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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转录] 体检当前之动保与野保政策
时间Thu Jun 28 02:58:3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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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看板: share
标题: [转录] 体检当前之动保与野保政策
时间: Thu Jun 28 00:21:4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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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录] 体检当前之动保与野保政策
时间: Thu Jun 28 00:13:57 2007
转录自台湾动物之声No.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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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当前之动保与野保政策
——动物保护法立法9年、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法13年之回顾与前瞻
26日上午10:00,田秋堇立委与关怀生命协会於立法院中兴大楼103贵宾室,共同召开「体
检当前之动保与野保政策」记者会,评估与分析本月14日甫通过的动保法、野保法修正案
,提出未来修法之建议。出席者尚有:萧美琴立委、王涂发立委、保护动物协会黄庆荣秘
书长、环境保护联盟何宗勳秘书长。
田秋堇立委首先表示,经过一番努力,野保法终於禁止马戏团野生动物表演,马戏团训练
动物表演特技,加诸动物种种虐待,呼吁民众拒看台中亚哥花园宣称之「末代马戏团」动
物表演。
昭慧法师接着表示,动物保护法提高罚责至一年以下徒刑,是动物权运动之一大进展,这
意谓,动物从原本属於管理人之财产,提升到类似自然人之位格。她也发现,现在国内有
一种新兴的旅游团,标榜带民众到山中体验打猎的乐趣,昭慧法师认为,这种旅游模式,
不但危及到野生动物的安全,也误导下一代不尊重生命,她呼吁立法来禁止这种旅游行程
。
王涂发立委则批判农委会批准亚哥花园马戏团演出,他说,五月初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已初
审野生动物保育法,农委会不会不知,如果农委会在初审後还批准亚歌花园马戏团表演,
这是非常不恰当的。如果批准在初审之前,在三读通过之後,农委会应该思以补救,去函
主办单位禁止演出。
萧美琴立委则提到,这次动保法通过的是王幸男委员版本,她与萧委员及诸多动保团体推
出较大幅度的动保法修法案,希望下个会期有重新再审的机会,特别是经济动物的人道屠
宰、宠物繁殖之管理、街猫之TNR(绝育)等,希望法律能给予动物更多的保障。
环境保护联盟何宗勳秘书长表示,法律通过必须让民众有共鸣才会有意义,建议可以发起
抵制亚哥花园「末代马戏团」演出,让民众更了解政策意涵。保护动物协会黄庆荣秘书长
建议,动物保护法应有专章保护表演动物。
对於动保法与野保法,关怀生命协会另提出如下之看法:
一、动物保护法立法9年、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法13年,藉本次记者会回顾动保立法之一页
历史。
(一)动物保护法
82年2月,为顺应保护动物思潮,农委会着手研订「动物保护法」,委托台大兽医系叶力
森教授起草「动物保护法」草案。翌年1月,农委会成立「动物保护法起草小组」,关怀
生命协会理事长昭慧法师应聘为小组委员。
同时,关怀生命协会研拟 「民间版动物保护法草案」,与诸动保团体成立推动联盟。民
间版与官方版最大的差异在於,吾人坚持加入「不得利用动物进行赌博性竞技」等关键性
条文。85年2月,经过起草委员的一番辩论与折冲,在时任畜牧处长之池双庆教授(现任
农委会参事)支持下,反赌马条款终於获得纳入草案之中。
85年6月,民间版草案由由立委沈富雄提案送交立法院审议,协会开始万人签名活动催生
动物保护法。终於在87年10月,立法院三读通过动物保护法。本国成为全球第一个透过民
主立法而禁止赌马的国家。此一条文之限制,亦让今年四月间,苏内阁时代经建会所作「
开放赌马」之规划与运作,暂告停止。无形中减除了参赛马匹的无边苦难。
(二)野生动物保育法
83年9月,立法院通过「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正案,这是由动保、环保及生态保育社团共
同制订,并请卢修一委员提案的民间版。当时行政院所推出的草案,主张开放人工饲养野
