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co124 ( 想像 想)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转录]2007十大违反性权事件
时间Fri Jan 25 21:13:01 2008
※ [本文转录自 female_club 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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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十大违反性权事件记者会
──性权拉警报,站稳社运自主岗位──
立委选举过後,立法院中的一党独大将为未来关乎弱势人权的法案是否能被谨慎斟酌投下
变数。令人欣慰的是,一些歧视女性和同志的政治人物,例如民进党「三宝」以及王世坚
等人,已失去可以大放歧视言论的国会舞台,然而让弱势团体担忧的是,当选连任的立委
中有不少过去就明显打压弱势性权,例如提倡堕胎思考期的杨丽环,反对同志婚姻提案的
赖世葆,紧缩性言论自由的李庆安等等。
在此国会党派权力集中的时刻,我们提出2007一整年重要的性权事件,一方面凸显性权在
人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另方面也宣示弱势团体必定接合国际潮流,扞卫性权,并对新的立
法院加以严密监督与提醒。不论过去、现在,乃至未来台湾是什麽样的政治局势,我们从
来未曾离开社运岗位,我们也不会停止表达人民的声音。我们期勉彼此,自我壮大,互相
串连,紧密合作。
记者会中将公布2007年十大违反性权事件,各性别及社运团体将具体分析侵权的结构原因
与弱势性别社群的处境,并邀请学者从国际、法律及社会层面做整体评论。
2007十大违反性权事件
一、政策大转弯 娼、嫖都要处罚?
二、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第二十九条不违宪
三、没钱没身分,弱势新移民家庭雪上加霜
四、立委提案优生保健法纳入四小时守贞教育
五、宗教团体反同志就业保障条款,就服法修法凭添阻力
六、不再强制从父姓,子女姓氏由父母书面约定
七、同志伴侣关系纳入家暴法
八、学校打压,跨性别教师工作权不保
九、军校不得结婚怀孕生子/警校招生限男性不违法
十、政治人物带头高喊性别歧视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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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十大违反性权事件
一、政策大转弯 娼、嫖都要处罚?
行政院保障人权推动小组十一月二十七日讨论现行法令「罚娼不罚嫖」议题,出席的九位
人权委员,超过半数的五位委员,都倾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未发言委员也未反对,会中
仅内政部长李逸洋一人悍然主张「反对」性交易合法,认为性工作除罪非社会多数共识,
主张「娼、嫖」都罚,最後并未做成决议,行政院长张俊雄裁决下次人权会再议。
在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转述会议过程,透过媒体报导却成为,「两派委员激烈讨论後,政
策大转弯,改交由内政部朝「娼、嫖都处罚」的方向研议修法」。完全扭曲会议内容,造
成社会误解。
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会、内政部曾於二○○四年一月会商,确立性产业除罪化的政策方向
,当时的内政部长余政宪也表态将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法中「罚娼不罚嫖」规定,未来「娼
、嫖」行为皆不罚,但修法延宕至今。
政治人物仅以伪善的态度高调倡议性交易有罪,完全无视社会现实以及人民的性需要。
二、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第二十九条不违宪
司法院大法官一月二十六日作出释字第六二三号解释指出,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
二十九条以科处刑罚方式,限制人民传布任何以儿童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儿童少年作性交易
为内容的讯息,主要是为达成防制和消弭以儿童少年为性交易对象事件的国家重大公益目
的,并没有违宪问题。
但是实际上,几乎受到处罚的都是因为寂寞、初次上网交友、贴图、与网友聊天的菜鸟年
