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好想做爱(♀))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Re: 北一小学妹朋友的信
时间Fri Dec 15 04:40:20 2006
※ 引述《spicy3 (坍塌)》之铭言:
: 而女
: 性团体也不令我意外的,就只有奠基在某种循环解释上的直接主张而已
: (要求三天就是矮化、就是歧视、就是自主决定权的剥夺)。但说实话
: ,针对一件重要的事情,不只切身重要,对社会人口结构也很重要的事
: 情,要求多思考一下,真的很不合理吗?怀孕者,身为女人的同时也是
: 一个社会人。有生子能力的人,本来就有着生子的社会「潜在」责任。
: ----------------------------------------------------------------
: 这里,这位学长(?)点出了一点很重要的问题:
: 堕胎仅是「女人」的要求??其它角色重要性呢?
: 譬如"准父亲"或是家庭以及经济压力呢?也就如同这位学长说的:
: 不只切身重要,对社会人口结构也很重要的事。
: 可是就社会运动的角度来看,我会支持妇团以这样的议题再度倡导女性能动性与
: 自主权。但就现实层面,我想是非常动态的,怀孕必定不是单方的事。
如果这样,那某种必然的拉锯与张力是不可避免的,即:
从社会整体考量女性怀孕生子的潜在社会责任(或至少包含家庭责任,虽然我个
人倾向谈大的)
vs.
从个体女人的视角出发的女性自主权扞卫
而我觉得有趣的是,这麽基础的对抗却没有在这次的反三天(或六天)思考期运
动中被点明。反而是那可(我个人认为)笑的宗教团体与女性团体的对抗。
可以理解,因为台湾是一个,如我所说,缺乏社会人意识的地方。所谓社会只是
某种可化约至无数个体(利益)的线性加总组合而已。可以理解,但仍旧有趣。
而我个人的观察是,真正有能动性的成年女性人数并不少。而针对她们,或许三
天思考期从实际面考量有些多余。只是这些人真的还需要所谓女性能动性与自主
权的声张或提倡吗?我的意思是说,至少这些人不是声张或提倡的真正对象。
因此,与其说声张或提倡,不如说扞卫:扞卫、对抗那些已经有某些自主性与能
动性的女性,在三天思考期这种规定下受到的荒谬矮化待遇。
而我的看法是:原则上,或说逻辑上,无关。三天思考期无法让我们推出矮化、
歧视等结论。而且,这样的规定并不会让已经有,或还没有具备自主能力、能动
能力的女性因此少了什麽自主性与能动性。
直觉上会有,是因为我们太习惯某种个人主义思维下的个体自由与自主了。
也就是说,只要是以前没规定,现在多出来的规定,就是对自由甚至自主权的侵
犯。
而我对此的看法是:这也太扯了,自主自由哪那麽容易被侵犯啊。
: 不知道组盈的安排中是否会插入这样的讨论
: (今晚来得急身体也撑得住就帮你改一下讲纲,再传给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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