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liang (too young to die)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剪报] 堕胎禁令 美最高法院背书
时间Fri Apr 20 11:23:01 2007
【联合报/编译组/综合报导】 2007.04.20 03:01 am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十八日以五票对四票裁决「局部分娩堕胎禁止法」有效,使得反堕胎运动和布希政府获得多年来最大的胜利之一。
纽约时报说,大法官裁决,二○○三年国会通过的这条法律并未为妇女终止怀孕的权利增加不当负担,因此也未违反宪法。支持此法的大法官说,该法律「表达出对人类生命尊严的尊重」。此法规定执行此种手术的医生可依刑事罪名起诉,处以罚款及二年以下徒刑,原先下级法院裁决暂时不得生效。
布希总统赞扬该裁决认可许多美国人支持的「生命文化」,表示「获得国会两党通过、由我签署为法令的局部堕胎禁令,代表在美国建立生命文化的承诺」。他指出,多年来使这项「可怕手术」成为非法的努力,反映「美国人的同情心和人道」。
单是「局部分娩堕胎禁止法」的名字便会引起激烈辩论。此一堕胎手术在医学上被称为「完整扩张与抽取法」,意即把完整的胎儿局部取出,然後摧毁头颅完成堕胎。
医生和其他挑战禁令的维权分子认为,该手术是怀孕晚期最安全的做法,因为把伤害子宫的可能减至最低。
大多数法官表示,该禁令不会影响初期怀孕进行的多数堕胎,而且不鼓励「独断或歧视性执法」,同时除了局部堕胎外,还有其他方法。支持禁令的几位大法官是:甘乃迪、罗伯兹、史卡里亚、汤玛士和艾里托。
持不同意见的大法官露丝‧金斯柏表示,大多数大法官的决定「令人紧张」,这是从最高法院以往的裁决倒退,「此一裁决容忍,甚至赞成联邦介入,禁止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必要和恰当的手术」。大法官史蒂文斯、苏特、布莱尔与金斯柏同一看法。
美国家庭计画联盟的伊薇‧卡特纳说,此一裁决「违背最高法院卅年前设下的先例,以及妇女健康和安全的最佳利益」。共和党总统参选人一致赞扬此一裁决,马侃称之为「尊重生命神圣和司法完整者」的胜利。民主党总统参选人则同声谴责,欧巴马参议员说,他非常担心这项裁决将鼓舞各州议会通过更多法案限制女性选择的权利,最高法院也会寻找更多机会削弱堕胎权。
【2007/04/20 联合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2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