轻人,并非真正以此牟利的专业色情业者。儿少性交易条例立法原意是为了保护儿少,但
因为第29条的法条中的「足以引诱」、「暗示」等用语模糊不清,造成不肖警察滥用,进
行网路钓鱼,形成网路的文字狱,众多青少年和同志莫名被警察移送,人权遭受严重侵犯
。
目前电脑网际网路发展迅速,网路成为讯息传递最迅速也最方便的管道,但为了避免触法
,网路业者、学校网路管理者、网站站长、聊天室站长,层层把关,限缩网路使用者言论
自由权的现象已经发生。
附注:
儿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9条:「以广告物、出版品、广播、电视、电子讯号、电
脑网路或其他媒体,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诱、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为性交易之讯
息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三、没钱没身分,弱势新移民家庭雪上加霜
内政部六月六日指出,外籍配偶申请归化、大陆配偶申请长期居留时,原本只要逾三十八
万的存款财力证明,因基本工资调涨,从七月一日起,必须拿出超过四十二万元的财力证
明,才能过关。民间团体南洋台湾姐妹会抨击,这项规定已造成工农阶级或无固定收入的
新移民家庭严重困扰。
数百位新移民女性,绝大多数为与本地中下层男性结亲的第三世界国家女性,走上街头,
抗议国籍法新规定,要拿出财力证明才拿得到身分证,对她们来说等於是另外一种形式的
歧视。经过新移民女性的多次抗议,内政部十一月底公告修正国籍法施行细则部分条文,
未来将从宽采认财力证明,只要外偶本人或配偶具有技能检定证照,亦可作为财力证明的
依据。
移民法於十一月三十日三读通过,虽然推动的民间团体开心庆贺这辛苦得来的成果,但值
得注意的是,其中针对申请永久居留的婚姻移民,仍须提出财力或技能证明。
法律用财力搭筑起族群不平等高墙,只是表现偏见和排他的歧视心态。
四、立委提案优生保健法纳入四小时守贞教育
一月四日的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审查优生保健法修正案,提案将守贞教育纳入的立委杨丽环
强调,国、高中应提供每学年至少四小时守贞到结婚的性教育课程,提供资讯让中学生了
解发生性行为的後续问题,这是教导青少年学生建立「等待到结婚才有性行为」的观念,
建立幸福家庭基础,以保护青少年学生。立委林岱桦也说,基於提高对生命尊重的立场,
守贞课程应列入九年一贯课程纲要。法案最後并未完成修法。
优生保健法要教的应该是认识身体,了解情慾,以便能更有效有力的掌握身体,而不是单
单压抑和等候,对青少年身心的自在发展更为不利。守贞是父权社会管控女性身体的手段
,要求婚前不得进行性行为、独尊婚姻中一夫一妻的性为唯一、神圣的性,这是父权异性
恋思惟对性自主权的箝制,将女性视为生育机器,完全否定了不婚和同志的性权,更忽视
了青少年对於性健康知识的需求。
五、宗教团体反同志就业保障条款,就服法修法凭添阻力
就业服务法修正案2006年十二月底立法院初审通过,原本於2007年一月六日立法院会排入
二、三读议程,预定通过。但国民党团临时提异议,要求朝野协商,同志工作权反歧视条
款出现变数。
就服法修法将「性倾向」列入反歧视范围,雇主不得以此为由有就业歧视,修法条文初审
一过,就引发宗教团体强烈反弹,代表宗教团体的尊重生命全民运动大联盟发出说帖反对
修法,并积极争取跨党派立委支持,说帖指出「性倾向」定义不明,包括恋童、人兽交、
性虐待等,并质疑如果性倾向纳入反歧视条文,未来学校教育机构选任教职员工,无法检
视受雇者是否为恋童倾向者;宗教团体或公益事业机构不能依其固有教义选任受雇者。
同运团体严词回应:宗教不应以狭隘教义歧视同志就业,以污名化性倾向为幌子,掩盖自
身「恐同症」的事实,扼杀同志的基本生存权。
历经波折,所幸法案於於五月顺利三读通过,禁止性倾向歧视正式纳入就业服务法的保障
范围。
六、不再强制从父姓,子女姓氏由父母书面约定
立法院五月四日通过民法亲属编修正案,子女姓氏应以父母书面约定。换言之,过去「强
制子女从父姓」的时代已经结束。
至於父母双方无法书面协定时,政院版草案原本规范由法院裁定,不过,司法院则持反对
意见,主张应由抽签决定。在多方意见难以整合下,通过版本最後并未明确规范父母双方
无法书面协定时,如何裁定的方式。
妇女团体针对新法条文提出三点批评意见,一是未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成时如何解决;二
是规定已成年子女改姓仍须父母书面同意;三是指明只有在离婚等情况,父母之一方或子
女才可请求法院宣告变更子女姓氏。
新法表面看来似乎平等,却未顾及实务上实施的困境,关键问题在於,现实中夫妻双方权
力常不对等,协商往往是被强势的男方「逼」出来的。家庭若和谐,子女通常不会想改姓
;想改姓的,往往是因为父母相处已有状况,协商当然很困难。
