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bawa (kob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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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家长团体反对教师可组工会 教师团体赞成
时间Thu Mar 22 22:48:27 2007
(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二日电)立法院卫生环境与社会福利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工
会法第四条修正案,取消教师不得组工会的限制,全国家长团体联盟获知後表示反对工会
进入校园;全国教师会则发表声明强调,教师将在工会运动下与各工会一齐扩大组织团结
,为社会正义与劳动团结而努力。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发表声明,针对修法同意教师筹组工会,认为将严重侵害所有学生学习
的受教权益,校园将永无安宁,也贬抑了教师的尊严与专业地位,全家盟反对通过这一动
摇国本的工会法修正案,呼吁回归教师专业组织,才是真正为下一代设想的正途。
不过,全国教师会则声明指出,近年来教师工作条件及退休待遇屡遭片面改变,学校减班
并科,甚至私校随意裁减员额,教师却没有团结权、协商权来保卫其权益,立法院卫环委
员会在上届已做出要恢复教师完整结社权的决议,现在重新回到该进度,努力令人感佩。
全教会认为,教师是否为劳动者的争议已成过去,这项修法还须经过朝野协商才会完成二
、三读,全教会将继续加强内部教育与外部沟通,以欧美工会为师,拓展关怀视野,让「
教师入列,工会再发展」成为台湾社会再蜕变的机会。9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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