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atre (星星也会疲倦的)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Re: 北一小学妹朋友的信
时间Thu Dec 14 12:10:29 2006
咚咚咚 刚睡醒 趁无聊之际 可以回回
※ 引述《zoeliang (too young to die)》之铭言:
: 妤婷他学长的信
: ******************************************************************
: 前一阵子台湾有许多人对於行政院提出的新生育保健法草案有所不满,
: 而其中对立的两方分别是尊重生命团体与女性团体。我基本上认为,尊
: 重生命团体的论述不必谈,因为他们的脑袋从来没有清楚过;我比较有
: 兴趣谈的是女性团体提供的论述。我先说结论:我认为自主决定权的侵
: 害也好、矮化也好、歧视也好,严格说来都与这三天强制思考期,无关
: 。用这个反对强制思考期,我认为没有太合理的基础。
: 首先,让我们先来检验一下妇女团体所持的理由。女性团体的论述,不
: 外乎诉诸父权意识型态对女性长期以来的歧视、矮化女性的思考能力、
: 剥夺女性的自主权,以及医疗健康的理由,延误增加伤害风险....等。
: 首先针对医疗,我想那是最好解决的:三天到底增加了多少风险?算出
: 来,并以此为基数算出有妇女因此而受害的赔偿金额。如果说当兵死了
^^^^ ^^^^
: 是国赔,我想,政府这样要求怀孕者并导致怀孕者因此受害,同样也该
: 国赔才对。
绝妙对比XDD
他把当兵的(或军人)-->生存在并仰赖国家机器下的行业,与普罗大众女性一起比拟。
我只能说,政府与妇女之间的关系,
如果如同,国家与军队的关系,
那这思维,才真正憾人!
: 再来是针对女性的歧视、矮化女性思考能力、剥夺女性自主决定权。真
: 的是这样吗?我想这里有一个必然的相关被忽略了:怀孕的人一定是女
: 人。而这法规范到怀孕者的同时,一定规范到的是女人。假如我们赞成
: 对女性的歧视、矮化、自主权剥夺为真,那麽,这些事实必然可以套在
: 怀孕者身上。然而,这次的问题不在此。这次的问题是,要求怀孕者多
: 思考三天,就表示歧视了怀孕者(在此恰好是女人)、矮化了怀孕者的
: 思考能力,甚至剥夺了怀孕者的自主权吗?没有其它种诠释的可能?非
: 如此不可?显然不是。说「是」,是被硬说成是的。
: 我同意对女性的歧视无所不在、矮化女人的声音从来没有消失过、对女
: 性自主权的剥夺更是普遍。不过,针对这次的案件,似乎很难百分百确
: 定这样的法就来自,或反映了对女性的歧视、矮化与自主权剥夺。而女
: 性团体也不令我意外的,就只有奠基在某种循环解释上的直接主张而已
: (要求三天就是矮化、就是歧视、就是自主决定权的剥夺)。但说实话
: ,针对一件重要的事情,不只切身重要,对社会人口结构也很重要的事
: 情,要求多思考一下,真的很不合理吗?怀孕者,身为女人的同时也是
: 一个社会人。有生子能力的人,本来就有着生子的社会「潜在」责任。
: 更不用说,别忘了,到此为止,我们都还把生命的崇高等其实也同样是
: 严肃无比的话题,暂且丢一旁。你或许会说:干,我那麽倒楣我生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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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吗?我说:对!你倒楣!但抱歉,大家都倒楣,因为大家都是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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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社会人,没错!
可在这屋檐下的价值应该依谁?
