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in64 (剩半条命~~妈的~)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剪报] 捷运恶狼/捷运狼落网 鞭刑去势之议再起
时间Mon Mar 19 02:44:51 2007
TVBS 更新日期:2007/03/18 18:21
捷运之狼落网,凶残的犯案手法,让部分女立委再度提案,要求将性侵害犯施以鞭刑;其
实世界各国对於如何惩治性侵害犯,都费尽心思;有些国家提出化学去势、药物控制,也
有些国家在罪犯的住家,张贴警告标示,或是在罪犯身上加装感应警报器,出发点虽好,
但始终都有人权上的争议!
1996年美国加州通过法案,强迫性侵害累犯,必须接受化学去势,引发争议,有学者认为
去势,根本无法解决罪犯的心理问题,反而加剧变态的倾向。
这次台北捷运之狼落网,令人发指的罪行,让女立委再度提案,除了要求考虑化学去势之
外,也积极建议采用鞭刑案。民进党立委薛凌:「新加坡能够过的那麽平和、安全,就是
因为他们有鞭刑。」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也不断推出可以抑制犯罪性冲动的药物,提供治疗;但有些做法,
人权争议不小,包括德州法官,做出强制强暴犯的家门口,必须立着「危险!登记有案的
强暴犯就住在这」。
还有在罪犯身上加装感应手环,只要接近学校或是离开限制区域,就会警铃大作;早期还
有更夸张的做法,就是让罪犯在观看色情片时,予以电击,让他看到异性就想吐,但这样
的治疗手法已经被证实无效。
还有部分国家更激进,对性侵害累犯处以死刑,争议更大;如何解决性犯罪,中外各国都
绞尽脑汁,但有效根治跟人权保障的拉扯,还是无解。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51.64
1F:→ llin64:对於这些强暴犯 就阉了他们吧! 以避免他们再犯... 03/19 02:45
2F:→ A1Yoshi:嗯....那惯窃或职业扒手,手要不要砍掉? 03/19 20:42
3F:→ llin64:嗯....= = 03/20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