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zs (肥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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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跳脱对立思维,检视国家责任
时间Sun Dec 17 01:28:4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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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脱对立思维,检视国家责任
■苦劳论坛2006/12/16
◎作者:陈嘉鸿(世新大学性别研究所)
行政院院会於10月18日通过《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这段时间断断续续地引
起争论与辩证,台大、政大、世新等大专院校持续以行动抗议如此「强制性」的草
案。
某些妇女团体与宗教团体的意见相左,前者主要认为女性该有「身体自主权」
;後者主要是倡导「胚胎/胎儿生存权」,两者皆有其道理,但是为甚麽引起这麽
大的风波与争辩,两种论述已经陷入苦战,在网路场域也掀起两方论述的征伐,但
是却未见其甜果。学生团体於行政院前表演的行动剧消息被报导之後,在网路上引
发讨论,其中不乏恶言,难道不能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难道非得两种论述不
断地对立与叫嚣吗?说穿了,这样的抗辩是政府政策制定所设下的陷阱,要大家靠
边站,然後继续落入「个人式责怪/责任」的迷思当中。
怎麽说是政府政策的陷阱呢?若是将这草案放置在台湾的社会脉络与福利政策
的框架之下,会发现政府的政策是零散残缺的方式在进行规划与制定。
台湾的社会脉络面向,我们就从「高龄化社会」谈起。根据行政院主计处的资
料统计,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自1993年突破7%,此为联合国的高龄化国家之标准
,台湾到2005年底已达9.74%,如是的人口结构成形,除了医疗进步之外,还有一部
分的原因是生育率下降。
生育率下降的因素,大多的因素是难以负担高成本的教育费、生活费以及杂费
,其中也与全球化造成的竞争力提升有关,要如何有「竞争力」?需要有更多的资
源培育!政府没有在教育与养育政策着手(高龄照顾政策也缺乏),成本最终归咎於
个人与家庭承担,而今生育率下降情况持续,与此有很大的关系,这与台湾的经济
光景的起伏有相当大的关系,如此的政策规定,说穿了是为「检查制度」:对怀孕
者以及其关系家人的决定采取不信任感,因而需要接受「专业的检查」。但是事实
有可能是:怀孕者对於胎儿也是有感情的,怀孕者以及其家人并非没有理性抉择的
能力。
很明显地,政府的政策是属於Titmuss所提的「选择性」与Wilensky & Lebeaux所言
「残补式」类型,并非考量到全盘式的福利需要,将养育的责任与成本再次往个人
与家庭推,徒有「福利国家」的口号,可是骨子里头却不是如此为方针。
再从社会政策的框架角度来看,到目前为止,对於「家庭政策」尚未有专法,
而是散落在各个不同的福利法,像是儿少法、全民健保法、老福法、身心障碍保护
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都是消极性、不确定性、缺乏整体性考量的「家庭政策」
,这样的思维也渗入这次《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当中,只考量到生产,未考虑到
其他的配套措施,像是儿童教育与养育的预算、妇女成为劳动後备军的问题、多样
家庭的出现等,养儿育女不单是妈妈的事,也非单为爸爸的事,而是国家大事!目
前似乎仅是着眼於「生育」的过程与选择,这样难道不算是这次修法的诡计吗?
女体自主权重要还是胎儿生存权重要,我想这都很重要,要有完美的情节,首
先要改变的是台湾社会福利制度的体质,而不是一再地将各种照顾与扶养责任回归
到个人/家庭,台湾近十年的家庭型态剧变,家庭的支持网络并不比以前紧密,政
府的政策制定若一直不肯正视多样的福利服务需求,尽管这样的「思考期/资讯谘
询期」真的通过了,难保会出现更多堕胎黑数,采取非法且没有保障的途径,只因
为社会安全网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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