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co124 ( 想像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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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剪报] 再复习一次
时间Mon Apr 21 21:58:15 2008
比外籍配偶更辛苦的大陆配偶处境
请大家再复习一次
大陆配偶仍在冰山
中国时报 2008.04.21
廖元豪
「马上」果然重开了两岸交流的大门,台湾各界对於大陆的市场、大陆的资金、大
陆的观光客,寄予厚望。选前那种对大陆人极尽贬抑歧视的「谈吐变吐痰」、「大陆妹抢
咱的尪」修辞,至少在公共领域不复得见。
然而,台湾社会主流对大陆人民或许不再「妖魔化」,但潜在的歧视、鄙夷依然不
减。大陆人也许不再是入侵的「敌国人民」,然而依然被定位为「没水准」而可以被当作
「次等人」来看。他们表面上受到欢迎,只因为可以提供经济利益。在这种思维底下,舆
论仍充斥着对大陆观光客「素质低」的忧虑,而忘了台湾的环境不久前也曾被日本长住者
嫌弃。制度上更可能维持着严格看管、集体行动的措施,而不能让这些语言相通的观光客
充分享受宝岛自由行。
更极端的,则是两岸关系条例对「大陆配偶」家庭的态度了。从这个法律制定至今
,无论那个政党执政,对两岸通婚态度都是「勉强接受」,因此设计出一堆完全不符台湾
自诩「民主法治人权」筛选、骚扰、限制、排拒机制,加上弥漫於民间的社会歧视,让数
十万落脚台湾的大陆新移民受到次等人民的待遇。
大陆人民与台湾人结婚,一律被推定是「假结婚真卖淫」而必须接受羞辱性的面谈
,方能团聚。来到台湾的前两年,她若没有生出「新台湾之子」,无论家境如何困难都不
许工作,否则就可能遭到驱逐出境的命运。甚至,在含辛茹苦多年拿到身分证,成为宪法
上的「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後,这个可以投票选总统的「新公民」却依然不能担任包
括临时人员在内的任何公职。
更可怕的是:这些措施的决定程序,全不符合法治国家最起码的正当程序。无论是
拒绝入境、遣返、收容、拒绝定居申请…所有的行政决定,事前没有司法裁决或行政听证
,甚至无须「附理由」。政府修订任何新的办法,只要关门黑箱作业,连事前「公告草案
」的徵询程序都不须遵守。「靖庐」的强制收容,更是公然违反宪法所要求的「法官裁决
方得拘束人身自由」原则,仅凭行政决定就可以关人数月乃至数年!比吸毒勒戒者的地位
还不如。要说这个领域「无法无天」,大概不算冤枉。
这些远比「外籍配偶」更不利的措施,清楚地表达一个讯息:在台大陆人不但是次
等台湾人,甚至是次等外国人!即便他们奉公守法地努力想做「台湾人」,大法官们仍公
然表示:只要他们来自大陆,即使拿到身分证,依然不懂自由民主而不配享受平等公民权
!
试想,当他们亲身体验这些不符民主法治、忽视人权的国家措施,同时在社会上又
遭受就业、交易及生活歧视时,你要他们如何相信台湾是个把人当人看的民主国家?一面
维持歧视措施,同时谴责大陆忽视人权,是不是太伪善了些?如果两岸的「破冰」未能刺
激新政府整体检讨这种歧视大陆新移民的态度,那也只有持续让人冻在冰山深层,继续心
冷而已。
这套恶法源自国民党执政时期,而在民进党执政时期变本加厉。台湾政府不把他们
当自己人,大陆也似乎当他们是「泼出去的水」而从未以「娘家」态度关切其在台处境。
新任总统当选人在选战时发表「新世纪人权宣言」,并承诺废除财力证明保障新移民。是
否能「马上」拔除这些歧视,我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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