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icy3 (坍塌)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Re: 北一小学妹朋友的信
时间Thu Dec 14 10:39:00 2006
我刚回信给你了(我急得要出门)
其实我觉得法条确实可讨论,但更动程度或是你提到的第三条路
一定要有更多讨论,而且很多层面都要顾及的。
倒是我比较在意的是
当面临堕胎这情况时,譬如以女学生的身份
她可以做些什麽
如何照顾自己,我想很多这样的情况在台湾(尤其台湾没有pro-choice的概念)
其实多半无法开口与朋友说:我怀孕了,我想堕胎!
分明需要帮助与照顾,却难以说出口的
※ 引述《spicy3 (坍塌)》之铭言:
: 而女
: 性团体也不令我意外的,就只有奠基在某种循环解释上的直接主张而已
: (要求三天就是矮化、就是歧视、就是自主决定权的剥夺)。但说实话
: ,针对一件重要的事情,不只切身重要,对社会人口结构也很重要的事
: 情,要求多思考一下,真的很不合理吗?怀孕者,身为女人的同时也是
: 一个社会人。有生子能力的人,本来就有着生子的社会「潜在」责任。
: ----------------------------------------------------------------
: 这里,这位学长(?)点出了一点很重要的问题:
: 堕胎仅是「女人」的要求??其它角色重要性呢?
: 譬如"准父亲"或是家庭以及经济压力呢?也就如同这位学长说的:
: 不只切身重要,对社会人口结构也很重要的事。
: 可是就社会运动的角度来看,我会支持妇团以这样的议题再度倡导女性能动性与
: 自主权。但就现实层面,我想是非常动态的,怀孕必定不是单方的事。
: 不知道组盈的安排中是否会插入这样的讨论
: (今晚来得急身体也撑得住就帮你改一下讲纲,再传给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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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以忘忧,是我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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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raco124:ㄟ~~这个以成为暗桩提问的一题吗?(用力眨眼) 12/14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