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万华金龙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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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建议] 12/7 的请愿草稿
时间Sun Dec 5 19:01:42 2004
反青年贫穷化:请劳委会正视青年打工时薪过低问题
当今年轻学子兼职打工已成普遍现象,有为补贴家计、赚取学费者,或期望存钱购买持久
性消费财。然而青年打工环境却比外劳还缺乏保障,成为劳动市场的黑洞─根据劳委会民
国八十六年十月十六日所发布的法令,最低薪资为每月1,5840元,即每日512元、每小时6
6元。许多年轻人打工的薪资皆按时薪66元计算,且无劳健保与退休保障。仔细检视基本섊工资之规定,我们认为现行法令亟待调整─
1. 66 元的基本时薪乃 1,5840 除以240小时所得,亦即每日八小时日日无休地工作
才能达到基本薪资之标准;然而当今法定工时已调为两周84小时,将66元时薪乘以法定工
时 (每月168小时), 仅得出11,088元,显然远低於基本工资1,5840所保障。我们认为这
样的规定已不合时宜,实应配合工时政策调高时薪规定─合理的算式为15,840除以法定每
月工时168≒94元,故至少应将时薪调至90元,且青年打工亦应依比率享有有给休假,这
是维护劳工健康的基本人权─否则不啻逼使兼职的年青人成为为钱卖命的工奴!
2. 弹性化与非典型的劳动已成日渐普及的趋势,除了半工半读的学生外,还有许多
初入社会的年轻人靠着二份以上的兼职替代全职维生,而劳健保与退休的保障一概阙如,
在雇主面前亦毫无谈判筹码的青年只能被动接受苛刻的待遇;再者,过低薪资对於非典型
劳动力的压榨势将挤压到典型雇用的劳动条件,降低正式就业薪资水平,并使青年人在别
无选择的情况下受到剥削,因此我们不仅为了自身的权益向劳委会陈情,亦是为了更年轻
的弟妹世代着想,希望劳委会能正视此问题、立即修改法规。
因此,我们诚恳地向劳委会陈情,期待相关专家正视打工时薪的不合理计算方式,对劳动
法令作出下列规范─
1. 将最低时薪由每小时66元上修至每小时90元以上。
2. 雇主要按照工时比例,提拨退休准备金,并给予投保劳健保。
当然 还有 税制不公 债留青年
青年们 现今台湾每年赤字四千多亿 试问
你敢生小孩吗? 你变老怎麽办? 当你中年时 还要被比你更年轻 更便宜的学弟妹取代工作
你不会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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