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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 莫让政党合作压制了民间社会
时间Mon Jan 17 20:08:21 2005
莫让政党合作压制了民间社会
■苦劳论坛2005/01/17-1
◎作者:邱毓斌
民主社会经常能见到政党的合纵连横,如果合作不以政治
人物利益取代人民的利益的话,通常可以获得社会的支持。最
近,在民亲合作氛围下,执政党列为立院优先审议的工会法以
及劳资争议处理法即将通过,但是其中若干条文仍有带商榷。
我们担心,在朝野结盟的过程中,贪求立法绩效,把这两个攸
关劳资关系合理性的法案仓促通过,民间社会中的自主劳工力
量也将受到打击。
相较过往,这次行政院版本确有较为进步之处,比如说放
宽工会联合组织的规定、维持基层工会单一化等等规定。不过
,仍然存在几处极为关键的争议:「缩限工会会务假」、「公
共事业罢工的三十日冷却期」与「教师与公务人员不得组织工
会」三项。笔者认为,这三项的规定将会危及目前仍然衰微的
自主劳工力量,也无助於劳委会力倡的劳资关系的合理化,更
重要地,这会伤害一个自主活跃公民社会。
首先,凡是基层的受雇朋友都很清楚,面对雇主管理权,
个别劳工很难有发声的空间,这是工会之所以存在的原因,也
是为什麽劳工团结权会明订於国际劳工公约之中。然而,有了
工会不见得有用,得看这个工会能不能发挥作用,如果工会干
部是老板指定,或者,你所选出的工会代表无能帮你解决事情
,那工会只剩下过年发发纪念品的功能。在工会运动仍属萌芽
期的台湾,我们很难期待所选出的工会代表能够在团体协商中
争取到办理会务的空间,所以,我们需要在法律中明订规范,
好使得工会的功能得以发挥。
第二项议题则牵涉到公营事业的改革。一般认为,公营事
业的改革就唯有私有化一途。然而,这个高度共识却让我们付
出了许多社会代价,诸如财团化(中工、中石化等)以及公共
服务品质恶化(如台汽的结束)等。这高度共识让我们忽略公
营事业真正需要的改革内容,也没有机会来思考公营事业该为
社会提供什麽样的公共服务,也让我们忽略了当前欧洲对於过
去二十年私有化浪潮的反省(以英国为例,超过七成民意希望
铁路再度收归国有)。公营事业工会是目前台湾社会中少数挑
战这项政策的社会行动者,一旦加上「罢工三十日冷却期」,
我们几乎可以确定,这股社会力量的声音不会再成为政府或政
党的关注焦点,因为虎牙被拔掉,威胁不再。
或许有人说,公共事业怎可罢工来危及大众福祉?这预设
了一个前提:社会大众与公共事业员工必然是对立的。就国际
比较劳工研究的角度,这远非事实。举个我们会认为很极端例
子:英国的消防队工会於两年前进行罢工,就获得了六成的民
众支持。政府不用去假设民众没有自行判断的能力,如果公共
事业工会与社会的对话无法获得民众支持,那罢工断难成功。
压抑这样的对话机制,只是让台湾变成更向资本逻辑倾斜的一
言堂社会而已。
劳委会拿美国设有公共事业罢工六十日冷却期来当作立法
理由,这是大有问题的。美国於雷根时代的立法,是为了帮大
资本来打压工会(美国公共事业多为私营而非公营),而环顾
欧洲却少见这样的立法限制,因为欧洲社会认为这是一个社会
对话机制的确保。如果民众认为工会诉求可以有效提升公共服
务品质,那这类罢工并非破坏性的,反而能督促政府提升公共
服务效能;反之,没有能够说服民众,那这类的罢工通常不会
成功。
这其实也是第三项的焦点所在:究竟教师算不算劳工?能
不能罢工?首先,教师是受雇者,当然受国际劳工公约的保障
。过去威权的统治取消了教师组织工会的权利,现在正是回归
基本人权的时候。台湾是目前东亚唯一仅存禁止教师组织工会
的国家,这对於我们的国际人权指标是一大伤害。
至於许多人担心教师罢工造成学生权益受损,个人的研究
经验指出,没有任何受雇者想要罢工,因为罢工就没有收入,
非得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才会有罢工行为出现;如果一个教师
对於劳动条件或学校政策已经忍无可忍了,说实话,我们也最
好不要把小孩送到学校去。这背後其实隐含了与公共事业罢工
相同的道理,如果教师工会没有正当理由说服社会大众,罢工
只有失败一途。我们又何必预设担心教师会终日无所事事想要
罢工呢?国际上多数国家存在教师工会,他们的教育品质又岂
因此而低落呢?
在资本全球化浪潮下,台湾很少有对其进行反省的声音,
过去十几年来,公营事业工会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而持续
十年的教育改革,更是全国民众关心的焦点,教师的角色更是
关键。一味地想要压制这些不一样的声音,不仅是执政者的怠
惰,更是全体社会的损失。我们很高兴看到劳委会在各级工会
的压力下将第一项争议条文撤回,希望朝野可以重新考虑其余
二项争议,而不是走回头路去压制民间社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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