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io (社会学公关公司)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Re: 关於人工生殖法 我还想多听一些意见
时间Fri Mar 9 15:07:35 2007
我简单说一下不爽的理由:
人工生殖法排除单身女性,以及同居伴侣,
女性的生育权利仍然与婚姻绑在一起,
「正常」的生育只能发生在婚姻家庭中。
就议程来说,先争取同志婚姻的有效,
同志的确就得到合法婚姻内的权利,
生养也才有保障。
但如同第一点,单身者、不愿进入婚姻者,
不论是否为同志,
仍被认为不适合生养。
我必须说,婚姻不应该是组成多元家庭的唯一形式,
否则,对於既有的单亲等家庭型态,
也就无从解释了。
尽管人工生殖法的过关有其策略性的理由
如组盈所说,自代理孕母的争议以来,
人工生殖法卡了许多年。
如今三读,还有有其必须抗议之处,
累积两年後修法的能量。
这是我参与连署声明的理由罗。
先这样,
很高兴有人愿意讨论:)
※ 引述《draco124 ( 想像 想)》之铭言:
: 五号法案三读通过以来
: 不用功的我 开始做了一点功课
: 我可以理解同志团体反弹人工生殖法 对生育自主权被剥夺的愤怒
: 认为这某种程度上来说 是明文规定的"歧视"
: 诸如同志家庭 单亲家庭等等不适合生养子女的偏见...
: 但是先不论单亲 单身或其他除了同志以外的多元家庭形式
: 在台湾 同性婚姻尚未合法(没办法呀 萧美琴的人权草案一直被封杀啊)
: 人工生殖法的部份若没有排除同志的话
: 在一个同性婚姻没有法理保障 没有同性组家庭相关法律配套的前提下
: 同志采人工生殖的小孩未来的权利义务势必会面临无法可保障 无法可管的状态
: 所以从1986年的人工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一路走来
: 代理孕母合法与否等伦理争议问题 始终无法让人工协助生殖的法案有更进一步的突破
: 二十年过去 直到六年前卫生署将代理孕母与人工生殖分开立法
: 人工生殖法才出现法案被讨论或被通过的一线生机
: 是故 尽管我们不满於现行人工生殖法的狭隘专擅
: 但在未来的同居关系或任何伴侣特例等情况皆有明确法规保障之後
: 我相信 人工生殖法还是有回头修法的可能
: 因此 对於此法 我想并不光只是单纯的歧视同志而已
: 让同性结婚合法才是一切的症结点
: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努力
: 当民法亲属篇能修补完全
: 当多元家庭的价值普遍
: 同志要有自己的小孩 骄傲地养育他长大 这日子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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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82.133
※ 编辑: fario 来自: 59.115.182.133 (03/09 15:10)
1F:→ zoeliang:我的文是略去单亲与单身 只针对同性恋的部份讨论 当然 对 03/09 19:28
2F:→ zoeliang:单亲与单身 这些家庭形式 人工生殖法也确实是恶法 03/09 19:29
3F:→ zoeliang:所以问题的根本 还是在争取"多元家庭"的关念必须被修法考 03/09 19:30
4F:→ zoeliang:量 甚至进而被法律保障! 03/09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