七、同志伴侣关系纳入家暴法
立法院三月五日三读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过去「家庭成员」认定
的夫妻关系、扩大为「同居关系」,等於是将有共同居住事实的同志伴侣关系纳入其中,
未来同性恋伴侣遭遇家暴事件时,也可以合法要求警方保护与社工协助。
纳入同志伴侣於家暴法中,对同志团体而言,并不算是值得庆贺的大喜事,只是至少在法
律层面肯定了同志伴侣关系,遗憾的是,同志婚姻并未享有任何法律的保障或福利,只在
受到暴力对待时被承认,实在是台湾法律的一大讽刺。
八、学校打压,跨性别教师工作权不保
任教於嘉义基督教私校的黄姓老师,决定进行男变女之变性手术以成为「女老师」,此决
定不仅获得妻子儿女认同,连被她教导的学生也全力支持。但校方知悉後竟以「污染学生
心灵」为由,要求她离职,黄姓老师严正拒绝,学校又逼她接受性别「矫正」,要求她须
以男性身份、穿着在校活动。学生不满校方打压,主动向媒体投书力挺老师。
黄老师教学十七年,与同事相处融洽,指导学生科展屡屡获得肯定,家长、学生对她的教
学成绩多持正面评价。学校对她施压事件经媒体曝光後,校方认为有损校誉,除表示希望
她主动办理「留职停薪」外,更在当学期给予乙等考绩,影响其教师聘用资格与叙薪。
在推动校园多元性别教育的同时,学校单位不但漠视性别平等教育法的规定,没有做到尊
重性别少数,甚至压迫性别弱势的工作权、生存权。
九、军校不得结婚怀孕生子/警校招生限男性不违法
国防部提出「军事学校学生研究生学籍规则修正草案」,明订军校生若是有结婚、怀孕、
抚养小孩情形者,一律退学。过去在军校招生时,招生简章上就公告报考人若已婚、怀孕
者,不得报考,即被各界质疑有歧视条款,如今更进一步将军校生结婚怀孕退学加以「法
规化」。
草案还包括研究生在内,明订「研究生怀孕、生产或抚养三岁以下子女,得自请休学,但
以二年为限」。国防部表示,研究生即为在职人士,与军校生(大学院校生)不同,都是
现职的军士官或自费生,依规定可以结婚,但若有怀孕、生产及抚养三岁以下子女等情况
时,依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必须维护其受教权,因此「可自请休学」。
军校的逻辑令人费解,维护受教权不是维护其接受教育的学习权,竟然是自请休学;而研
究生可依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办理,但军校生却不得适用,真不知道这是依据什麽准则?
!
警政署2006年招考基层警员时,限定男女性录取名额,且名额悬殊,经妇女团体检举後,
台北市劳工局及劳委会两性工作平等委员会都认定违反两平法禁止性别歧视之规定,警政
署虽对此判决不服,提请诉愿,全案到行政院诉愿会後大翻案,2007年八月行政院诉愿会
认为依法考试院得依用人机关请求及任用实际需要,规定公务人员考试应考人的性别条件
等,因此,认定警政署限定男女名额并不违反两平法,要求劳委会重新审议。
警政署所提的男女性别比例理由,都是针对传统刻板印象的男女工作内容,甚至以先天体
型、生理构造及卫浴、宿舍设备成本过高为由,订定男女录取比例,明显违反禁止性别歧
视之规定。工作权不应以性别作为先天的限制,人人都应有平等选择工作的机会,工作适
任与否可由实际业务能力来判断,而不是由性别来决定。
十、政治人物带头高喊性别歧视语言
教育部主任秘书庄国荣十二月九日上午又发惊人之语,他表示,德国女性友人曾问他,「
马英九这麽娘,不太像男人,这麽乖的政治人物,怎麽会受到台湾女性的欢迎?」一个有
点娘的男人,对德国女人来说是没有什麽吸引力的。他还说,郝龙斌和蒋介石紧紧拥抱在
一起,这样很像gay(同性恋)。
国民党同意中选会领投票的做法,陈水扁总统十二月三十日在台中市接受电台访问时,讥
讽国民党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他表示,中选会根本没有让步,从头到尾都是坚持
一个版本,是国民党为了找台阶下,才说这是折衷版;他抨击国民党乱了一个多月後,还
是回到原点,简直像「查某人」在「花(无理取闹)」。
台湾的政党恶斗洪流,为了攻击对手,不分党派都常祭出嘲讽性的语言,特别是利用对女
性、同志、弱势的性主体的污名作为诋毁对手的工具,在一个没有反歧视概念的社会中,
政治人物常带头做出最糟糕的错误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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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权拉警报──站稳社运自主岗位
发言人:王苹(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
立委选完,大家开始问,立法院内保守立场的上来这些多怎麽办?未来法案如何推动呢?