生动物,这是社运团体最为反对的条文。然而,其时之农政官员、部分学者与野生动物饲
养业者唱和,卒至野保法只限制了濒临绝种类野生动物之人工饲养。至於保育类野生动物
,则由农委会列名录以决定何者不得开放饲养。这就开了很大的一道後门。
果然到了八十五年十月间,农委会就将眼镜蛇、果子狸、山羌、环颈雉等四种保育类野生
动物从名录中予以剔除,开放业者人工饲养、繁殖买卖,这不啻是重新撩起了台湾人民「
嗜食山产」的恶癖,後遗症延续至今。
二、今年6月14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动物保护法与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正案。兹分析与评估
本次修法内容:
(一)动物保护法
动物保护法修正条文规定,弃养、虐待动物致动物重伤或死亡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并未导致重伤或死亡之虐待动物之累犯,5年内违反2次,亦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
吾人以为,虐待动物致死,既由罚锾而改科以刑事罪责,即无「五年内违反两次
」方才判刑之理由。第一次构成虐待动物行为,即应诉诸刑责,以免还有第二次犯行发生
,令动物增加受虐机会。
(二)野生动物保育法
1.应对「生态旅游狩猎」之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关怀生命协会积十数年之努力,一方面呼
吁国人务必抵制观赏马戏团之动物表演,一方面则积极寻求立法院田秋堇、王涂发、郭荣
宗、萧美琴等诸位委员之协助,致力於野保法相关条文之修法,至今终於删除了「马戏团
可输入或输出活体野生动物」之相关规定。表演动物之苦难,已因本次野保法修法而暂告
休歇。然而将人们的娱乐建筑在动物的痛苦上,则不仅马戏团而已,近年来台湾各地的原
住民团体,举办了各种大型的狩猎季活动,声称是为了原民文化之延续,甚至鼓励平地观
光客共襄盛举。本应受到支持的文化活动,却以商业方式做为卖点,文化被变相消费了。
在整个狩猎季中,不仅不再见到原住民文化传统与大地共生的自然之美,反而对动物构成
了虐待与骚扰,例如:山猪四脚倒吊,颠簸超过半小时,任其烈日曝晒下流血致死。整箱
的松鼠,奄奄一息,经过抓,踩,追,踏,松鼠被残虐至死。这些行为,对整个社会不啻
是极其负面的文化讯息!
当然,这些行为,都已直接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即使它们是人工饲养动物,被拿出来寻
开心,也已违犯动物保护法第六条:「任何人不得恶意或是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
。吾人期待农政单位能够执法从严,明令不得假「生态旅游」之名,而施以非法狩猎之实
。
2.应对捕兽夹之滥杀无辜,作出明文限制:
据评估,台湾山林之中,已有三百万兽夹,它们不啻是一颗颗山林地雷。许多犬只之肢蹄
惨遭夹断,连登山客都不幸遭池鱼之殃。因此捕兽夹之禁止制造、贩售与使用,已然刻不
容缓。
3.食用保育类野生动物应订罚则:
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不得对野生动物有骚扰、虐待、猎捕、宰杀、展示等行为,违反得
处五年以下、六个月以上徒刑,并科罚金。唯独对「吃」野生动物的消费者未订有处罚规
定,成为管理上的漏洞。
4.对「可人道猎杀危害农作家禽之保育动物」相关规制之质疑:
有监於台湾弥猴对台湾农作物与家禽等动物的危害,目前三读通过之野保法条文明确规定
,保育类野生动物有危害农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产养殖,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报请
主管机关处理,可依主管机关核定的人道方式猎捕或宰杀,以防治危害。该法条保护农民
之立意良好,然而如何可能於执法时作「紧急情况」正确之判断,而不致於为滥杀保育类
动物大开方便之门?
三、对所谓「末代马戏团」之谏诤:
本次修法禁止马戏团输出入保育动物做为表演之用。但台中亚哥花园5月份已取得许可,
将於暑假号称台湾「末代马戏团」而盛大演出。藉本记者会呼吁业者积极响应野保法之修
法精神,取消马戏团中之动物表演相关节目。
由於驯服野生动物表演特技的过程,往往施以皮鞭抽打、电棍伺候、铁钩制服等种种苦刑
,终身囚禁,并饱受日夜被手铐足链锁住,或被拘禁在狭小铁笼之种种苦楚。因此以观看
马戏团动物表演为乐,不啻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动物的痛苦之上。本会呼吁各位家长,
不要带孩子去看这样的马戏团表演,以免给孩子带来负面的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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