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苍白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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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林明贤—反「民营化」运动的省思》
时间Fri May 9 06:08:54 2003
※ [本文转录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paleshelter (苍白避难所) 看板: NTUniNews
标题: 转贴《林明贤—反「民营化」运动的省思》
时间: Thu May 8 22:16:58 2003
反「民营化」运动的省思
作者/全国产业总工会副秘书长 林明贤
■编按:为了重新开启关於公营事业「民营化」的讨论,<蜂报>於<职场民主墙>特
别刊出全国产业总工会副秘书长林明贤先生的大作,期待关心公营事业「民营化」的朋
友、公营事业工会干部与基层劳工们能踊跃加入讨论的行列,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与立
场,甚或引介国外公营事业「民营化」的经验。更重要的是,<蜂报>希望除了理论性
文章之外,能有更多更丰富的「民营化」受害者生命遭遇与内心世界之采访报导,以增
进<蜂报>读者对公营事业「民营化」的深刻认识。
反民营化运动十年的下场
台湾在国民党蒋氏政权戒严统治下,以国库通党库而积累起庞大的党产,为了阻断国民
党政权党国不分的利益输送脐带,政治反对运动阵营乃主张「公营事业民营化」!
然而时移势转,当国民党营事业已经成为台湾最大的财团,而反对阵营在冲破戒严体制
後,在政治上有直接进入政府体制进行监督、直接打击、清算党国不分的利益输送的机
会,却因主张「民营化」的诉求,只能顺着国民党政权的自由化、国际化及「民营化」
政策,在一九九0年通过<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让国民党党营事业在可蚕食国营
事业蜕变成台湾最大的财团後,又得以藉「民营化」之名,名正言顺的鲸吞国营事业。
近十年的「民营化」政策推动的结果,真的是党营化、财团化。
因为工运的反「民营化」抗争,台湾社会虽然接受国民党的民营化政策就是党营化及财
团化,而陈水扁总统在竞选时,也接受工运的长期诉求,将「检讨民营化政策,成立超
然之监督委员会,避免财团化、政党化、保障劳工工作权;公营事业及民营化企业官股
代表应有劳工代表担任董监事」纳为竞选的劳工政见。本质上,此一竞选承诺,只是检
讨「民营化」政策而已,并没有表达任何反「民营化」的立场。但在工运团体的政治操
作下,我们工会乐得不可开支,沾沾自喜长年诉求终获具体回应。
但新政府上台之後,并未对「民营化」政策进行检讨,也未见任何委员会成立,对旧政
权的「民营化」政策反而加速推动,手段比国民党执政时还要凶狠!我们工会在过去近
十年对对抗国民党政权的「民营化」政策的有利诉求是-「民营化」後会裁员减薪、没
头路,但新政府上台後,推的是在「民营化」之前就要我们裁员减薪,否则就是关厂来
威胁:
中兴纸业的「民营化」推动,与国民党的财团化没有两样,只是新政府比较高竿,<经
济部国营事业委员会>以关厂胁迫劳工,逼使劳工不敢有声音,取得图利财团的正当性
!台湾汽车客运公司(简称台汽)也一样,交通部同样放出不排除关闭台汽的风声,要
求公司裁员减薪,或是限十天提出「再生计划」等恐吓性的动作连连!风波最大的中华
电信释股也一样,除了股价提高之外,对释股计划及时机也未检讨。
更讽刺的是,在我们工会的压力下,新政府的<经济建设委员会>终於在九月七、八日
二天,与工会一起开了「民营化相关问题」研讨会,原本要主持闭幕报告的<经济建设
委员会>主委陈博志,却以行政院临时有重要会议为由,先行离席,结果他在行政院开
的是“新生报民营化”的会议,决定新生报限期出售,卖不出去就关厂结束营业。
现在,新政府已经跟我们工会开过民营化检讨会了,陈水扁总统的竞选承诺,在形式上
也已兑现。而我们工会却得不到任何具体的回应,反倒是<经济部国营事业委员>会马
上对外宣布,所属国营事业「民营化」时间表检讨的结果。总的来说,一句话,新政府
将加速推动「民营化」政策,我们工会必须随时有备战的准备。
检讨新政府之前,先自我检讨吧!
面对旧政权的「民营化」政策,我们工会可以大声反对,并多少可以赢得部份社会或媒
体的认同或同情,但面对新政府的「民营化」动作,我们除了可怪新政府在未检讨政策
之前,就继续出动作外,彷佛毫无反击之力。就以中华电信释股来看,媒体一面倒向新
政府,我们工会、国营事业劳工不是被骂成“贪得无厌”,就是被指为“天之骄子”!
为什麽我们工会变得如此理亏,为什麽我们工会不能再像过去那般的反对有理呢?
