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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剪报]要什麽样的生育保健法?
时间Sat Oct 21 13:44:3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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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wl (简单安静) 看板: female_club
标题: [剪报]要什麽样的生育保健法?
时间: Sat Oct 21 12:52:08 2006
2006.10.21 中国时报
要什麽样的生育保健法?
苏芊玲、黄长玲
针对行政院通过「生育保健法」修正版本的始末,有对社会好好做说明的必要。
行政院妇权会由政府部会首长和民间(团体以及专家学者)委员共同组成,它设置的
目的是将女性/性别经验与观点纳入政府施政之中,以具体展现建立於公部门和民间夥伴
关系的参与式民主。优生保健法(现更名为生育保健法)所涉及与规范的内容,与女性经
验息息相关,行政院妇权会(民间)委员当然必须高度关切。
此波优生保健法的修法由卫生署主导,卫生署特别为此组成谘议委员会,这麽攸关妇
女权益的法案,该谘议委员会的女性委员却远不及半数,反而有多位宗教人士,他们代表
的是号称由上千宗教团体组成的尊重生命大联盟。在这样的结构与价值观影响之下,会订
出规定所有有人工流产需求的妇女必须接受思考期以及未成年女性必须接受强制谘商等新
条文,自是可以理解。
妇权会民间委员以及许多妇女团体及关心人士,为何要反对思考期和强制谘商呢?
首先,力主以法律条文强制要求所有妇女进行三天思考的做法,言下之意是,「所有
的」妇女在决定人工流产时「都没有」经过思考。这不但悖离事实,更是对人工流产妇女
的恶意误解和强烈污名。事实上,对绝大多数妇女而言,从月经过期、担心不预期怀孕,
到确定怀孕、考虑是否继续怀孕,是一段或长或短的过程;少则几天,多则上月,她们在
其间反覆思考,犹豫再三,最後如何决定,涉及到每个人种种不同的考量因素,其中的复
杂煎熬,恐怕不是毋需面对此生命经验的人所能了解。也就是如果我们说,对大多数妇女
而言,人工流产是一项重大的身体经验和严肃的决定,应该是不为过的。在此情况下,强
制要求所有妇女以法定程序再思考三天,不但没有必要,也是罔顾女性经验的做法。
更令人不能接受的,在游说过程和运动论述上,尊重生命大联盟把从事人工流产的妇
女或反对思考期的妇权会委员描述为「杀害生命的刽子手」。如果我们能体认,人工流产
对大多数妇女而言是严肃的决定,如果不是有种种不得已的情况,妇女为何必须做出这种
可能为自己身心带来不同程度伤害的决定?说她们是「刽子手」,真是何其残忍,令人情
何以堪?更何况,对於生命的认定,原本就有各种不同的理论根据,绝非只是宗教团体的
说法而已。
至於规定未成年女性强制接受谘商,更引起很多人担心,此举不但不会带来如推动者
所期待的效果,可能只会造成将未成年女性重新推往黑暗的「前优生保健法时期」,让有
此需求但资源稀少的年轻女性,转而用更隐诲、更个人的方式去解决这个生命难题。这难
道是我们乐见的吗?
妇权会民间委员从来就没有否定思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反对的是用法律强制并
一体适用的思考期规定;妇权会民间委员也从来不反对谘询或谘商的提供,甚至主张所有
从事与人工流产相关的医疗人员都必需「强制」接受相关的教育训练。而医疗机构也必须
提供充分有效的谘询谘商服务,方便有需求的妇女可以主动寻求协助,这才是尊重女性的
友善医疗环境,也才是政府应该投注更多资源、用心努力的方向。
八月底召开的行政院妇权大会再议此案,经过深入讨论,民间委员考量各方意见争议
仍多相持不下,遂提出搁置部份争议条文、其余先通过的解套建议。未料,此建议仍遭尊
重生命大联盟的反对。卫生署於十月初开过一次谘询会议之後,再度将原草案内容送交行
政院,行政院也在未知会妇权会委员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引起所有民间委员的譁然抗议,
也引发几位民间委员的辞职。
行政院对此的说法是,他们必须考量尊重社会多元的意见。这种假客观民主的说辞,
从来就是妇女/性别研究学者所大力批判的。如果人工流产是独特的女性经验,女性(尤
其是曾有此经验或有需求的女性)的经验和因此而建立的观点当然是其中最应该被重视的
,其他人的意见固然可以听取考量,但不该凌驾。这其中的简单道理是,谁付出最多、担
负最多责任,受影响最大,谁就应该是主要的意见表达者跟决策者。这不就是性别主流化
的根本信念吗?
行政院官员还说,立法院才是修法的决战点,要民间委员转换战场。更令人气结。二
十多年前在戒严时期,许多妇女团体为了不忍心人工流产的不合法,导致有需求的妇女必
须寻求密医严重影响身心健康,辛苦游说当时的老立委,推动通过优生保健法,自此妇女
才有了较为安全有保障的医疗环境。二十多年过去了,在政府号称追求性别平等、煞有其
事地设置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的现在,却要指示民间委员到立法院去决战,岂不是极为嘲
讽的做法?
至於行政院不思内容是否适切、只将思考期改名为「谘询」的做法,除了不负责任,
更不知将女性置於何地?这种打从心里只想应付女性、将女性弱智化的心态,才是追求性
别平等的最大阻力。(苏芊玲为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理事长,黄长玲为妇女新知基金会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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