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00171 (大咪 邹京甫)
看板NCCU_KS1
标题[转录][返服]服务认证资格评量与评分施行细则
时间Mon Jan 19 23:24:06 2009
※ [本文转录自 NCCU_KSYoung 看板]
作者: BryanC (小波仔) 看板: NCCU_KSYoung
标题: [返服]服务认证资格评量与评分施行细则
时间: Mon Jan 19 12:32:41 2009
国立政治大学高雄地区校友会第九届返乡服务队
服务认证资格评量与评分施行细则
本施行细则自中华民国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第1条 (训练课程与活动之出席义务)
I 有关服务认证之下列各款训练课程与活动,非具必要原因皆需出席受训:
一、一筹会。
二、二筹会。
三、三筹会。
四、台北总验收周。
五、高雄行前营总彩排周(2009/01/21~ 01/22、2009/01/30~ 02/01)。
六、营前会及正式学童营期间之五次检讨会及临时会。
II 如缺席未到,原因请事先自行告知或请同组组员代为通知各所隶属之负
责股头,且若未得各所隶属之负责股头同意或允许,其请假视为不生效力。
III第一项所列之各款情事,非具必要原因且未得各所隶属之负责股头同意
或允许者,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2条 (出席义务之罚则)
I 前条第一项所列之有关服务认证之训练课程与活动,非具必要原因且未得
各所隶属之负责股头同意或允许而缺席者,扣认证评量点数5点。
II具前条第一项之情事,非具必要原因而迟到或早退且未得各所隶属之负责
股头同意或允许者,扣认证评量点数3点。
第3条 (营前会之强制义务)
本返乡服务队二月二日至二月三日於桥头国小举行之营前会,非具必要原因与
情形,必须全程所有时间强制留宿营队并且於桥头国小过夜。
第4条 (正式学童营期间之强制义务)
I 本返乡服务队於二月四日至二月六日正式学童营期间,各工作人员皆需全程所有
时间强制出席并且留宿营队於桥头国小过夜。
II 於正式学童营期间,各工作人员皆需穿着营服。
第5条 (营期间全体工作人员之服从义务)
营前会及正式学童营期间,必须完全遵守值星官、总召的指示与命令。
第6条 (全体工作人员之留营义务)
营前会及正式学童营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营队,如有必要离开,必须通知总召并得允许。
第7条 (强制撤销申请认证资格之情事)
具有下列各款所述之情事且经查证後而无异议者,强制撤销其申请服务认证资格:
一 违反以上前第三条至第六条所述情事之规定者。
二 违反第一条之出席义务之情事,并经查证後而依第二条之规定,扣满认证评
量点数10点者。
第8条 (点数之确认时点与资格录取方式)
I 前七条所述之情事,结算之确认时点乃於营期全部结束後,除前条所述之不具申请
服务认证资格者外;其余具有申请资格者,则依据结算时点前所累扣之认证评量点数
做前後优先排序,累扣点数愈多则排序愈後,以此类推;若累扣点数相同,则前後排
序由总召抽签决定。
II 内部申请名单则依据认证录取人数之上限,将不论股别一视同仁,由排序较前者择优
录取,而後提交由校方审核,并决定最终获取服务认证资格学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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