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eneko (叶小猫)
看板NCCU_LSWLAW
标题[问题] 我得到不平等待遇
时间Fri Jul 6 02:15:00 2007
在一家lounge bar上班不到一个月
最後一天是用请假方式,并没有很确切告诉他当天就辞职。
领薪当天他还算了一次给我听,但请大家听听看有道理吗!?
我从六月一日上到十四日,中间两天公休,实际做十二天,迟到一天
他说未满一个月所以
算劳工法最低薪17000/30=566
566*12=6792
6729-<566*4+100>=4365 →*4代表我请假过後四天才告诉他离职
那里是赏大酒制度的,我刚开始业绩都还不错本来是说要满两百杯薪水就给四万
没到也没关系,看你的表现和努力,我的业绩至少5.60杯跑不掉
怎麽说也达到平均值
而且才刚上班没几天就曾被客人带出场,他有出场费,我却什麽也没拿到....
明明说3点打烊,我却常常加班到六七点,也没加班费
领完薪水一比较
做最久的领三千五不到<也是不到一个月>
我做两个礼拜,他本来只给我2737
後来可能因为我当场要帮他介绍服务生,他不敢少给吧所以领四千五左右
做三天的领......一千七.....
听到我们觉得我们是傻子呀
麻烦大家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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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6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