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co124 ( 想像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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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剪报] 产假薪资 凭什麽全民买单
时间Fri Aug 11 23:58:18 2006
赖香伶/女工团结生产线总干事(台北市)
经续会刚结束,劳委会针对社会安全组共同意见有关产假薪资改由劳保生育给付支应,将
劳基法规定由雇主全额负担五十六天的产假薪资,改由劳保给付。劳委会评估一旦实施,
劳保每年须增五十亿元支出,劳保费率也必须调涨百分之零点二,似朝向全民买单方向修
法。
此种减轻雇主产假薪资成本的方案,对政府想解决少子化问题并无太大实益,但对职场上
充斥的怀孕歧视、产假解雇等对女性就业歧视的状况,或有少许改善的空间。
其实,并入劳保生育给付的方案未必需要全民买单,以现行劳保费率中的职灾费率、积欠
工资垫偿基金的费率等,都是由资方全额负担,立法目的是强制规定由集体资方分摊个别
资方的风险,以降低个别劳工可能因为职灾无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或老板落跑後积欠员
工工资等损失,是以社会保险的方式强制资方联保。
产假薪资由雇主负担,是因企业界能取得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应,不能只要纯劳动力而不
管劳动者养成的费用,劳基法规定由雇主全额负担产假期间的工资,同时禁止雇主任意解
雇产假期间的劳工,就是保障女性劳工不因生产而丧失工作权,同时确保有薪产假。
劳动力的再生产,不只是国家责任,更是集体资方义务。劳委会将雇主法定责任合并到劳
保生育给付项下,将个别雇主责任转由全体保险人共同买单,显然已违反劳基法母体保护
及强制雇主责任的精神,没有理由全民买单,应将多出百分之零点二费率由劳保中的集体
资方全额负担。
但探讨台湾少子化的问题,以产假薪资改由劳保给付并非核心争议,顶多是降低职场中性
别歧视的配套措施而已。政府若真正想面对少子化问题,应具体了解一般劳工家庭儿女养
育费用及各种生活支出的负担到底有多重,去年内政部为提高生育率,提出补助第三胎生
育津贴的规画,似乎未引起太大回响。因为不想生、养不起,除经济因素考量,更深层的
恐怕是对这一代没安全感及害怕下一代吃苦等心理压力,为政者不会不知道吧!
【2006/08/10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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