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bar2004 (失眠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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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佳和老师的大作
时间Fri Jun 10 21:51:01 2011
来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0/today-o12.htm
〈澄社评论〉良心的限度 国家的责任
◎ 林佳和
从以前就很讨厌听到有人讲,说我家我阿嬷家养鸡或做肉松食品加工什麽的,但我们从来
不吃自己养的自己做的,因为都打抗生素或什麽,所以虽然你们浑然不知,品尝依旧,但
本人等则敬谢不敏,为阁下的愚蠢与无知感到无奈,今良心发现特此周知,但其实我家我
阿嬷家则是继续做继续赚钱云云。
先不说这样常见的网路流传真实性如何,笔者每次见闻,第一个念头都不是这些东西可怕
,而是为什麽良心发现总是有限度的:大家仍然继续做,钱照赚,善事也许做不少,乐捐
常常不落人後,毒害别人很遗憾,但不好意思,为了生计只好闷头照干。这次震惊全台,
搞不好又是另一台湾人最喜欢的名扬世界,台湾Number 1的塑化剂风暴,说穿了,只是如
此戏码的重复上演而已,虽然可能是有史以来的最盛大演出。在此,我看到的是台湾社会
潜藏已久的深沉悲哀:为了赚钱,图谋生计,身为经济动物,一个文明与法治社会所不该
容许跨越的红线,早被践踏与超越,直到有人不经意地揭发,整个社会好似突然惊醒,一
起譁然,却忘了这不是什麽创新首映,无非旧戏拖棚,顶多人声鼎沸罢了。
似乎,大家关注与投射的焦点,都是国家该有的积极作为:诚然,这不为过,当代人们还
可以期待什麽其他的公共性呢?虽说法律长臂有时穷,但国家总是担负着对人民的保护义
务与责任,再多苛责都不为过。然而,市民社会呢?其实逻辑是共通的啊:如果台湾各行
各业,仍然赚钱第一,人性尊严与相互责任都叫做例外与幌子,任何荒唐绝伦都可以谅解
,所有违法不对皆属情有可原,因为生存与延续,那麽,各领域的塑化剂将只会继续毒害
台湾社会。葛兰西说,扩大了的国家,意思说国家其实仅是社会的延续;如果台湾社会不
再有真正的自省与自我管制力量,单靠像孪生兄弟一样跌跌撞撞的国家,恐怕前景悲观,
如果还有前景的话。
(作者为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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