按照<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的本质来看,就是要将公营事业的资产「私有化」!但
我们的工运不敢高举「反私有化」的大旗,立场严正的扞卫公营事业存在之正当性,公
然反对「民营化」政策的前题;却为了方便政治操作,以“反财团化”、“反党营化”
为口号,回避「反私有化」的战略原则,而以委婉曲折的术诉求「民营化」成了财团化
、党营化,要求政党承诺暂停并重新检讨「民营化」政策,而不是如核四案般,明确的
宣示反对立场,并进而停建核四!
这是运动路线的问题,而选择什麽样的路线也反映出团体的立场及原则,同时,隐含了
该团体的战略思考及战术考量。舍弃战略思考,放弃立场而迁就战术考量,当然也是一
种路线的选择,即选择「机会主义」路线!
就反「民营化」运动而言,我们许多工会决定走「机会主义」路线,选择了以“反对”
当筹码,换取对工会会员较有利的“员工权益”,而不是真正地反对「民营化」政策,
更不用说什麽「反私有化」的战略原则!换句话说,是我们自己选择了现在的窘境!
现实,总是必需面对!
如果,我们把问题的归结为,因为我们工会不反「民营化」政策,甚至赞成了「民营化
」政策,才变得如此下场,如此无力无理地反抗。这在运动上,虽然有足够的解释力(
反对一定要先反对前题,一旦接受前题,战斗空间必然受限) ,但是,在<公营事业移
转民营条例>第八条的优惠利诱下,我们工会的反对力量已被减去大半,再加上,各公
营事业性质及主客观条件不一,有的赚钱,有的亏损,有的濒於破产边缘,有的反对「
民营化」政策,有的希望赶快完成「民营化」政策,现在,我们工会似乎也很难整合出
,只高举反公营事业「私有化」的大旗!
唯今之计,我们只能面对各公营事业性质不一,有的具独占性,有的具公用性质,有的
具国防性质,有的面临市场竞争压力,有的是经营亏损的艰困事业,不管客观条件如何
,各个工会对自己未来出路应有自主的看法,表达各自工会对「民营化」的立场。是要
权益补偿,还是要保障工作权,应有明确的优先次序。只有在互相了解彼的立场选择之
後,才有可能拟定出符合彼此目标的诉求,让反「民营化」的运动再出发。
即使客观条件不允许,而各工会内部对要「民营化」与反「民营化」有不同的意见,但
在运动上,如果能凝聚战略共识,以反对凝具工会力量,拉高与政府的谈判条件,或许
,能争取到较有利的条件。若工会内部意见不一,彼此力量抵消,反而任人宰割,让媒
体或社会看笑话,对工会、会员及整个反「民营化」的劳工运动都是一种伤害!
新的论述及诉求:企业化优於民营化!
我们嚐试整理及建构如此的论述,供未来的运动作参考:
公营事业受政策、法令、预算之束缚,难以和民间企业竞争,但公营事业既然依<公司
法>是公司组织,是企业而非机关,且又是营利事业,与政府机关不尽相同,虽然是政
府资本,理应受政府监督管理,但现有之<预算法>及<政府采购法>的限制,若要政
府股权释出至百分之五十以下才能排除,对於激烈的市场竞争,实无异是要置公营事业
於死地,例如等中油释股完成之前,可能就被台塑打垮了。
公营事业若排除适用<预算法>及<政府采购法>,和一般公司组织一样地要受相关法
令之规范,依目前政府对金融扫黑之精神,公营事业若有不法,同样有法可办!依新加
坡电信「民营化」的例子,释一股即解除预算管制,非无例可循;而法国之公营事业,
也不受预算之限制。
为落实责任政治与分层负责之精神,公营事业之经营团队,应向主管机关之部会负责,
在拥有和民营企业一样有绝对自主权的前题下,负经营成败责任,主管机关可课以法定
盈余缴库之责,据以向立法院提出岁入预算,无法缴库则处份资产或股权,同样可达「
民营化」之效果。
总的来说,我们的诉求可以归结为以下二点:
1.企业化优於民营化,修改<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国有财产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让公营事业经营团队拥有自主的经营空间,并课以经营成败责任。
2.修改<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对「民营化」方式之规定,除原有的释股、资产让
售之外,增加生产承包制(如公有「工」营或公有民营),或移转员工经营等方式,以
免重蹈图利财团或溅卖国产的覆辙,并保障劳工之工作权。
在台湾失业率高涨、政局不稳、经济(尤其是股市)飘摇、社会人心浮动之际,新政府
若再强行推动「民营化」政策,只会让失业率再往上爬升,劳工对新政府的信心再往下
滑落,局势使我们有再次作选择的机会;我们要走以前机会主义的老路?还是要走新的
运动路线?就看我们工会如何做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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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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