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最後)
看板NCCU_SEED
标题转贴 A钱数亿和偷五百元同罪
时间Mon Sep 20 14:48:29 2004
※ [本文转录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paleshelter (最後) 看板: NTUniNews
标题: 转贴 A钱数亿和偷五百元同罪
时间: Mon Sep 20 14:48:18 2004
商业周刊
Vol. 877 Mon, 13 Sep, 2004
A钱数亿和偷500元同罪
司法不公和侦审牛步,成经济罪犯帮凶
经济犯罪是渐进式犯罪,在犯罪过程中,政府部门为何始终没发现?
文/江元庆
九十年九月二十七日,台北市警局万华分局在昆明街逮到一名小偷,这名窃贼
黄启钟偷得了现金五百四十五元、手表、手饰,还有信用卡、存摺。此案中,
他还来不及花掉一毛钱,最後被判刑一年两个月。九十一年四月八日,全案确
定。
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台湾高等法院判决罗莎食品前董事长林纯精构
成犯罪,依业务侵占罪名判刑一年两个月,全案定谳。合议庭认定,林纯精从
八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连续侵吞三亿四千八百四十万元。
这两个案子,毫无关系,但都是台湾高等法院同一个合议庭做成的判决。这两
个案子都是判刑一年两个月,但犯罪金额天差地别;一案是现金五百多元、一
案是三亿多元。这两个案子,官司时间进度不同,黄启钟从被抓到定谳,不过
六月多;林纯精的犯罪时间到判决确定则长达六年多。
如此截然不同的两案,其实并不能类比。但是,也正因如此不同的两案,判决
刑期都是一年两个月,正凸显了台湾当今社会的隐忧:偷小的、不如搞大票的
;金额越大、案情越复杂、检察官及法官越难办,犯罪者逍遥的时间就能越长。
从今年六月十五日到九月三日,台湾企业界接连引爆三颗震撼弹,立即影响股
市、动摇投资人信心。
这短短的八十天之间,博达的董事长叶素菲被收押,帐面上六十三亿元的约当
现金瞬间蒸发,受害股东达三万八千多名;讯碟的前董事长吕学仁被限制出境
,二十六亿元资金流向不明,波及投资股东近五万人;茂矽的董事长胡洪九涉
嫌掏空太电一百五十亿元而被调查,并遭限制出境,此案会不会影响茂矽的四
十一万名股东?还在未定之天。
这三件案情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案情的真相、金钱的流向都还有待检调机关
的追查。但已可确认的是,此三案「至少」造成台湾近九万名投资人、光帐上
金额就将近九十亿元的损失。
缺把快刀
犯罪者侥存狠捞心态
在「博达案」发生後,大法官赖英照参加了一场会议,当时他就提出警语指出,
如果让这些犯罪者一次弄个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有「狠狠捞一票、官司
慢慢打」,又能保有犯罪所得财富的心态,对於蠢蠢欲动者产生很大的诱因。「
对整个金融秩序的维护,是一种很大的威胁。」
要如何还投资人一个公道?赖英照说,在事件发生後,政府除了采取行政措施、
断然处置之外,首重就是想办法加强民事赔偿机制,让投资人能拿到钱,「有任
何违法个案的时候,动作要快。」
快,可以迅速伸张正义,可以让投资人拿到该有的赔偿,也可以产生吓阻作用,
即使搞一票抓去关,也拿不到一毛钱。因此,投资人求偿的动作要快,政府打击
、遏阻犯罪的动作更要快。
政府的脚步快了吗?就以轰动一时的宏福集团经济犯罪案来说,根据检方认定,
陈政忠(宏福机构负责人、前台北市议员)等十一人总计犯下背信、伪造文书等七
大罪状,总计涉嫌掏空八十三亿元。犯罪时间从八十四年二月开始,此案光是调
查局就办了七年,九十年七月台北地检署起诉後,到九十三年九月六日还在开庭
调查,连一审都还没宣判。要等三审定谳,不知等到何年何月?
监察院曾经在去年八月间完成一份调查报告,针对特定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
侦审进度进行了解。没想到,像是前台湾农林董事长苏火灯等人违反证券交易法
一案,竟然超过了四年才侦结。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薰等人涉及的背信案,法院
收案调查了超过五年才做出判决。
政府面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无能,除了反映在司法的牛步化,还有一个令人诟
病的上游问题,就是财政部等行政主管机关对於部分金融犯罪行为的反应迟钝,
犯罪案情早已持续数年之久,却毫无所觉。
举例来说,台中县议会前议长林敏霖等人涉嫌不法借贷造成十多亿元呆帐一案,
根据台中地检署起诉书记载,林敏霖从民国七十九年起就陆续向大里、神冈农会
贷款。在造成一亿五千万元呆帐後,还能在八十六年到八十九年间再贷得六亿多
元,最後造成神冈农会十三亿多元损失。这个案子中,丝毫不见财政部监督管理
农会的作为,使得林敏霖涉嫌犯罪长达十二年才被起诉。
更离谱的是,有些重大经济罪犯在历经调查局、检察官、一二三审法官数年完成
所有法定程序,终於判决有罪,当要把经济罪犯关入牢笼时,要犯却早已潜逃出
境。前高雄市议会议长朱安雄、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正是代表性案例。
司法院曾经完成一份针对金融犯罪的研究分析,指出许多重大金融案件延宕的责
任在於财政部与检调单位。司法院批评财政部对於经济犯罪案件未能在第一时间
处置,以致检调机关在丧失先机下勉强采证,在证据不充分下,造成後续法官办
案负担,无法速审速决。
司法院一炮双打,直指财政部、法务部。不过,法务部也把矛头对准司法院,指
称曾正仁在最高法院作出十一年徒刑的确定判决前夕逃亡,检方只能无奈,类似
问题一再发生,问题出在司法院审判系统。
从过去种种案例,凸显政府行政部门监管能力不足,不能查觉经济犯罪於先;再
加上司法体系侦审进度缓慢,无法立即在第一时间发挥打击力量,在在都是造成
经济犯罪案件激升的因素。
连续性的经济犯罪,凸显是当小偷的风险和「投资报酬率」不成正比,当金融大
盗反而是一种回收快、风险低的行为。这样的制度设计,难道是要鼓励大家,当
大盗是一项值得学习的发财路?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1.56.25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1.5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