价值总该是多元,没有依谁,所以你这样说说写写,我也听听念念,
千万不要有独裁的解释。
: 台湾是一个缺乏「社会人意识」的地方,浅薄的个人主义与浅薄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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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义当道。我相信很多人在思考「堕胎三天思考期时」,真正想到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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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接下来论述的,是以上述这两行为架构,
专有名词为社会人意识与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
仁兄从何定义:社会人。意识。社会人意识。与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
同理可证
今天也可以有人说
此篇是个缺乏「社会人意识」的,以浅薄的个人主义与浅薄的自由主义当道,
批判一个一个怀孕者只为个别的切身利益「而已」。
有些人总喜欢掠夺名词解释,
拿着一些看起来似大非大,似有理却强词夺理的拼命论述起来,
说穿了,
社会人意识包罗万象,谁都无权独占自己的言论实属所有社会人意识,
这又不是警察国家。共产国家。独裁国家。
并且,在关心彼此言论并论辩的同时,
千万不要轻易的,把别人先画入小圈圈中,在大肆挞筏。
那只是会显露出"浅薄的个人主义与浅薄的自由主义"横行。
: 只有一个一个怀孕者个别的切身利益「而已」,并没有将怀孕者放在社
: 会整体的角度下,思考怀孕者对於一个社会而言所扮演的角色。而所谓
: 的女权争取,往往其实也只是一个一个女人,针对个别的切身利益考
: 量,然後做某种线性加总「而已」。而这可以解释为什麽一听到要三天
: 思考期,就马上跳脚,觉得受辱、受到不和理的规范束缚;这也可以解
: 释,为什麽某些对立性别有者时对女性团体所谓的女权扞卫运动,觉得
: 很感冒,甚至将这一切的活动化约到某种「纯粹自私利己」的指控上头
: 。可是,女权就只是这样的东西而已吗?或者我问:真正的自主决定权
: ,会因为这样强制思考三天就被侵害到了吗?如果这样的自主决定权会
: 因为强制思考三天就被侵害到的话,那麽,一个人从小到大各种看似合
: 理、或不合理的规范、强制,好像也都该是某种对自主决定权的侵害了
: 。或者,我问:这样的自主决定权也太容易被侵害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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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些人有感,有些人无感,你无法代替有感的人说话,
不过我相信你是有感的,只是多元认知不同。
: 什麽是自主决定?我认为,自主决定是结合全面性的思考与实践的过程
: 。而我认为,至少在现阶段,论事实,真正能够做自主决定的人非常少
: 。而这原因无它,因为其实大家想的都还是不够多。我前面说了,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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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麽这样确定?
这是如何建立的论述,且如此肯定。
我看到社会人意识,被应用的,百花齐放。
: 为针对切身利益去思考是不够的;那只是做为一个人活在这世上的一面
: 而已,不是全部;思考婴儿的潜在生命权也是不够的;把一个人身为社
: 会人,扮演某种社会角色这一环也纳进来,或许,针对眼前的问题才算
: 勉强足够。如果说有人主张要求对许多人生重大决定,尤其是与社会密
: 切相关的重大决定,都强制思考,我不会反对,甚至认为必要。只是同
: 样的,许多配套应该平行进行。否则三天的确流於形式,到时候怀孕者
: 只会把所有过程通通提早三天进行而已。
: 真正的自主,或自由,是种内在的活动。不是对外说No,而是对自己说
: No。针对切身利益进行思考,并不是什麽真的自主活动的范例。如果说
: 有怀孕者能够抵抗罪恶感,无论这是天性或外力造成,进行完整的思考
: ,然後下决定,我认为那才算是自主决定。现在所谓的自主决定,和决
: 定没有什麽差别,加在决定前头的那个自主非常任意。每一个人或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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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做决定前,都会思考些事情,尤其是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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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是真的自主、自由,离真的自主自由,还有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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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对!!!!!真的自主、自由,离真的自主自由,还有一段距离。
这世界乃至各种运动或是革命,永远都在争讨的就是一些极大的理想,
我们如此的渺小,
离真正的极大的那个理想,
永远,
还有一段距离。
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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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251.249
1F:推 zoeliang:我付带说明一下 对方人在英国 不上bbs所以要等回应 可能 12/14 12:18
2F:→ zoeliang:要看北一小学妹中介者的能力可及不可及了 12/14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