构来讲,他所期望的是最後可以要到一个他真正觉得最理想
的,而且不用自己来花费试用的成本,一直换到最理想为止,然後派遣时
间结束後,如果他觉得这个人很棒,那就正式的来雇用他。
所以我觉得到最後其实都是因为要省钱,要节省成本,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都是为了要节约自己的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然後创造更大的竞争优
势,这个现象是一个全球的共同发生的现象,除非今天透过法律的规范,
规范到使用非典型劳动跟派遣劳动根本没有任何的弹性、也没有任何的利
润存在的时候,当然他只好消灭了,如果说今天我们没有制定那麽严格的
法律出来的话,我认为非典型劳动还是会越来越流行,因为低成本的比赛
是一个不容易被改变观念,可以增加雇用的弹性,相对於在全球化下,面
临很多巨大竞争的企业主来讲,这以乎成为非常需要的灵药。
台湾的派遣问题
底倒台湾到底产生了什麽问题?派遣劳动本来是一种劳动形态,可能刚开
始出发点只是想要节省成本,就是控制成本,然後在雇用上有更多的弹性
,可是当我们发现外国有这样的一个形态,引进来之後变变花样,然後产
生一些别的国家没有的一些问题,例如「转挂」,什麽叫做转挂?比如说
一家公司长期使用A人员,但因为A是经由派遣公司派来我的,所以我一直
都不负责A的福利问题。
又例如某些企业现在每年都用招标的方式,由派遣公司来竞标,谁出的价
格最低的,这一批劳工就由你来雇用,雇用完再派来给我用,所以可能A
工作十多年,而且都是一直为我提供劳务,可是因为得标的关系,在法律
上的雇主年年都在变,因为A是转挂的。
像这就是很怪异的使用方式,和原本所说的使用派遣劳动是基於一个临时
性、短期性的需要,完全变质了;变成是说,反正我就是要员工提供给我
劳动力,员工一直在做,可是年资却不累积,因为这些员工每年的雇主都
会换人,每年可能得标的派遣机构都不一样,可是事实上这些员工都是替
我服劳务;可是法律上的雇主年年在换,导致於员工的工作年资都没有办
法累积,所以也不可能有资遣费、退休金等等。
这个损害才是最大的,实现台湾面临很多有关派遣的问题,其实就是我们
从国外引进这个制度进来之後,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范,而让许多不肖的
企业主去操弄得空间,所以派遣在台湾反而变成是在规避劳基法的一种方
式,这才是非常损害劳工权益的现象。
传统工会的大考验
所以如何能保障这一群有派遣关系的劳工,是蛮重要的。以现行的法制,
我觉得如果是透过修改法令的话,其实对派遣劳工的保障还是一个基本的
个别劳动权而已,如果这派遣劳工真的希望能够得到比较好的福利跟条件
,还是要透过一个集体的力量;但不可否认的,派遣劳工在行使集体劳动
权上,的确有很多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落到工会身上了,因为多数的派遣劳工去参加派遣机构的工会
是没有什麽实益的,反过头来,因为他们在同一个场域里工作,以目前来
说,参加要派机构的工会,困难度又很大,所以互相的排挤和不平等现象
,也开始内耗整体会员对工会的信赖度。
所以要派机构跟派遣机构在可以被视为共同雇主的情况之下,只要派遣劳
工跟要派机构从事同样工作、劳工有共同利益的时候,派遣劳工是否也能
够在要派机构参加他们的工会,然後透过团体协商来争取权益,我想这样
的话可能对劳工整体的保障性会更具积极性。
★本文整理自2004年11月5日「派遣劳动研讨会」
(整理/劳动者双月刊编辑室)
--
生活中的马克思主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0.22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