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69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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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提升基本工资,保障边际劳工
时间Sat Jun 9 13:29:35 2007
提升基本工资,保障边际劳工
行政院院会通过,基本工资自96年7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17,280元(调幅9.09%),每小时
95元,嘉惠劳工大众达141万人。劳委会卢天麟主委表示,为减缓基本工资调整对中小企
业所带来的冲击,并保障劳工就业权利,扩大基本工资提升的正向效果,将秉持「雇用安
定」及「促进就业」的精神,提出五大配套措施,与基本工资调整同步上路。
劳委会表示,基本工资的目的在於维持劳工的基本生活,对於薪资较低的弱势劳工尤其重
要。现行基本工资自86年发布迄今,10年间未予调整,而物价指数变动率却较十年前大幅
提高,使劳工实质购买力下降,实有调整之必要。
劳委会指出,基本工资的调整,一方面须谋求维持劳工基本生活所需、使劳工得以分享经
济成长的果实,另方面亦须兼顾对产业的可能冲击。行政院经通盘考量後,决定自96年7
月1日起,将基本工资调整为每月17,280元,每小时95元,调幅达9.09%。对於此次的调븊整幅度,劳委会认为,是现阶段「最合理」且「最适当」的结果。
针对部分人士质疑时薪由66元调整至95元,似乎调幅过大,劳委会特别澄清,此次除反映
基本工资调升部分外,尚考量「折入例假日工资」与「反映工时缩短6小时之变更」二大
因素,经过如此调整,将使履行相同法定工时的劳工,不论以月薪或时薪计酬,均能获得
平等的待遇,不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形。
劳委会亦表示,为减缓基本工资调整对中小企业之可能冲击,衡平社会各界利益,共拟订
以下五大配套措施:
1、时薪劳工雇用安定
雇用50人以下特定行业之中小企业,雇主已雇用在职劳工,其每周工作时数未满32小时者
,每人每小时补贴雇主10元,试办1年。此一措施目的在於,减缓对於中小企业的成本冲쀊击,俾使资金周转能力较为有限的中小企业,得以顺利因应变革,同时也维持企业主雇用
意愿,保障就业机会。
2、弱势劳工雇用奖助
雇用全时或部分工时弱势劳工连续达3个月以上者,每人每月发给雇主5,000元或每人每小
时1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此一措施之目标在鼓励企业主进用弱势劳工,促进其就业。
3、失业劳工就业服务
主动利用劳保退保资料,发掘失业之边际劳工,积极办理就业服务、失业给付及职业训练
等,以全面建构失业劳工之社会安全网络,提高再就业比率。
4、调整外劳膳宿费用
外劳膳宿费用目前以4,000元为上限,实务上约扣抵2,300-2,500元,未来基本工资调整後
,此部分可由劳资双方适度调整并以每月5,000元为参考上限。目前4000元之上限,已逾
五年未进行调整,此措施可扩大劳雇间协议空间,同时合理反应物价之成长。
5、补助企业员工职业训练
为进一步提昇企业员工职能,劳委会将扩大补助训练经费,最高补助额可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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