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aday (可以不要再笨了吗?)
看板NCCU_LSWLAW
标题重要!研一都要看
时间Sun Dec 30 19:32:59 2007
大家的信箱应该也有,周一要送出
通 知 96.12.28
一、依据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院系务会议决议:
硕甲班研究生应於
第一学期末申报指导老师,自第二学期起,其选课应经指导老师同意,
并最迟应於第四学期开学後二个月内提出论文计画书。学士後法学组研究生自第三学期末
申报指导老师,自第四学期起,其选课应经指导老师同意,并最迟应於第六学期开学後二
个月内提出论文计画书。硕士生必须将指导老师签准之同意书送系办公室备查。
二、依据八十四年四月十七日院系所务会议、八十四年十月十六日院系所务会议、八十七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院系所务会议决议、及八十八年四月三日院系务会议决议:
(一)硕士班同学聘请论文指导教授,应仅限於本系之专任教师,但有特殊情形,如在有
老师出国、及学生兴趣专长不符合等主客观条件限制下,得专案提报系所务会议讨论。
(二)通过本系专任教每学年新收指导研究生人数(包括博士班、硕甲班、硕乙班)增加
为五人,兼任教师每学年新收指导学生不超过二人。
(三)本系专任教授每学年新收指导研究生人数之计算,系指当学年申报人数之总数;若
当学年新收人数超过五人,则超过部份自次学年度额度内扣除。
三、请至「政大首页」、点选「在校学生」及「研究生申报论文题目」、输入「帐号」「
密码」、
登录论文题目及指导教授,经指导教授签名同意後,於96年12月31日前迳送办公
室(271404)汇办。
因研拟97年度本系评监资料急需本项统计资料,请惠予协助完成此项MISSION
IMPOSSIBLE!
政大法律学系、法律科际整合所赵美庆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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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29387054
FAX:(02)2938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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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1605文山区指南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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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1.65.92
1F:推 shan69:我记得去年好像很多人很慢才交出去,好像也没事,呵呵。 12/30 20:23
2F:推 changaday:不过应该会被赵姐念一下吧~~还是早点交吧~~S 12/30 21:17
3F:推 sapphirelyx:1/2才会回学校 而且要礼拜四才能找到郭老师签名 哭哭 12/30 22:36
4F:推 miranda0402: 可是好像得要申请论文题目ㄟ.... 01/01 12:37
5F:推 shan69:题目不一定要现在就决定好,可以写个大概,例如劳动法之研 01/01 20:18
6F:→ shan69:究等等,之後再改就可以了。 01/0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