问这个问题之前,也许我们应该检视一下去年一年的性权发展,是否之前的立法院比较好
。
确实,2007年通过许多弱势关切的法案或法条:移民法、子女姓氏夫妻约定条款、家暴法
纳入同居伴侣(间接承认同性伴侣)、就服法纳入性倾向歧视…。仔细分析起来,我们发
现,其实有些法案是被妥协通过的,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要如何发威?
半套法案-没牙齿的老虎
部份友善立委,虽然愿意贴近弱势社群,帮忙扞卫法案,但是在法案即将过关的时刻,「
让法案过」和「坚持保障原则」之间形成拉锯,然而,法案通过了,大家就应该开心了吗
?不然,因为如果保护伞没有装上,良善美意的法条在适用上也无法真正成全美意。以子
女姓氏法条为例,民法新修版本,子女姓氏夫妻双方约定,这确实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
但是问题在约定不成时怎麽办?如何裁定?在委员意见分歧之下,最无争议的「抽签决定
」无法获得为父权把关的委员同意,最後为了让法条通过,竟然就保留争议部份不提,只
将夫妻约定一项三读通过。新法造成的问题是,夫妻之间若能够平等沟通,约定当然没问
题,但若约定不成,就需要法律介入,以便让弱势的一方有所依据。所以不把约定不成时
的方案写入法律,只是让目前既行的「从父姓」维持优势。
移民法的通过也留下许多待解的课题:婚姻移民女性仅能从夫居或从子居、受暴失婚妇女
仅可延长居留而非永久居留、财力证明对婚姻移民施以阶级歧视、永久居留权空洞化、正
当程序未臻周全、反歧视条款规定不足、警察国家侵犯隐私等。
两平法修法初审通过将育婴休假扩大适用也是一样,请领育婴休假期间薪资给付部份只字
未提,当保障被架空,也只是徒留法案通过的美名罢了。
这些是我们要的吗?
同样一个时空,我们看见大法官释宪对於儿少29条不违宪的解释,维持了保守的性言论紧
缩政策;我们看见内政部长不顾人权委员们意见,自行宣示娼嫖都罚的政策方向,也为保
守性道德大力背书。
我们必须清楚,在此当下,靠谁都不可靠,人民的需要必须要靠人民自己发出声音,为自
己争取权益。想到此,也许立法委员保守就没有什麽好惧怕的,因为,从来我们的权益就
不是透过他们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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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愤怒高举傲慢权力永远看不见的真实
发言人:喀飞(同志谘询热线协会理事长、行政院人权委员)
被选出来的2007「十大违反性权事件」,或许称为「十大迫害性权事件」更为贴切!每一
则新闻事件,细究其发生过程与内涵,都不是单一事件,而有其结构面的深远意义与代表
性。
罗列并陈这些事件,清楚勾勒着,台湾这个社会对女男同志、双性恋、跨性别、移工、性
工作者、新移民等性少数族群,在性权上的歧视与迫害的广泛性。
仔细分析这些事件,以不同层次来看,更可以发现,在政治上,从释宪案、立法推动、政
策执行到政治人物个体;在场域上,从公部门、媒体、社会、家庭到校园;在形式上,从
思想论述、言语使用到精神对待,皆所不在地压迫着各种性少数族群。
由此可知,这样全面的影响,让这些新闻事件,绝不是单单影响着新闻发生的当事人而已
,而是广泛压迫有相同性别特质、弱势处境、性身份的性少数主体;并且,随着制度、风
气,既影响当下面对的遭遇者,未来,也将继续影响未知的下一个受害的人。
可悲的是,在主流媒体完全配合接二连三的选举戏码与政治恶斗搭建发言舞台的同时,这
样影响深远的新闻事件,却难以获得深刻与长远地关注与探讨。
当「选举恶斗天王」与「攀附政治名嘴」持续绑架整个社会与人民,公共论述空间早已淹
没在「只问蓝绿的虚假是非价值」和「权力争夺厮杀的仇恨语言」的泡沫戏码之中。而性
少数主体性权遭受迫害的心灵伤痕与被踩踏的身形影像,却被政党、政客、媒体和主流社
会思维丢弃於荒野不顾。
不论是「螳臂挡车」或「狗吠火车」,都不足以描述社会运动、同志运动对於当今台湾社
会「唯政治挂帅」凶猛乱流的强烈无力感。在此捡拾性权遭遇迫害的伤残身影,仅用我们
