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co124 ( 想像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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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剪报] 大学生怀孕育婴 可延毕
时间Sun Sep 21 23:42:08 2008
大学生怀孕育婴 可延毕
【联合报╱记者陈智华/台北报导】
教育部最近修正大学法,增订大学生因怀孕、生产或哺育三岁以下子女,得延长修业年限
,大学生、研究生怀孕生产,可以安心坐月子、请育婴假,再继续完成学业,且育婴假不
限女性,男学生也可申请。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这项法案列为优先法案,要送行政院和立法院审查,如果一切顺切,
明年一月立法院可通过,九十七年下学期就可实施。
至於怀孕、生产或育婴假到底可请多久,一学期、一年或两年?教育部表示,各学校、甚
至各科系的情况都不同,将开放各学校订定。
目前修业年限,大学是四年,可延毕两年,休学两年,也就是最多可延长四年,但各大学
情况不一;硕士修业年限为一到四年,博士则为二到七年,因延毕跟休学都可再延几年,
但没有规范因为怀孕、生产等可延长修业年限。
教育部高教司一科科长倪周华指出,为了保障学生权益,教育部两年前就推动这项方案,
当时虽没有纳入法案,也希望各大学要保障学生权益,要让学生因怀孕、生产,可以请假
,不会因超过修业年限而无法毕业。
教育部最近修订大学法廿六条,未来大学及研究所学生因怀孕、生产,以及哺育三岁以下
子女,得延长修业期限,也就是不能计算在总修业年限内,希望各大学都要落实
200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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