的愤怒为长竿,以此高举对照傲慢权力永远看不见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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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性权事件记者会 发言稿
发言人:何春蕤(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召集人)
立委选举刚完,打开媒体,每家都在谈国会新局,也都担心一党独大是不是会做出独断卖
台的举动,不过作为弱势边缘团体,我们很确定的是,弱势总是被政权当成刍狗,总是最
先被卖的。因此,真正要关切的是:他们会怎样出卖弱势,我们要怎样拉帮结派,才能有
抵抗的施力点。从这次选举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些和性权直接相关的徵兆,可以作为
2007年的趋势索隐,也作为2008年的努力关键。
首先,从2003年的十大性权事件分析开始,我们看到越来越多法律规章出现,很有效的使
不同的边缘人口群落入依法可以被差别对待的境地。2007年的十大性权事件中至少有七件
和这种通盘的法律布局有关,显然性权的争战场域已经很主要的从文化移到了立法,这也
意味着国民党主导的新国会、新立法机构成为重要的关键战场。
这个转变不能不归因於保守基督教团体的积极操作,事实上,选前保守宗教团体「维护家
庭联盟」就曾经发出电子信函,要求支持者投政党票时选择新党,以保障未来的法案操作
。信中这样赤裸裸的说:
「在1月12日的立法委员选举中,雷倩担任新党全国不分区立委,规划全国政策。新党不
但愿意支持「优生保健法」堕胎前六天的思考期,也认同婚姻忠诚的贞洁教育理念。我们
恳切邀请您在明年立法委员的选举中,将全国不分区的政党票投给新党。只要有三人当选
,即可成立党团,新党将再以党团之力来推动修法,力量将加大好几倍,若受到阻挡,党
团亦可要求直接进入二读等,成功机会大增!此举可使修法案,不再受到少数个人立委以
意识形态、片面、反民主的方式来搁置全案!」
选前很多人都说要超越蓝绿、超越族群政治,才是进步的做法;在这封信里我们确实看到
一种超越蓝绿,但却是建基於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保守策略操作。
当保守团体已经这样专注的把自己的投票行为和实质的立法计画串连起来,具体打造她们
想要的世界时,那些会因此而直接受害的弱势边缘族群就不能不更积极的重新规划自己的
公民行动。换句话说,公民权将构成此刻争战的重要焦点:什麽样的主体才合乎台湾对於
公民权的想像和要求?什麽样的公民被赋予权力去制定新法,以规训另外那些不够格的公
民?什麽样的公民被立法剥夺其基本公民权?这些新的立法和执法怎样塑造公民?这些都
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我相信有不少同志和弱势族群在拒绝蓝绿的同时,也因为保守团体的这个动作而坚决拒投
新党──各位不要小看了耳语的效应。这个关键的转折已经证明了:性身分当然可以作为
公民身分的重要核心和考量,这也是社运长年来的努力和期望。以此推想,若是新国会为
了证明自己的效率、证明自己很主流,就稀里糊涂的想要快速通过现在还在排队的某些侵
权法案,不仔细权衡它们对基本人权的冲击,那麽边缘社运的任务也是很清楚的:我们一
定要超越国族,超越党派,超越地域,超越统独,超越政客的长相,让性身分、性别身分
、边缘身分成为我们公民身分的首要考量,而这也是我们希望所有政客都明白的,这样的
隐性选民人口绝不可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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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raco124 来自: 61.230.50.126 (01/25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